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等十三部门最新发文!解读来了
◎ 科技日报记者 张盖伦
自2021年7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以来,学科类培训机构得以压减治理。不过,非学科类培训机构问题也日渐凸显。有的资质欠缺,有的过度营销,有的趁机抬价。市面上有文体、科技类等各种培训约一百多种,涉及多个行业部门,亟待进一步规范。
12月29日,记者从教育部了解到,近日教育部等十三部门印发了《关于规范面向中小学生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教育部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司负责人指出,《意见》并非要禁止非学科类培训,而是要加快规范非学科类培训,使其成为学校教育的有益补充。
规范办学行为,划好监管红线
针对一些地方非学科类培训门槛偏低、鱼龙混杂的问题,《意见》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明确非学科类培训机构与学科类培训同样实行“先证后照”制度,须依法取得主管部门的行政许可后,再依法进行法人登记。
培训机构的从业人员是否具有相应资质,是衡量一个机构是否正规的重要标准。教育部、人社部在2021年9月印发的《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管理办法(试行)》中,即对非学科类培训从业人员作出规定,要求必须具备相应的职业(专业)能力证明。
具体来说,《意见》除要求所聘从事培训工作的人员必须具备体育、文化艺术、科技等相应类别的职业(专业)能力或具有相应类别的教师资格证外,还规定具体的职业(专业)能力资质标准可由省级以上主管部门明确,以便各部门、各省细化落实。此外,在目前教育、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正在开展的艺考培训机构专项治理中,也将核查从业人员资质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对不符合要求的从业人员将依法清退。
而且,《意见》明确,非学科类培训机构不得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一次性收费不得超过5000元,进一步规范机构收费行为,保障消费者权益,减轻学生家庭校外支出负担。
优化育人功能 多方协同治理
非学科类校外培训并非都要交给社会。上述教育部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司负责人表示,《意见》明确要强化学校教育主阵地作用,增加非学科类学习供给,加强音乐、体育、美术等紧缺学科教师配备补充,着力解决教师队伍学科结构性矛盾,开齐开足上好音体美课程。同时,《意见》对规范教育部门及学校引进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参与课后服务作出具体要求,推动在校内以较低价格满足学生和家长需求。
资料图。新华社记者 王翔 摄
当前,一些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刻意对体育、艺术纳入中考政策进行宣传曲解,制造焦虑,使学生家长被动参加校外培训。为此,《意见》从根源问题上着手,要求改进体育、艺术中考测试内容、方式和计分办法,切实加强过程性考核,逐步实现考试成绩等级呈现,注重对学生运动习惯和艺术素养的培养,坚决杜绝将校外培训结果与大中小学招生入学挂钩。
国家教材委体育艺术学科专委会主任钟秉枢指出,非学科类校外培训应在各地各校构建“双减”背景下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教育体系中发挥正面积极作用,满足学生发展综合素质的多样化需求,成为学校教育的有益补充,而不应围绕中考应试、高考加分的内容进行培训,甚至暗中与招生入学挂钩,成为“应试”的帮凶。
钟秉枢分析,针对非学科类培训行业属性突出、种类繁多等特点,此次出台的《意见》明确,要坚持部门协同的工作原则,从以往的单元治理向各方协同治理的方向发展,努力建立以政府为主导,家庭、学校、社会等多元利益相关主体共同参与的治理机制,形成多元利益主体共同参与的治理局面。
来源:科技日报
编辑:王程玥
审核:朱丽
终审:王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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