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九郎 | 戏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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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和大家分享的,是来自囧叔的《黄九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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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九郎”这个形象出自《聊斋》,原是一个飘逸洒脱、纯真善良的青年男(hu)子(li)。
在作家囧叔的故事里,黄九郎会救人、会武功、会维修、会做题,人见人爱,但是不知从何处来,也不知道来了要干什么。
一开始的狐狸拜月案和血岩案,是否和黄九郎有关?
或者回到那个老问题:在广袤的宇宙里,是否只有人类一种智慧的生物?
从前有一个县令,他审了一桩奇案。
有一天凌晨,一个看瓜田的老汉起来尿尿,发现瓜地中央有一个女子,怀里还抱着一个孩子,在一轮金黄的圆月下,正在成熟的西瓜中间踽踽而行。老汉提起钢叉,刚要前去驱赶,那女子忽然摔倒了。
老汉过去一看,只见在瓜田的中央,躺着女子和孩子两具尸体,每个人的脑袋下面都有一摊血。在这对母子的脑袋和地面之间的连接处,各插着一块碎瓷片,尖端插在脑袋里,下端插在瓜田里。老汉赶忙跑去报告给庄上的里长。里长派两个乡勇用草席盖住尸体,四角用砖压死,就在旁边守夜,直到第二日清晨县令来了。
县令没有急着揭看尸体,而是先简单讯问了看瓜老头几句。问话中,县令大老爷对老头的话显然抱有怀疑态度,因为这件事过于凑巧。问话的同时,他又派人对瓜田进行了地毯式搜索,发现一没有杂乱的脚印,二没有打斗的痕迹,三没有其他的瓷片。这也就是说,这么大一片瓜田,只有中间插着两片瓷片。这对母子不远万里而来,深一脚浅一脚,终于折腾到瓜田中央,瞄准以后用精确的角度和姿势摔倒,把娘儿俩的太阳穴不偏不倚地插在这两片瓷片上,死了。
县令点了点头,问看瓜的老头:您觉得这合理吗?老头说,从统计学上讲确实不太合理,但我要是想作案,我肯定得弄得逼真一点啊,好歹插几十片瓷片,拼起来能还原成一个夜壶之类的,您说是不是?县令捻髯道:你挺懂嘛!来人,给我关起来。
县令让人带走老头之后,就亲自去揭看尸体,没想到揭开草席一看,下面并没有什么尸体,只有一长一短两根棒秸子,也就是玉米摘完之后剩下的那根杆儿。县令又惊又怒:这不是耍老子吗?连忙揉了揉眼睛蹲下查看,只见地上光洁整齐,没有血迹,没有脚印,没有瓷片,也没有死人。
县令找来里长和看尸体的乡勇问话。里长浑身颤抖地说:回老爷话,昨儿个夜里我亲自来看过,真如看瓜老头所说,一大一小两具尸体,头插瓷片,血流满地。乡勇也说:回老爷话,我们整夜看守尸体,连尿尿都是轮番尿,去时踩着田里已有脚印,尽量不破坏案发现场,老爷明察,我们绝对没离开过一秒钟,也没动过那几块砖头。老爷捻髯道:你挺懂嘛!来人,给我关起来!又问:这块地是谁的?把地主给我带来!说完就气鼓鼓地打道回府了。
县官把地主抓了起来,准备严刑拷问。这地主五十来岁年纪,家大业大,地方上也很有些势力。因此县令准备用刑时,师爷就冒了出来说:老爷打不得,这老头身上有功名,而且万一打死了,死人嘴里没有招对,不如留着老的问小的,然后让这老儿上下打点,你我中饱私囊,岂不美哉?
这个“小的”是指地主的独生子而言。这孩子二十出头,健硕有力,喜游猎,好任侠,经常惹祸,在地方上很有名。一个带着孩子的年轻女子死在他家地里,很容易引起遐想。很快地主儿子就被带到了衙里,替代了父亲被关了起来,如师爷所说,这是为了让能够支配家族资产的地主老爷出去上下打点。
一晃三年过去了,儿子还关着,地主老爷的家产却花得差不多了。这时候上头派来了一个巡抚,到本地查一件“血岩案”,顺便代理民辞。据说当地有一种“血岩矿”,矿脉呈血红色,用这种血岩所做器皿,有很多神奇的功效,比如令食物变得异常鲜美等等,相传还能治很多怪病。但是开采血岩的矿工却陆续生了怪病,纷纷死去。巡抚见了瓜田案,拍案大呼:这不比什么血岩案刺激?便把犯人提出来审问,终于问出了一个看起来没什么用的信息。
前面说过,地主儿子喜欢射猎,巡抚问出的信息就是有关打猎的。据说当地有一只很有名的黑狐狸,活了不知道几十年,村里的老人家小时候就见过它。在那个年代,一个动物活得久了,就容易被认为是妖,何况狐狸本来名声就不怎么样,村民有个共识:不要招惹这个老黑狐狸,甚至还有人给它上供。
老黑狐狸与人相处几十年,倒也相安无事,直到有一天地主儿子出去打猎,回来时天已经黑了,路过一片坟地,见那老黑狐狸正蹲坐在地,仰头望着月亮,举起前爪虔诚地祈祷。地主儿子弯弓搭箭,一箭正中老狐狸的屁股。老狐狸很生气,伸手把屁股上的箭拔了下来,好像还回头啐了一口,一瘸一拐地跑了。
巡抚的结论是:因为地主儿子射伤了正在进行宗教活动的无辜狐狸精,多年以后遭到了狐狸精的报复,它使用法术幻化出尸体栽赃陷害,再用法术将尸体变没,让地主儿子身陷囹圄。这个结论虽然荒谬,但却比较符合公众对狐狸狡诈多端的刻板印象;而且按此说法,地主家没多大罪过,应当无罪开释。可惜巡抚有任在身,需要先查明他原本要查的血岩案,再将案卷带回京去,在例会上向领导说明。
