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解雇了,还有什么方法留在美国?
无论你是自愿或非自愿离职,根据法律你有60天的宽限期。如果你是E-1,E-2,E-3,H-1B,H-1B1,L-1,O-1 或 TN 类别的工人(及其家属),在被解雇后最多连续 60 个日历日或直到授权有效期结束后,以较短者为准,可以保持身份。在此期间,如果新雇主及时代表他们提交延长申请例如, H-1B 雇主变更申请),则可能能够保持其非移民身份。或者,如果你及时提交更改为新的非移民身份的申请或调整身份的申请,则可以在授权逗留期间留在美国。无法及时提交身份变更申请的人或没有找到新雇主,会被要求在此宽限期结束时离开美国。
被解雇
所以如果你被解雇了,有三种选择:1)更换新的雇主 2)更改到其他非移民身份 3)申请调整身份。当然无论是哪种选择都必须要先符合先。首先,更换新的雇主只限于H-1B签证。雇主向移民局正确提交新的 H-1B 申请后可以立即开始为新雇主工作,无需等待申请获得批准。此外,持有身份调整申请(I-485 表格)并持有有效移民签证申请(I-140 表格)至少 180 天的人可以将相关移民签证申请转移到与相同或新雇主相同或相似职业分类的新工作机会。很多人能想到留在美国最简单的方式就是庇护。可是其实除了庇护,还有其他方式可以留在美国,具体要知道你想要在美国做什么。想要了解有什么方式请看文章:除了庇护还有哪些方法可以拿到合法身份?
劳工“非移民”途径
在国务院的签证公告中没有可用的移民签证,并且
面对迫不得已的情况。
但是要注意的是紧急情况下打工卡是一种权宜之计,旨在通过防止突然离开美国的需要,帮助某些人走上拿到合法绿卡的道路。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开始工作的工人,打工卡将不再保持非移民身份,但通常会被视为处于授权居留期间,并且在打工卡有效期间不会在美国累积非法居留。有些情况下也可能需要加快裁决,例如,将身份从 H-1B 更改为 L-2 的申请可能有资格获得加速裁决,以防止严重的经济损失。
绿卡
如果这些情况都不符合,则要考虑是否离开美国。对于非自愿被解雇并选择离开美国的 H-1B 和 O 工人,合理交通费用必须由他们的雇主或申请人承担。在决定之前,最好咨询律师了解你的选择。有些人为了留在美国,申请庇护先想要之后再通过其他的途径来申请身份但导致之后无法申请身份。所以如果你被解雇了,应当马上咨询律师看看如何帮你避免逾期居留的问题。如果找不到工作,就要立即开启自己的公司因为如果黑掉了也就不能申请工作签证。同时,也可以看看你是否符合其他签证。王律师精通各类移民申请,如果需要帮忙就尽快联系我们咨询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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