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欣赏的诉讼律师,都懂这些证据运用技巧!
“诉讼案件,证据为王。”
庭审时,法官并非纠纷案件亲历者,只能根据当事人所提供的证据材料来还原或推断查明关键事实。判案要“以事实为根据”,实质上就是以“证据为根据”。
它不但是法官认定案件事实的重要手段,更直接影响到案件判决的结果。
如何调取收集、检视筛选、固化保全、组织编排证据,继而有说服力地打动法官,成为律师提高胜诉率的关键。
而胜诉率越高的律师,更容易接到案子,也就更容易有源源不断的案源。
智拾网诚邀上海政法学院教授、硕士生导师、诉讼法教研室主任;上海通佑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张进德老师,就相关话题进行讲解。
作为一名律师,对于证据的梳理和制作必不可少,证据制作的优劣好坏对于案件或非诉法律事务的处理至关重要,熟练掌握和运用证据,是律师为委托人提供优质法律服务、通向执业高地的必经之路。
具体到律师要进行的工作,则是通过举证与质证,说服法官认证/采信我方主张的“事实”。
比如,询问证人。
如何让己方证人在庭上陈述的事实与案件主张相关,并让相关请求权构成要素找到对应的事实?如何通过盘问降低对方证人的证明力,让证人证言的真实性存在漏洞,继而让相关的事实更有利于己方的一面?
又如,举证。
如何就当事人主张的法律事实,从法律事实上证明存在?当存在数个证据材料时,如何就证明力的强弱进行筛选?又或者当己方处在举证不能的情况下,如何从对方陈述的事实中寻找“蛛丝马迹”?
围绕上述话题,智拾网诚邀上海政法学院教授、硕士生导师、诉讼法教研室主任;上海通佑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张进德老师,就相关话题进行讲解。
直播中,张进德老师将结合自身近20年法律实务经验,传授大家证据运用的原则、规范与实操要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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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收获
1. 学习上海政法学院教授、硕士生导师、诉讼法教研室主任张进德老师的思路与方法
2. 掌握民事证据运用规则的要点与技巧
3. 吃透举证期限的实操要义:期限的确定、延长规则、逾期的后果
4.完整听课领取《新民事证据规则全文》《民商事审判相关法律法规》
课程大纲
专题一、证人证言和当事人陈述的运用规则
一、证人证言的运用规则
(一)证人的资格问题
(二)证人的作证规则
(三)证人证言的真实性规则
二、当事人陈述的运用规则
(一)当事人陈述作为法定证据种类的基本内涵
(二)禁反言规则
(三)当事人到场陈述规则
专题二、举证期限的实操要义
一、举证期限的确定与延长规则
(一)举证期限的确定
(二)举证期限的延长
二、举证期限的重新确定
(一)提供反驳证据、补正证据的情况
(二)追加当事人、增变诉讼请求、重审等情况
(三)特别规定:当事人主张法律关系性质与法院认定不一致时的程序处理
三、逾期举证的后果:以证据不失权为原则、以失权为例外
(一)逾期举证规则的简表归纳
(二)逾期举证后果的案例详解
讲师介绍
张进德
上海政法学院教授、硕士生导师、
诉讼法教研室主任
上海通佑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
有近二十年法律实务经验
张进德,法学博士,上海政法学院教授,硕士生导师,诉讼法教研室主任。上海通佑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有近二十年法律实务经验。其他主要社会兼职有: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日报社《中国法治蓝皮书》编委会委员,上海市静安尚正司法研究院理事长,任多家仲裁机构仲裁员,国内资深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培训师等。曾为多地法院、检察院、纪委监委、司法局、律师协会、法律实务培训机构等开设法律课程与讲座。
华东政法大学法学学士(2001)、法学硕士(2004)、法学博士(2010)。入选首批“上海青年法学法律人才库”,曾获 “上海市高校青年教师教学竞赛二等奖”“上海市育才奖”等,主持完成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等多项课题。独立出版有《司法文明与程序正义》《通往文明的对抗》《诉讼法通义》等多部专业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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