结果巡抚这一走杳无音讯,地主家财散尽,又赶上闹灾,一片偌大家业宣告破产。为了救儿子,曾经富甲一方的老地主,如今一路要着饭进京去打听巡抚的消息,一问才知道,这位睿智的巡抚在查访那件“血岩案”时身患怪病,回京述职之后不久就死了,瓜田案已经成了无头悬案,无人审理。老地主回家路上,饥病交困,死在他乡。
在京师附近的一座山上,一位翩翩公子正在游逛庙会,这个公子就是黄九郎。
山间的大道平坦宽阔,不是那种狭窄危险的盘山路,而是一条足以跑马的石板大路。地上的青条石被磨得圆鼓鼓的,在朝阳下闪着青蓝色的光芒。山道旁长着高大的马尾松、粗壮的黄连木和茂密的三角枫,毛叶雀梅藤沿着光线投下的轨迹缠绕其中,遮盖着枝形优美的榔榆和野花椒。阳光穿过枝叶,在灌木丛中投下闪烁灿烂的光斑。有一种名叫老鸦糊的小树,偶尔从灌木丛中探出一支生满绛紫色果实的枝条,在树影中闪亮得像是自己在发光。
在半山腰,山道拐了一个急弯,人和车马在这里都会放缓,因此弯的内侧聚集着很多商贩,焦糖、桂花混合着糯米和熟肉的味道飘散在空气中。急弯的外侧是悬崖峭壁,人们过弯时小心翼翼地远离那里,而此时正有一驾镶金嵌玉的马车从弯道疾驰而过。
弯道上有一位身穿红衣的小姐,身旁有个丫鬟陪着,边谈边走,似乎完全没有想到这山路上竟然有如此危险的马车在疾行。待回过神时,那马车已经到了身后,车夫狞恶的丑脸和粗大的马鞭已经出现在眼前。
眼见大祸将至,那位身着青衣的丫鬟忽然将红衣小姐向山道内侧猛地一推,小姐后退几步,坐在地上,仍在马车行驶的路线上。而那丫鬟自己失去平衡,一脚蹬空,身子已经悬空,眼看就要从悬崖边上落下。
忽然一阵黄风疾掠而过,风中夹着一道金光,黄九郎就在那道金光中出现,似乎还柔声说了一句:“姑娘,小心!”声调轻描淡写,但却清清楚楚地穿过风和沙子,传入丫鬟的耳中。
说完,黄九郎猛地伸出手,抓住丫鬟的胳膊,向内一甩。丫鬟被甩到小姐身上,两人滚到路边,堪堪躲开了巨大残忍的包铁车轮,飞溅的石子打到她们的衣衫上,腾起的烟尘遮住了她们的视线。那马车划出一道凶猛的弧线,在急弯处拐了过去,而黄九郎在救人时用力过猛,身子一转,跟丫鬟换了个位置,撞向车尾。
在那一瞬间,小姐和丫鬟都感到眼前一花,似乎看到黄九郎的半个身子嵌入了马车,又从马车后面流了出来,马车和人俱都毫发无损。车帘在拐弯时飞了起来,里面探出一张脸来,骂道:“找死啊!”骂完这句,那车中人突然愣住,连忙叫停马车,并且把大半个身子从车中探出来,往红衣小姐这边使劲看来。看了一会儿,那人点点头,打马而去。
那红衣小姐愣了一下,突然捡起路边的一块碎石,“呼”地一声掷向马车,叫道:“你才找死!”碎石破空而去,可惜没有打中,马车拐过一个弯,消失不见。
小姐拍了拍手上尘土,往回走来,看见黄九郎和那丫鬟正在道旁四目相对。黄九郎行礼道:“小姐受惊了。伤着了没有?”说着拉起丫鬟的手来查看。丫鬟脸一红,低头道:“我……我不是小姐,我是丫鬟,我叫……”忽听“啪”的一声,那红衣小姐迈步过来,劈手给了黄九郎一耳光,怒道:“拉拉扯扯的干什么!”丫鬟又是一怔,叫道:“小姐,你打他干嘛?他是我……他是咱们的救命恩人。”
小姐一愣,翻了翻白眼,不再理她,转而把目光投向黄九郎。这位黄公子穿着黄色的长衫,脸上丝毫没有被打过一巴掌的痕迹,一张瓜子脸白白净净,一对丹凤眼斯斯文文。总体来说,还挂着一丝不易描述的笑容。说是友好的笑容也无不可,但小姐此时看去,总觉有些揶揄的成分。
小姐看了黄九郎这张俊俏脸庞上的讥笑,便气不打一处来,怒道:“你笑什么笑?”黄九郎似乎又笑了一笑,说道:“举手之劳,不用客气。”小姐气得双眉倒竖,杏眼圆睁,一张小脸憋得红扑扑的,说道:“谁跟你客气!你、你……”你了半天,最后也没你出来,反倒是丫鬟捂着嘴惊呼道:“小姐,他流血了!”
丫鬟这么一说,小姐和黄九郎同时注意到,在他肩膀一侧,大约是由于被方才那辆马车剐蹭,黄衫破了一道口子,里面渗出血来。小姐皱着眉头,鼓了鼓腮帮子,气哼哼地道:“跟我来。”说完拉着公子来到路边灌木丛中,找到一株老鸦糊,一把撸下它的果实,用两片岩枫的大叶包了放在地上,挽起袖子,狠狠捣了两拳,起身拨了一下鬓边乱发,用左手“刺啦”一声扯开黄九郎本就刮破的衣袖,右手将叶子里捣得稀烂的果浆“砰”地糊在黄九郎的肩膀上。
黄九郎往后一缩,问道:“这是什么?”姑娘道:“老鸦糊,止血的,你别动行不行,是不是男人?”说着又把果浆抹匀了一点,然后揪起丫鬟的裙摆擦了擦手,说声:“行了!两不亏欠。”
黄九郎活动了一下肩膀,点点头说:“姑娘好手段,家中尊长是杏林中人吗?”那丫鬟看着地上裹着老鸦糊汁液的叶子,皱眉道:“小姐,这好像是龙……”小姐推了她一把,怒道:“闭上你的狗嘴。”接着胸脯一拔,笑嘻嘻地道:“我爹是太医,这点事算个……算不得什么。”
黄九郎没有就这个话题追问下去,只是淡淡一笑,拱手道:“原来如此。那马车在山道疾驰,这做派八成是京中什么达官贵胄的子弟,他此时尚在山中,两位姑娘还是早点回去为妙。”小姐皱了皱鼻子,道:“那个九王爷算什么东西?回头我叫我爹表奏朝廷,叫车驾司参他。”
黄九郎摇了摇头,又对那丫鬟微微一笑,道:“姑娘舍身护主,在下钦佩之至。告辞。”说完抖开一把金灿灿的折扇,转身离去,走了两步,忽然折扇一扔,扑地摔倒,人事不省了。
丫鬟看了看小姐,又怯生生地道:“小姐,恩公他……”
小姐撇了撇嘴,喝道:“想讹我,没门儿!”
