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入常:斯大林反对,罗斯福力挺!
大家都知道中国是联合国五大常任理事国之一,但是可能很少有人知道当年有个国家总统曾为中国进入联合国常任理事国发挥了关键作用。
1943年11月28日至12月1日,为加速二战结束进程以及战后的安排问题,苏美英三国领导人在伊朗举行了著名的德黑兰会议,在这次会议上美国总统罗斯福详细阐述了美国方面对于成立新的国际组织的具体计划。
德黑兰会议期间,罗斯福为了尽快促成联合国这一机构的成立,他单独跟斯大林进行了会谈。罗斯福明确提出这个联合国组织由三个方面组成:
最高一级则由苏联、美国、英国和中国四国组成,这个机构将有权以最快速度处理任何对世界和平构成威胁的突发事件。
当斯大林听完罗斯福的阐述后,表示对前面两方面没意见,但对最高一级的组成国之一的中国应该被排除在外,这个组织应该由苏美英主导,强烈反对中国进入。斯大林认为联合国常任理事国应该由美国、苏联、英国三国组成,中国无权列入,同时英国也支持斯大林的意见,反对中国成为常任理事国。
美国方面坚持要把中国列为共同发起国,甚至表示将不惜以会议达不成协议为代价。最后苏联代表莫洛托夫作了妥协,答应把中国的地位问题留待以后讨论。但罗斯福仍然坚持自己的主张。
当时斯大林给出的反对理由是:中国没有参加德黑兰会议,这次会议主要是苏美英三国出席,用此来讨论四个国家是不合适的。
由于罗斯福的一再坚持,中国最后成功进入“世界警察”集团,并最终成为联合国五大常任理事国之一。
由于当时国民党方面对中国外交全面包办,出席联合国会议的代表将其他党派排除在外,这引起了国内各方面的不满。
后来周恩来致电时任美国驻华大使赫尔利,提出出席4月25日联合国会议的代表应该包括中共和其他各个党派,并指出:国民党方面的代表只应占代表团全体人数1/3,其余2/3的代表应该由共产党及民主同盟组成。
在罗斯福的关注下此事得以圆满解决,董必武代表中共成为中国代表团之一出席在美国旧金山召开的联合国制宪会议,这是中共首次在国际舞台上的公开亮相。
中国出席旧金山联合国制宪会议的10位代表是:行政院院长宋子文(首席代表)、驻英大使顾维钧、国民参政会主席王宠惠、驻美大使魏道明、前驻美大使胡适、民社党代表张君劢、青年党代表李璜、前南京金陵女子大学校长吴贻芳、中共代表董必武、《大公报》总编辑胡霖。
在1945年2月举行的雅尔塔会议上,与会各国作出在旧金山召开制宪会议的决定时,建议中国和法国同苏美英一起,共同作为旧金山会议的发起国(当时法国已成立临时政府)。中国政府接受了这一建议。法国同意参加会议,但决定不担任发起国,因为法国认为它没有参加敦巴顿橡树园会议和雅尔塔会议的协商,不能要求其他国家在没有自己参与制定的宪章上签字。
(中国代表签字)
1945年6月26日,旧金山制宪会议圆满结束,《联合国宪章》正式签署。宪章第23条明确规定:安理会的五个常任理事国为:美、苏、中、英、法。五大常任理事国的地位从此被正式确立。
宪章同时也规定了“大国一致”原则:即安理会就非程序问题投票表决时,只要一个大国不同意,决议就不能通过。这被称为“否决权”,对于保持大国一致行动,集中力量反对地区危机起到了很大的作用,体现了人类千百年来希望建立一种国际安全机制,以消除发生世界大战的危险,维护世界和平的意愿。直到今天,它仍是《联合国宪章》中稳定和行之有效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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