灼见(ID:penetratingview)
对个人和社会而言,这个“标签”不可或缺,需要被认真对待。
于歌的户口登记申请书迎娣改名“于歌”不久之前,一篇题为《当“招弟”决定改名》的新闻报道,写出了被家人起名叫“招弟”的年轻女性芃芃从决定改名到完成手续的坎坷历程。芃芃摆脱“招弟”标签的故事,既让人感慨于她在成长过程中遭受的不公对待,也让“改名”这件事受到了更多关注。这则新闻刊发后,不少与芃芃有类似经历的人都站出来,讲述自己的改名经历。在这些故事中,我们不难发现:尽管法律规定成年人有自主更改姓名的权利,但如果一个人真要改名,却常常会遇到各种麻烦。曾是“招弟”的芃芃初次提交改名申请时,就曾被派出所民警拒绝,对方说“叫这个名字的多了,这是一个很正常的名字”。后来,对方又要求她提供父母结婚证等各种不必要的文件。在某地政府官网的互动版块上,名为“群娣”的女子也留言说,她从2020年到2021年先后两次向当地派出所提交改名申请,被不同理由驳回。这些事实都说明:在实践中,改名并不总是一件轻松的事。而这一现状,实际上与相关法律法规有待完备和衔接有关。从1980年代的《民法通则》,到2021年正式生效的《民法典》,都明确规定公民有更改自己姓名的权利。不过,具体规范这一行政登记事项的法规,却是制定于1958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对于更改姓名一事,该条例说得十分笼统,没有对具体程序作出明确规定。因此,在实践中,能否改名、如何改名的具体标准,需要由地方性的户口登记管理规定决定,其中的自由裁量权,则普遍掌握在基层办事单位手中。有些时候,想要改名的公民可能多次提交申请材料,依然无法成功。规范不明确、标准不统一,让改名一事缺乏确定性。在某社交网站上,改过名的人发帖分享经验,很多人不约而同地提到:想要成功改名,要有足够的耐心去跟办事单位“磨”。这一现状,既给那些确实需要改名的人带来了额外负担,也不利于有关部门提高办事效率,优化行政流程。立法机构与民政主管部门还应注意到相关情况,研判可行的解决方案,早日给改名制度打上“补丁”。从法理和常识上看,改名这件事当然不能儿戏。虽然《民法典》和早前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并未规定改名的条件,但如果任何人随时想改名就能改名,难免给社会管理体系带来混乱。从这个角度上看,各地在实践中普遍要求改名者提出正当理由、证明自己没有犯罪记录或民事纠纷、承诺只改一回等,是有现实合理性的。通过这道“门槛”的筛选,也能尽量避免改名权利遭到不合理滥用。“门槛”的存在固然必要,却不能无限增高。从情理上看,只要改名者能证明这个名字给自己带来了不适与不便,有关部门便没必要强行驳回。而在法理上,上级主管部门不妨跟上时代,适度扩大原来仅包括重名、用字粗俗等少数情况的“正当理由白名单”,将涉及性别歧视、寓意联想不佳等越来越常见的改名原因纳入,进而消除实践中的模糊空间。当代社会,人们常说自己“不喜欢被贴标签”,但是,人人都有的姓名,是每个人都摆脱不了的“标签”。对个人和社会而言,这个“标签”不可或缺,需要被认真对待。☀本文综合自广东共青团、央视网、中青评论、澎湃新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