说完抄起道旁茶摊的条凳,大步上前高举过头,“砰”地一声砸在黄九郎的臀部,爆喝一声:“起来!”可惜黄九郎并没有起来。
还是丫鬟警觉,蹲下身子一瞧,惊道:“小姐,他死了!”
黄九郎英雄救美之后,被小姐在伤口上抹了一把“老鸦糊”,之后就昏死过去。等他再度醒来之时,发现自己在一个高大精洁的房间中,躺在床上,一位仙风道骨的长须老者正在为自己把脉;不过在仙风道骨之余,老者的左耳垂缺了一块,略显滑稽。老者眉头紧皱,一手把脉,一手捻须,双目微合,口中念念有词,一般人看了,肯定觉得黄九郎的病势非常不妙。黄九郎醒来之后,便坐起身来,顺势抽回了老者手中的那只手腕,拱手道:“老丈请了,敢问这是何处?”说着就要下床。
老者站起身来,还了一礼,道:“公子请不要下床走动,你的毒还没拔净,现在是在老夫的家中养病。”黄九郎蹙眉道:“毒?我中了毒?”老者定定地看了他半晌,终于叹了口气,道:“小女见你受伤,想要用老鸦糊给你止血。这味草药外敷治疗红伤原是对的,可惜她认错了药,错将龙葵认作了老鸦糊,龙葵有毒,本地的龙葵又特毒,故而公子昏迷不醒。”
黄九郎活动了一下受伤的肩膀,那里的伤口已经以高超的手法包扎好了,丝毫不影响活动。黄九郎笑道:“小姐一片好意,您没有责怪于她吧。”老者道:“责怪是责怪了,但她反正也不怕我,唉!这孩子除了惹祸,什么也不会,还望公子海涵。”黄九郎道:“小事不必介怀,就算是大事,在太医手中也是小事。”老者苦笑道:“你已经知道了?这也好。老夫是太医院使,姓齐,草字野王。”黄九郎秉手还礼道:“小姓黄,第九,您就叫我九郎吧。”这位齐太医又问:“九郎仙乡何处?”黄九郎答:“祖籍姚安。”
这时有下人用托盘端来一盅汤、一盏茶,放在桌上,转身就要退去,齐野王喝道:“站住!一旁伺候。”那下人低着头,站在齐野王身后。托盘上的汤是参汤,齐野王让黄九郎慢慢喝了,自己坐下饮茶,边喝边问道:“老夫有一事不明。方才我探过公子的脉,这脉象……怎么说呢?可以说是有脉无象,或者可以说是‘伪脉’。敢问公子可有什么非凡的际遇么?”黄九郎答说:“太医院出手,果然不同凡响。不瞒您说,我们黄家一门的脉都是这样的,懂行的人一摸便知:这脉不浮不沉,不滑不实,就像是人已经死了,有人在一下一下捏住脉门伪作脉搏一般,是不是?”齐野王点点头说:“正是,这等奇脉,闻所未闻,甚至你的眼底舌苔,全无中毒迹象。小女虽然顽劣无状,却从不肯说谎,我才猜想到是误用了龙葵。”
只听身后那献茶的下人清脆地咳嗽一声,黄九郎循声望去,见一双杏眼忽闪忽闪地瞪着自己。齐野王冷哼一声,喝道:“站过来!说你还不爱听了吗?”那下人站到齐野王面前,把帽子一摘,一头秀发披落双肩,正是被黄九郎救下的那小姐。她瞪了黄九郎一眼,怒气冲冲地道:“爹,你干嘛当着外人说我?”齐野王道:“你不爱听我说你,又何必装神弄鬼地扮成下人的样子混进来偷听?往后不准你胡闹。”小姐道:“我偏要胡闹。”
齐野王用力捏着额头,似乎十分头疼,就差给自己掐人中了。俄顷起身对黄九郎强笑道:“这是小女红笙,娇惯得不成样子,见笑了。”又指了指黄九郎,对红笙说道:“人家是你的救命恩人,见个礼吧。”红笙道:“他救的是挽琴,又不是我。”齐野王喝道:“胡说!挽琴还不是为了救你?再说,龙葵可不是挽琴用的。快见礼!”红笙翻了翻白眼,草草对黄九郎行了个礼,道:“见礼啦!”黄九郎刚要还礼,红笙便咚咚咚地大步跑出去了。黄九郎一笑,问道:“那位挽琴姑娘还好吗?”
齐野王正要回答,空气中忽然刺入了无比尖利的一串不和谐音,声震屋瓦,惊起一房鸟雀,听起来似乎是什么巨大的瓷器被砸得粉碎的声音,接着又传来两声怒斥。
两人又对望一眼,黄九郎愕然道:“不知小姐何以对我发这么大脾气?”齐野王慢慢摇了摇头道:“不是小姐,是少爷,唉!这是犬子天晟在练功。唉!老夫上辈子不知造了什么孽,生下这样两个要命的魔王。唉!”一句话“唉”了三次,仿佛再“唉”一次就要把肺给叹出来了。说罢也不顾礼数不周,背着手快步离去。黄九郎起身下床,跟出去看热闹去了。
太医院使是正三品的大官,又是皇帝的贴身近臣,宠遇甚隆,住的宅子也是雕梁画栋,屋舍精洁。穿过游廊,绕过假山、池塘点缀其间的花园,钻过一个月亮门,黄九郎眼前豁然开朗,来到一片空场。黄九郎心想,这得摔一个多大的瓷器,离这么远都能听见?他走进空场,见两个下人跪在地上,正在挨骂。骂人的是一个劲装结束的十五六岁少年,面前的地上散落着巨量的碎瓷片,从形状来看应当是一匹瓷马,若拼成原样,估计大小与成年战马接近。
齐野王和红笙都已经赶到现场。齐野王气得胡子乱抖,说不出话来。红笙捂着嘴儿在廊下偷笑,那个名叫挽琴的丫鬟端着托盘在一旁伺候,见黄九郎来了,忙躲到一根柱子后面。少年这当儿还在骂街,齐野王抖了半晌,终于暴喝一声:“天晟,你给我住……住……住口!”天晟又骂了几句,这才住口,多骂的这几句似乎是专为证明“我就不住口”存在的。
黄九郎走了过去,劝道:“太医息怒,小孩子顽皮,惹点祸也是常有的。”齐天晟翻了黄九郎一眼,痞里痞气地问他:“你谁啊?”声音像是从鼻腔里钻出来的,充满劣质的蔑视。齐野王上前两步,指着地上的碎马,颤巍巍地道:“九郎,你瞧瞧,这是一般的顽劣吗?这是一般的马吗?这是皇上赐我的三彩御马!”
