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纽约时报》数据显示本科学校排名重要性!美国法学院表示:哈耶普本科毕业生优先录!
哈佛大学的博士阐述了他的相关人生经历:
哈佛博士孩子想以校友子女的身份去申请哈佛大学,还提供了他毕业时与自己儿子的合照来证明,却被哈佛大学以“非哈佛大学本科部的校友”理由所拒绝。
凭什么在哈佛大学就读本科才可以算是校友?
哈佛大学虽然官方解释在本校收获学位就可以被认作哈佛校友,但当和某些奖励扯上关系时,只有本科学历才会被承认。
大学为什么更看重本科学历?
除此以外,美国公立大学最大的经济来源便是政府的拨款。而私立大学,除2/3学费的收入外,绝大多数的经济来源是来源于校友和社会各界的捐赠。
本科留学不同于高中时期,孩提时期尚未形成对其世界的认知,和真实的社会还有所距离,本科阶段,学生渴望收获知识,也是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的重要阶段。
美国大学格外重视本科生的培养。
法学院来说,这一点更为重要。纽约时报最近一篇文章:“通往最高法院书记员之路始于三所常春藤盟校”从多个角度阐述了这一问题。
从哈佛、耶鲁或普林斯顿获得本科学位的人,获得梦寐以求的最高法院书记官职位的几率会急剧增加。
美国大法官每任期通常会雇佣四名法律助理。这项研究收集了截至2020年的40年间1426名前职员的数据,发现其中超过三分之二的人只上过五所法学院:哈佛大学、耶鲁大学、斯坦福大学、哥伦比亚大学和芝加哥大学。
首席大法官小约翰·g·罗伯茨(John G. Roberts Jr.)在研究涵盖的期间挑选了58名助理,其中37人来自哈佛或耶鲁。
“在其中一所法学院好好学习,然后在联邦上诉法院法官那里获得一份享有声望的书记员职位,就符合了必要的条件”。但事实证明,本科学位似乎也很重要。研究发现,去哈佛、耶鲁或普林斯顿上大学——即使在控制了法学院的成绩之后——也会给申请人带来显著的提升。
参议员的克鲁兹可能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他以优异的成绩毕业于哈佛法学院,在成为首席大法官William H. Rehnquist的书记员之前,曾担任J. Michael Luttig法官的法律助理。克鲁兹上的是普林斯顿大学。
Tracey E. George和弗吉尼亚大学Mitu Gulati进行,重点研究了哈佛法学院。长期以来,它培养了最多的最高法院法律助理,部分原因是它的声望,部分原因是它比一些竞争对手大得多。(耶鲁大学法学院毕业生担任最高法院书记员的比例更高。)
考察了22475名哈佛大学法学院毕业生,考虑了三个数据点:他们上的是哪所大学,他们是否具备在法学院获得学术荣誉的资格(以优等成绩毕业、极优等成绩毕业或以最优等成绩毕业),以及他们是否获得了最高法院的书记员职位。
考虑到最高法院的文书工作是政府工作,而且是文职工作,这种情况令人不安。“这个过程似乎严重偏向精英私立学校” 他说。
问题不在于那些成功入选的年轻律师。“获得最高法院书记员职位的人很棒,”他说。“但有很多优秀的人不明白。”法官本身就是精英教育的产物。其中8人曾就读于哈佛或耶鲁大学法学院,6人拥有哈佛、耶鲁或普林斯顿大学的本科学位。其中有6人曾在最高法院担任过法律助理。
拥有两个哈佛学位的首席大法官罗伯茨在2009年被问及最高法院法官是否“能与普通人相处”。首席大法官说,他想消除一个神话。“并非所有法官都毕业于精英院校,”他说。“他们中的一些人上过耶鲁大学。”
美国J.D.虽然申请难度高,但是一旦从顶尖法学院毕业并通过了律师资格考试,收入是非常高的。在美国,一些知名律所和出庭律师赚取的几乎是天文数字。不仅收入高,律师在美国的社会地位也是十分受尊敬的。美国从事集体诉讼的律师被看作推动美国社会发展的主要力量,出庭律师更是美国政治体制里的第四权力。
Top30法学院毕业的J.D.学生,年薪起点通常在10万美元以上,即便是排名相对靠后的法学院学生也可以找到一份收入相当可观的工作。但同时律师工作也非常辛苦,律师可能要在没有收到任何律师费的情况下先投入大量的时间金钱做准备。
美国LL.M.毕业的学生们,有能力处理各种涉外法律案件,职业发展方向可以分为三类:回国,在美国工作或是一年的实习,LL.M.转J.D.
选择在美国找工作,对于LL.M.的毕业生而言就比较难了。根据宾夕法尼亚大学的统计,在过去6年中,LL.M.的毕业生成功找到工作的人只占15%。
想要回国发展是不少LL.M.毕业生的选择,特别是在国内有过一定经验的律师。在国内凭借美国法学院的学历和美国律师资格证,同样能找到一份称心如意的工作。不少人会选择在美国律师事务所的中国分部工作,或者在一些大型国际企业做法律顾问。虽然薪资待遇和美国律师有一定差距,但已经是中国律所中的高收入了。
在美国为了更好地就业前景,不少人会选择转J.D.学位。不少学校都允许成绩优秀的LL.M.学生转成J.D. 但是也有学校不允许,譬如NYU。
法学博士还有一个学位:J.S.D专业的学生毕业后通常会选择在高校从事法律教学工作,职业目标通常是法学院的教授。对于想留美工作的学生而言,J.D.是最好的选择,但如果申请时条件不够,可以先申请LL.M.,把其作为跳板,有更多的时间去准备LSAT,之后再转入J.D.或者重新申请都可以。
诚创教育深耕于美国,利用本土化优势,与几百所海外知名院校合作。我们致力于针对不同年龄层、背景、目标的学生寻找自己热爱的发展方向,提供一站式留学申请服务。
了解更多留学申请课程辅导详情👇
微信扫码关注该文公众号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