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增判决!会计师被判在10%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文/梧桐小新
近日,*ST文化(300089)发布了关于公司诉讼仲裁事项的进展公告,关于孔浙扬等18名投资者与文化长城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已作出判决,公司需向原告赔偿1544518.33元,同时,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在10%责任范围内即107513.5元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案件:关于孔浙扬等18名投资者与文化长城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原告:孔浙扬
被告一:文化长城
被告二: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
原告:王威、周擎、李仁青、游文颖、张勇、樊艳萍、梁英华、贺景梅、肖鹏、何璐、余永洪、宋红丹、李昊、杨立娟、李传香、黎锦虹、江九香
被告:文化长城
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2年6月1日发出《关于公司诉讼事项的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30),2022年10月26日披露《关于公司诉讼仲裁事项的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252),就孔浙扬等18名投资者与文化长城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进行披露。
进展情况:
公司近日收到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2)粤01民初1877、2099-2113、2429-243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
一、被告文化长城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赔偿1544518.33元(具体每个案件原告的获赔金额及项目详见附表2的判决金额);
二、本判决第一项确定的被告文化长城对原告孔浙扬的债务,被告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在10%责任范围内即107513.5元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三、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值得注意的是,*ST文化近年来频繁地更换审计机构。
自2010年上市以来,公司一直聘用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审计机构。
到了2019年2月,在2018年年报的审计工作集中期,*ST文化将年报审计机构更换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给出的理由是正中珠江现因项目排期原因,预计无法按期完成公司2018年度的年报审计工作。
然而,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仅服务*ST文化半年便被替换。2020年3月,*ST文化选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同时鉴于公司2018年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了重大变化,聘请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对2018年财务报表进行补充审计。
之所以补充审计,或许与早前的非标意见有关。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对*ST文化2018年年报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董事朱利民、贠庆怀、周林亦因此无法保证年报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ST文化与中兴财光华的合作也仅持续一年多时间。2021年12月,相同的戏码再次上演,公司改聘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给出的理由是公司发展战略、业务布局、审计需求等原因。此次更换审计机构前,中兴财光华对*ST文化2020年年度报告审计意见为保留意见。
今年1月3日,*ST文化发布公告,拟聘任中炘会计师事务所作为2022年度审计机构。对于此次更换,*ST文化没有说明具体原因,仅称中炘会计师事务所是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企业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但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曾对*ST文化2021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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