红笙这时候不知从哪抓了一把瓜子,一边啐皮,一边问道:“爹,三彩不是陪葬的吗?”齐野王怒道:“你放……你别给我吐一地皮!”黄九郎问:“先不急申斥公子,咱们先问清楚,好不好?”又转向齐天晟道:“公子,这马是你打破的吗?”齐天晟道:“你管着管不着?”黄九郎微微一笑,蹲下身子问那两个跪着挨骂的下人:“你们叫什么名字?”一人答道:“我叫齐三,他叫齐四。”黄九郎点点头,放低声音,又问:“你们说说,怎么回事?”下午的烈日照在黄九郎的背上,而他的脸上全是阴影,在这阴影之中,齐三、齐四突然见他那对细长的凤目中精光一闪,仿佛暗夜中的一道金色的闪电。两人吓得一抖,便结结巴巴地把经过讲了一遍。
当天午时许,齐太医给黄九郎诊治“伪脉”之前,收到了皇帝赐给他的三彩御马。齐太医吩咐下人把马恭恭敬敬地请到后院内书房中,自己便去应付家中第一号混世魔王齐红笙惹的祸。他还在心里谢天谢地,红笙带回来的是个病人,那正是自己的专业领域——在齐家,把别人伤成什么样都不叫事儿,若是弄坏了别人家贵重的东西,那才真正头疼。彼时他还不知道,贵重的东西马上就要被混世魔王二号弄坏了。
下午未正三刻左右,混世魔王二号齐天晟在后院练功,练的是暗器金钱镖。堂堂太医院使的公子为什么要练暗器,外人不得而知,或许是为了给父亲制造一些伤者来做实验。总之,齐天晟练到兴起,一把天女散花,十几枚通宝飞出,正逢齐三、齐四用一种类似担架的装备抬着三彩御马经过,啪啪啪,哗啦啦,事情大概就是这么回事。
齐三齐四讲完,黄九郎在碎瓷片里划拉了两下,捡出几枚铜钱,转头看了看齐天晟。对方并未否认,反而露出一副“是我干的怎么着”的三青子神情,齐野王看了,气得暴跳如雷,抄起担架上的一根棍子就要去打齐天晟。黄九郎轻轻抓住棍子一头,齐野王顿时动弹不得,黄九郎便对齐天晟笑道:“公子,果然如此?”齐天晟还没回答,红笙突然插口道:“你听他们胡说八道,天晟要能用铜钱把那么大三彩给打得粉粉碎,我赔他一匹金马驹子。”齐天晟一听就急了:“你赔得起吗你?赔也是拿咱家钱赔……”
黄九郎掂了掂手里的铜钱,对齐野王笑道:“太医,公子这手功夫很俊哪。”齐野王已经快站不住了,拄着那根棍子,晃晃悠悠地道:“九郎,你休听这孽畜胡言乱语,铜钱怎么可能打碎三彩?我看分明是他乱掷铜钱,惊到了齐三齐四,二人慌乱之下失手打翻了御马。”齐三齐四大力点头,齐天晟却道:“爹,你怎么冲着下人说话,亲儿子的话,你倒不信?”
黄九郎把手里铜钱一抛一接,对齐野王说:“武学一道,深不可测,不在医道之下。只要用对力道,铜钱也能穿墙而过,遑论一匹瓷马?太医,献丑了。”说着手一抖,也不见他使多大身段,两道金光飞向影壁,扑扑两声,消失不见。
众人无不愕然,其中只有习武的齐天晟反应最快,三蹿两纵来到影壁前,大叫一声:“妈呀!”又转到影壁后,良久乃回,手里捧着两枚铜钱,咧着嘴对齐野王说:“爹,你快瞧,铜钱真的穿墙而过了!”齐野王一愣,接过铜钱看了看。此时一道红影掠过,红笙边跑边说:“看铜钱有什么用,看墙啊,别是从墙头扔过去的吧!”瓜子扔了一地。一时间除了黄九郎,众人全都挤在影壁跟前,连跪着的齐三齐四也站起来跌跌撞撞地跑过去看。
就在众人还在看着天晟手里的铜钱议论时,挽琴站在影壁前,轻轻地道:“小姐,你看这里。”天晟和红笙转过头来,脸上都是一副难以置信的表情。两道日光整整齐齐地透过影壁上的两道一寸宽的缝隙,照在两张小脸儿上。
晚上,齐野王叫红笙和天晟作陪,齐野王亲自把盏,招待红笙的救命恩人,同时也方便自己借酒浇愁。毕竟他儿子刚刚打碎了皇帝赐的瓷马。齐天晟自从见了黄九郎的暗器手法,灵魂早已双膝跪地,如果不是碍于父亲的面子,肉体恐怕也早就跪了。他缠着黄九郎问东问西,讨论武学,搞得黄九郎没机会跟别人说话。那红笙就不高兴了,她用力把酒杯一放,摆出姐姐的架子,怒道:“天晟,你有没有点规矩,客人还没吃饭呢!”天晟顶嘴道:“吃饭哪有武学重要,等下他走了,我找谁请教暗器功夫?”红笙道:“那就让他住……住下……就是……了。”声音越来越小,大概也觉得这句话由自己来说颇为不妥。她偷偷瞄了一眼,见父亲低着头,转着酒杯,愁眉不展。她偶一转头,见挽琴正抿着嘴站在身后偷笑,立即捣了她一拳,怒道:“你笑什么!”
黄九郎喝了杯酒,缓缓地道:“太医,您是在为公子打碎瓷马的事发愁吗?”太医抬头看了他一眼,叹道:“是老夫失态了。这件事是我府上的私事,何况天知地知,你知我知,我想九郎也不会到处张扬。来,喝酒,喝酒。”黄九郎微微一笑,说道:“这件事我本来实在不愿献丑,白天在府上造次,也是因为您当时正在气头上,迫不得已耍了点小把戏,转移一下您的注意力。九郎并非摆摊撂地、哗众取宠的江湖艺人,但您于我有活命之恩,您府上有难,九郎不敢袖手。”
齐野王把酒杯一摔,哗啦一声推席站起,颤声道:“九郎,怎么,你……你有办法?”
黄九郎道:“晚辈有一点家传的手艺,能够修复瓷器。经我的手,瓷器不敢说恢复如新,至少能修个九成有余。我想这件事只要保密功夫做到家,万岁也不会到您家里来看马,或是再把马要回去吧?所以咱们只是有备无患……”话没说完,齐野王就大声叫道:“好!好!来人!”说着就要叫人打赏,黄九郎赶忙抬手制止,低声道:“此事不可声张,这里只有小姐、公子和贴身亲信,都是信得过的,再有第七个人知道,怕就难保周全了。”齐野王连声道:“正是,正是,公子教训得是,有道是法不传六耳……”
黄九郎拿起酒杯,对着灯光看了看,又拿起酒壶,看来仍不满意,便道:“能否请出一件不那么值钱的瓷器?要大一点儿的,最好请这里的两位去取,不要外人知道。”
红笙听了抢着说:“挽琴,你去把我房里的花瓶拿一个来。”
黄九郎笑道:“这位姐姐的名字倒好。”
挽琴小脸一红,去不多时,抱着一只足有二尺高的瓷瓶回来,放在桌上。黄九郎一看,是一只红白搅胎瓶,釉质凝重丰厚,光可鉴人,翻覆的搅胎云纹若隐若现,一看就十分贵重。红笙撇了撇嘴道:“这不是我爹去年春节赏给你的吗?谁要你献宝,干嘛不拿我的?”黄九郎捧起来转圈儿看了半晌,点点头道:“确非凡品。”说着毫不犹豫地往齐天晟身边一摔,在众人的惊呼声中,瓷瓶摔了个粉碎。齐天晟一跳三丈高,大叫道:“爹,这回可不是我!你往哪儿摔呀?”红笙轻轻拍了拍胸脯,惊道:“挽琴,幸亏你拿的不是我的。”
黄九郎叫挽琴取来纸笔,开了一张单子,都是修复瓷器必备之物;又叫齐天晟和他的小厮把瓷片捡进一个大食盒中,有些过于细碎、已成齑粉的就不要了。跟着又对齐野王道:“太医受惊了。九郎用一晚的功夫,先把这个瓷瓶修复,您看着好,我再修那瓷马。”齐野王张着嘴,像个木人一般频频点头,说道:“好,好,好!”黄九郎道:“那么就请准备一间静室,不可有人出入,也不要人伺候,东西备齐,我这就动手。”齐野王又说:“好,好,好!”片刻之间,挽琴已经提着一个篮子,装满黄九郎须用之物,九郎便向红笙和天晟告辞,跟着挽琴前往静室。黄九郎走后,齐野王又说:“好,好,好!”
这天夜里正是满月,月光洒满庭院,院里的人影子拉得老长,这个人就是红笙。她穿着一身黑衣,用黑色的头巾蒙面,大概是因为第一次蒙面不得其法,她把头巾两尖在鼻子下面系了一个死扣,十分滑稽。这个黑色的红笙蹑手蹑脚地来到静室外,先隐藏在窗根底下听了听,屋内没什么动静,便大着胆子,用手指蘸吐沫把窗户纸戳了一个洞,往内张望。
从洞内看去,屋内点着灯,桌案精洁,篮子里的东西摆得整整齐齐,像是没有动过。但往桌上一看,红笙顿时吃了一惊——那个搅胎瓷瓶已经好端端地放在桌上,四周却不见黄九郎的人影。红笙不由得低声自语道:“乖乖,这是什么妖法?”黄九郎道:“这不是妖法,是功夫。”声音从红笙耳朵后面传来,红笙吓得魂飞天外,一蹦蹦出八丈远,叫道:“哎哟妈呀!”
月光之下,黄九郎一手负在身后,一手摇着折扇,脸上似笑非笑地看着红笙。红笙气急败坏地问:“你干什么呢!”黄九郎道:“我在赏月,小姐在干什么?”红笙道:“我也在赏月!要不一起?”黄九郎笑道:“好啊。”折扇一摆,身后的石桌上摆着一个漆盘,上面有四样点心,一把酒壶,两只瓷杯,还燃着一炉香。红笙定了定神,走近一看,问道:“你有毛病呀?赏月还准备两只酒杯。”黄九郎道:“我掐指一算,今夜必有贵客。”红笙道:“油嘴滑舌。瓷瓶修好了没有?”黄九郎倒了两杯酒,递给红笙一杯:“小姐已经眼见为实了,何必明知故问?”红笙道:“我……我没瞧清楚,我得进去瞧瞧。挽琴!别偷听了,进来。”说罢举杯一饮而尽,推门进屋去了。挽琴推开小院的门,红着脸进来对黄九郎道:“公子,我没……我没偷听,是小姐叫我在这里等她的。”说完也不等黄九郎答话,就跟进了屋。
那个红白搅胎瓷瓶已经修复如初,就摆在屋内的条案上。
红笙绕着条案看了半晌,看不见任何痕迹,挑不出任何毛病,瓷瓶完全和摔碎前一模一样。但因为搅胎的图案是随机生成的,每一只都完全不同,红笙也认不出来,便叫挽琴来认。黄九郎拿来一根红烛,凑到瓷瓶附近,让两位姑娘仔细观看,而他自己则方便就着红烛看姑娘。红笙此刻已经解了蒙面黑纱,脸蛋红扑扑、圆鼓鼓的,两只大眼睛忽闪忽闪地反射着点点烛光,和挽琴头碰头地观赏瓷瓶。挽琴与红笙不同,一张鹅蛋脸上有一对小小的酒窝,肌肤莹然若雪,与红笙的明艳照人相比,另有一番绝色。黄九郎不禁叹道:“真美啊。”挽琴慌忙站起来,瞪大眼睛,看着黄九郎,红笙却头也不抬地道:“当然了,这是我爹的宝贝呢。”
对于黄九郎神乎奇技的修复本领,红笙毫不吝啬夸赞,夸起来滔滔不绝,说这下黄九郎可成了她全家的救命恩人。黄九郎等她夸完,笑问道:“我不过是能修个瓷瓶,小姐便这般谬赞,不知白天为何对黄某冷言冷语,呼来喝去?”红笙一愣,反诘道:“谁呼来喝去了?我说话嗓门就这么大,你习惯习惯就好了。我起初是怕你讹我钱,后来见你不是骗子,就没那么讨厌你了。不过我也不能在我爹面前给你好脸色。”黄九郎奇道:“这又为何?”红笙玩着鬓边垂下的头发稍,眼神在地上扫来扫去,低声道:“我怕我爹听说你是我的什么狗屁救命恩人,就要把我许……许……呸,你配吗?”说着抬脚在黄九郎脚面上跺了一脚,夺门而去。黄九郎和挽琴面面相觑,挽琴低头道:“小姐说话就是这个样子,公子莫怪,她其实是很喜……很感激公子的。”说罢行了一礼,快步离去。
第二天,齐野王就拨了一个院子,让齐天晟和齐三齐四把瓷马的碎片送去,严禁无关人等进入。齐野王一天三次,亲自送独家配制的大补药丸给黄九郎用,黄九郎称谢不用。红笙就说:“你一个正三品大官儿,亲自送药,他不好意思收,还是女儿去吧。”抢了药丸就走。其实她送药是假,想看看黄九郎修马是真。可惜她每次进去,都看见黄九郎在院子里扇着扇子喝茶,而那瓷马已经又修好了一大块。一连去了三天,马越来越大,怎么修的却一回没看着。最后她一赌气,就坐在院子里不走了,想看看黄九郎到底什么时候开始干活。挽琴十分尴尬,走也不是,不走也不是,只好在红笙身后垂手侍立。
黄九郎比她还沉得住气,给她和挽琴各倒了一杯茶,闲聊起来,问她那日玉皇顶上,山道飙车的什么九王爷是什么来头。红笙一皱鼻子,面露嫌恶之色,道:“这个九王爷其实不是王爷,也不是皇子。据说算起来,算是当今皇帝老儿的远房侄子。但普通老百姓哪儿懂呀?怎么说他也算是个皇室宗亲吧,姓朱倒是不假的。所以他在京城里横行霸道,十分跋扈,人缘很差。人们为了气他,就叫他九王爷。他根本听不出来别人在笑话他。我看他呀,脑子也不怎么好,应该让我爹给治治。”
黄九郎一笑,又问:“那天你去玉皇顶又是做甚?”红笙托着腮,无精打采地说:“那天是碧霞元君娘娘诞辰,娘娘据说长得极美,又颇灵验,起得早就能赶上花车游街,可惜我起晚了。不过听说玉皇顶有个娘娘庙,里面有五六个娘娘,分工明确,管什么病的都有,我想去看看,有没有管疯病的,我好烧几炷香,给我娘祈福。”
黄九郎道:“哦?你还有母亲?”红笙隔桌踢了他迎面骨一脚,怒道:“你没有母亲吗?你是石头里蹦出来的吗?狗嘴里吐不出象牙。”黄九郎道:“如此我可失礼了,来了一天一夜,还没去给夫人行礼。”红笙撅起嘴来,道:“行礼她也不认得你。而且她那个院子里闹狐狸,大白天抛砖掷瓦的,有时候还往外飞剪子,扔菜刀,就算你功夫好,也不一定能活着出来。”
黄九郎道:“嚯,这么厉害?没有请个道士看看吗?”红笙道:“我爹起初不信这个,非说我娘的疯病是脑袋里长了个肉瘤,要用锥子从我娘眼眶底下扎进去把肉瘤取出来,说这是上古医书里的法儿。我娘听了,疯得更厉害了,你没看我爹耳朵缺一块吗?就是我娘咬的。后来找了道士,和尚也找了,有一次还来了个洋人,装神弄鬼搞了半天,被狐狸一顿砖头给楔出去了。”
黄九郎眯着眼睛,起身绕院墙转了一圈,抬着头似乎在寻找什么味道或是细小的踪迹。末了他在西南方站定,指着后院隐约可见的一座高楼,问道:“是在那里么?”红笙跳了起来,叫道:“你真神了!”黄九郎道:“这座楼可真高啊,逾制了吧?”红笙点头道:“我娘疯了以后,皇上派了个道士来看了,说应该在西南角修一座高楼,让我娘住进去。这也算半道圣旨吧!住进去之后我娘是没好,狐狸闹得更欢了。”
黄九郎面现狐疑之色,不过一闪即逝,又笑道:“既然如此,我一介凡人,也没什么好办法。好了,我要修马了,小姐请移驾吧?”红笙道:“我不走,我要看你修马。还有,你就叫我红笙行不行?小解小解的,让人听了想尿尿。”黄九郎皱眉苦笑道:“有人看着我不会干活。”红笙道:“那咱们就耗着,看谁耗得过谁。”
这天晚上,红笙跟黄九郎赌气,赖在院里不走,结果没过多久就和挽琴双双趴在石桌上睡着了。等她们醒来,听到黄九郎在屋里叮叮当当地敲着什么,赶忙冲进去一看,只见一匹清光粲然的三彩大胖马雄赳赳地站在地上,身上胎色纯正,花纹流畅,毫无拼接痕迹。红笙急道:“你什么时候拼好的,挽琴,你个废物,怎么不叫我?”边说边转圈抚摸马身,又问:“我能骑吗?”不等黄九郎回答,又跳出门外,边跑边喊:“我叫我爹去!”黄九郎一句话插不上,轻轻摇着头笑了笑,用一把小棕刷继续修整马身上的毛刺。见挽琴呆立在一旁,就递给她一把小刷,让她一起清理三彩。
齐野王赶来一看,顿时老泪纵横,颤巍巍地把马前后抚摸了一遍,又拉着黄九郎的手,反复说道:“九郎,九郎!”说完看了看红笙,红笙赶忙把手乱摇一通,叫道:“爹,你别看我,看我干什么!你不是想把我许……许……许许多多的金银首饰赏给他吧……我可不干……”
这时齐天晟不知从哪冒出来,说了一句:“哎,这马是修得挺好,可是我看这马比门还大,你弄进来的时候是碎瓷片,这回怎么弄出去啊?”
一语既出,所有人都静了下来,齐野王也愣了,抖着手“这、这”这了半天也没想出办法来。这时红笙忽然不耐烦地一挥手,对身旁的挽琴说:“哎呀,你别咬耳朵,痒死了,想到什么了你就大声说!”挽琴低头道:“哦。老爷,我想咱们有三个法儿,分为上中下策。奴婢是下人,不敢多嘴,老爷恕罪,我才敢说。”齐野王道:“有什么罪?快说,快说!”
挽琴又斜眼看了看红笙和黄九郎,吸了口气,大声说:“奴婢以为,下策呢,是把马头敲下来,搬出去之后,请黄公子再施妙手,重修一次。我想既然前次摔得粉碎都能修好,一个马头应该不在话下。”齐天晟哈哈大笑道:“真是下策。这是御赐之物,能随便打吗?”红笙道:“还不是你先打的!”
挽琴等俩人掐完,又说:“中策呢,我们就把马放在这间屋子里,把屋子重新装潢布置,粉刷一新,弄得隆重一些,摆上香炉神案,五供蜡扦。朝廷不问也就罢了,朝廷若问,我们就说是为了这马专门修了个屋子供它。”齐天晟捏着下巴道:“这倒是个法儿。不过我看不如把这屋子拆了。”红笙道:“你别说话,行不行?”
挽琴续道:“上策嘛……”说着看了看红笙,又看了看黄九郎,接着说道:“就是请黄公子再拿出点手段,不伤这马一根毫毛,将它移到老爷的内书房。”齐天晟道:“呸,胡说八道!照你这么说,我师父不成了狐仙了吗?”红笙奇道:“谁是你师父?”齐天晟一愣,说道:“我……我师父就是……我还没拜师,但我正打算拜呢。师父在上,受弟子一拜,求您把铜钱镖的功夫传给弟子!”说着砰砰砰磕了三个响头。齐野王怒道:“胡闹!胡闹!给我滚出去!”齐天晟跳起来躲在黄九郎身后不出来了。
黄九郎一摆折扇,笑吟吟地道:“这位挽琴姑娘真是女中诸葛,所说妙计条条是道,计计可行。不过要说我有什么通天手段能把这马隔空移到书房之内,那确实夸张了一些。”挽琴道:“是么?我想黄公子既然有这样的神技,定非凡人。奴婢这等蠢材都能想到的事,你一定不会想不到。你既然在这门比马小的屋内修马,自然有办法把马送出去。其实,我们只要把门拆了,或是扩得大些,也能把马抬出去,但这马是经公子的手修的,万一拆门抬马时有所磕碰,再碰坏了,可了不得。”说着盈盈下拜,低声道:“一事不烦二主,公子救人救到底,帮帮我们齐家吧!”
黄九郎伸手相搀,却见挽琴起身时,眼神中露出一丝不易察觉的狡黠。黄九郎用折扇挠了挠额角,一副哭笑不得的神情,对齐野王拱了拱手道:“好吧,既如此,黄某尽力便是。不过我有个不情之请……”说着凑近齐野王的耳边,低声说了两句。
齐野王脸上的表情此时极为丰富,且瞬息万变。初听这番耳语,他露出恍然大悟的神色,紧接着又显得极为担忧,继而又变成一种显然经过加工的营业性质微笑,最后终于变成了自信且爽朗的笑容,对黄九郎道:“亦非大事,不必对孩子们保密,来我齐家求药的,十有八九是求这‘先天丹’。”听闻此言,红笙和天晟也露出恍然大悟的神色,但并无其他几种表情。齐野王又道:“不过公子既然知道此药了得,必然也知道此药的方子极为保密。敢问公子,需要先天丹给何人医治?”黄九郎道:“是给家慈使用。”红笙插嘴道:“你还有母亲?”齐野王瞪了她一眼,红笙吐了下舌头。
齐野王又道:“何如请令堂来寒舍医治?”黄九郎略一欠身,微笑道:“不便叨扰。”语气甚是坚决。重病之人行动不便,加上个人卫生搞得也不会很好,不愿见人也是人之常情,齐野王没有追问此事,只是点头道:“公子须知,这先天丹在京师左近十分有名,觊觎它的人是不少的,家里被梁上人光顾,也非一次两次。因此我家中不存先天丹,只存药方,”说着指了指自己的脑袋,“需要时临时配制,费时不少,不知公子能等否?”黄九郎点头道:“全听太医吩咐。”红笙撇了撇嘴,小声道:“皇上要是快死了,等先天丹用,你也现配吗?”齐太医老脸通红,怒道:“小畜生,我非给你下一味哑药不可!”
齐野王答应配制先天丹,但这药工艺复杂,需要七天的功夫。在这段时间里,黄九郎就住在齐家。齐天晟缠着黄九郎拜师学金钱镖,练了一会儿,挽琴又来把黄九郎抢走,说是小姐有要事相商,天晟问她什么要事,挽琴也说不出个所以然。
红笙找黄九郎有两件事。第一件事说,她其实很感激黄九郎能陪天晟玩儿,他喜欢练武,但生性又骄傲又懒惰,玩心太重,又特别暴躁,因此没有一个教师爷能留过一个月。看得出来,天晟非常喜欢黄九郎,谁不喜欢呢?全家都喜欢黄九郎。这就引出了第二件事:作为这个家的另一个重要成员,红笙的母亲也应该见见他,但现实情况是她疯疯癫癫,见了也不认识。红笙的意思是,她看出黄九郎有很多奇异的本事,甚至“算”出了母亲所在的方位,一定有办法治好母亲的疯病。
黄九郎哑然失笑,说道:“老夫人院里不是闹狐狸吗?我修修瓷器还行,对捉狐降妖就一窍不通了。”红笙板着小脸儿,转身指着挽琴的鼻子说:“挽琴,都是你出的馊主意,让人家撅了,怎么收场?”挽琴行礼道:“公子,你既然有办法让铜钱穿墙,有办法修瓷瓶和瓷马,还有办法把我从马车轮下、悬崖边上救出来,你就一定有办法救老夫人。”说罢抿着嘴儿看着黄九郎,眼神中又闪过那一丝狡黠的目光。
黄九郎被她们缠得没办法,只能答应前去看看,但条件是红笙不能去,还要求挽琴必须看住她。当然,黄九郎也知道,以红笙的脾气和挽琴的性格,硬要挽琴看住红笙,那是逼着哑巴说话。黄九郎在书房里找到几张红笙练字的信笺,表示他已经记住了红笙的笔体,现在要出一道题,让红笙解一解,回来检查;如果没解出来,或者解错了,或是笔体不对、有人代笔,那么即使有办法救老夫人,也必当袖手离去。红笙不服气地说,那先天丹你还要不要?黄九郎只是笑笑,随手写下一题,飘然而去。
红笙低头一看那题,上写:“今有甲发长安,五日到泰山;乙发泰山,七日到长安。乙先二日从泰山出发,甲才从长安出发,问甲乙何时相逢?”红笙看了半晌,掷笔道:“什么破玩意儿?挽琴,你给我做,回来我抄,我去去就来!”
此时天已经黑了下来,红笙溜到母亲院中,蹑手蹑脚来到楼下,远远看见月色之中,黄九郎站在一丛竹子前,倒背双手,正在说着什么。红笙又凑近几步,隐约听黄九郎道:“我辈客居人家,当与人为善。抛砖掷瓦,致人疯癫,与你有什么好处?”又听一个细弱的奇怪嗓音,像是被人捏着喉咙,从竹中应道:“你知道什么?这老妇无端毁我家宅,说是提前要给自己挖坟,你说,这不是作死么?我只是小作惩戒,又没要她性命。”黄九郎摇头道:“十三郎,你这样会要了自己的性命。”说着弯腰凑近竹林,小声说了些什么,竹林中不再有人回应。
不久黄九郎转身走来,红笙慌忙跳起,窜回房间,见挽琴在一张纸上写道:“二日十二分日之一。”红笙问:“啥意思?”挽琴急道:“就是两天零一个时辰,快抄吧!”红笙忙在题笺上奋笔疾书,刚抄完,黄九郎就回来了,挽琴忙把自己写的那张团起来塞进袖子里。
红笙问黄九郎看得如何,答说没看见什么异常,他毕竟也不会驱鬼降魔,不过有些地方屋瓦墙砖松动,倒是他这种粗人会干的活儿,于是顺手修了修——也许根本没什么鬼怪,只是家宅老旧,自己吓唬自己罢了。
往后几天,红笙和挽琴不离黄九郎左右。太医命人叫红笙去读书,红笙便缠着黄九郎陪她同去,看她读书。出人意料的是,红笙虽然性子顽劣,脑子却好,能够过目不忘,可惜没有诗才。别人的诗,背上千百首也不在话下,信手拈来;但要让她自己写点什么,比吃药还难,黄九郎教了她一些诗理,实在是对牛弹琴,只得苦笑作罢。反而是挽琴颇具天分,不但通读诗集,博闻强记,兼且能信步成诗。相比之下,挽琴倒像是一个家教精良的大小姐,红笙的性子则更像是一个粗使丫头。
读完书,红笙又要黄九郎陪她练琴,发现黄九郎笙管笛箫无一不精,玩得十分尽兴。总之,黄九郎住了几天,除了洗澡睡觉上厕所,以及少数几次被天晟见缝插针地找去练功之外,红笙和挽琴基本都像影子一样跟着他。
这天红笙正缠着黄九郎陪她读书,齐野王亲自赶来,送来了先天丹。黄九郎千恩万谢,刚要接过,齐野王的手又缩了回去。黄九郎微微一怔,马上明白了他的用意,笑道:“太医放心,马的事情,九郎一力承担。不过用药救人要紧,搬马却不急在一时。常言道‘医者父母心’,九郎救母心切,想必您不会不懂。”
齐太医脸上青一阵红一阵,神色十分难看,显然不想给药,又难以反驳。齐野王犹豫半晌,干咳两声,把药交给黄九郎,换上一副笑脸道:“如此便不强留你了,望你速去速回。”
黄九郎转过身,跟红笙和挽琴郑重告别。红笙揪住他的袖子说:“你可得回来啊!”黄九郎笑道:“我回了家,还回来作甚?”红笙怒道:“废话,当然是找我玩……不对!你马——”突然脸一红,大概也意识到自己失言,便习惯性地转身去看挽琴,因为她化解尴尬的方法,通常就是去找挽琴的茬,好发一顿脾气。结果转头一看,发现挽琴跟她一样,红着脸低着头,两手揪着裙摆,红笙大怒,在挽琴脸上掐了一把,道:“你在这发什么浪!”齐野王气得胡子吹起老高,又管不了红笙这个混世魔王,只好抬手道:“九郎请。”黄九郎拱手道:“太医留步,九郎告辞。”
路过挽琴身边时,黄九郎眨眨眼睛,低声道:“女诸葛算术不错。”挽琴先是一惊,接着微微一笑,眼中灵光一闪,与黄九郎对视一眼,转身陪红笙回屋去了。
黄九郎走后,红笙意识到自己当着父亲的面对一个男人拉拉扯扯地挽留,很不成样子,便蹑手蹑脚地想溜出去。齐太医正在看红笙答的那道题,皱着眉问:“这是你算的?”红笙道:“是……是啊。”齐太医道:“怎么算的,你给我说说。”红笙道:“这种小事,连丫鬟都能办,挽琴,你替我说说。”说完迈步就想出门,齐太医喝道:“站住!挽琴,去把少爷叫来。”
不多时齐天晟叫到,齐太医于桌前坐定,看着那张题笺,忽然问道:“你们对这个黄九郎怎么看?”齐天晟抢着说:“我师父是世外高人,武功高,手艺高,人样子也好,我姐也很喜欢他……”话没说完,就被红笙踢了一脚。齐天晟嬉皮笑脸地道:“你踢我干嘛?明眼人都看得出来,不光你喜欢他,连挽琴也……”齐太医不等他说完,一拍桌子,吓了天晟一跳。齐太医叹了口气,慢慢地道:“你俩过来,让我把把脉。”说着给两人分别诊脉,眉头皱得更深了。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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