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次,我更同情牛夫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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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燕梳楼
最新的通报出来了。
除了内裤多少钱没说,其它的都说清楚了。
涉事女主不姓丁,也不叫欧阳,当然也没有50台宾利。
另一倒地碰瓷的戏精也不是劳斯莱斯车主,更不是什么深国际高管。
当然,最让舆论哗然的是漩涡中心的国企书记,到底是哪个国企,又是什么书记,与涉事女主到底是什么关系?
深圳国资委给出的通报是,女子所说的国企书记老公确实在深振业,确实是纪委书记,确实叫张晓中,但不是她老公。
根据通报的说法,宾利车为临时借来的,张晓中于2017年离异后未再进行婚姻登记,亦未发现该女子张某某与深振兴有任何业务往来。
换句人话来说就是,张晓中名下无车,无老婆。
这特么就尴尬了!
当然,尴尬的不是我们,也不是张晓中,而是宾利姐。
她在现场多次提及我老公是国企书记,原来只是一厢情愿。而且这事还是昭告天下的,弄的世人皆知她老公不是她老公,这比裙底走光还让她难以接受。
同样是环球网报道,前天晚间曾网传深振兴高度重视,迅速组织工作组查清相关事实,认定张晓中同志平时工作较忙,忽视了家风建设,致使其配偶情绪激动之下发表不当言论,造成不良影响。
而今天环球网援引深圳国资委的通报则变成了情侣关系,而宾利车也不是向朋友借的了,涉事房产和车辆均为宾利姐与张晓中相识前所购买。
对于有网友曝出其二人的结婚照和婚宴照片,张晓中则轻描淡写地一笑而过:哦,那是我们去年10月举办的确定情侣关系仪式时所拍。
婚纱照你可以打马虎眼,但视频总不会作假吧。婚宴总不能作假吧,所有亲戚朋友都喝过了喜酒,你竟然说结婚没领证?如此刻意隐婚究竟想做什么?
话说,虽然这位老兄也是行伍出身,而且是援藏军人,我也相信他不会贪腐,但在在这个问题上,我怎么觉得不像个男人,有点不地道呢?
没事的时候叫人家牛夫人,一出事就成了女朋友?
人家宾利姐在关键的时候,能想到的唯一依靠就是你这个国企书记,而且你也确实赶到了现场,并没有否认你是她老公的身份,怎么一转脸就变了呢?
何况你也就是个国企的纪委书记,估计排名都排到桌边了,年薪税前也才37万多而已,像你这样的书记在深圳那是一抓一大把,如真按你所说,房产和宾利都是你女朋友的,那也算配得上你了吧。
其实前后两份通报,虽然一个网传一个正式,但我更相信前一份的真实性,也更有人味儿,也更符合一个领导干部对家风建设痛心疾首的心理定位。
其实这样一份通报,也更容易让公众所接受。不成想一夜之间,如夫人瞬间成了女朋友,而且还是刚认识不久的女朋友,别说这女人受不了,就是公众也受不了。
婚姻关系为离异单身没错,但事实上你们已经是事实关系,平时也已经老公老婆相称了,不是吗,风口浪尖之际,又何必多此一举背后一刀,极力撇清关系?
真不愧是纪委书记,手起刀落快速切割,做的那是滴水不漏。只是我隐隐觉得,渣男不分老幼,这中间一定有人撒了谎。结婚不认老婆,是为对感情不忠诚,隐婚不报,是为对组织不忠诚,你究竟还有多少秘密?
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来时各自飞。何况还没领证呢,那飞的就更快了。好吧,双方彼此看清,互骂一声“滚”,一拍两散,如此甚好。
事实发展到了这里,我倒有点同情这个宾利姐了。
此前被开发商耍了一次,现在又惨遭“老公”抛弃。车位没争来,把“老公”也给弄丢了,估计这个月没看黄历,禇事不宜呀。
当然,燕梳楼向来客观公正,向事不向人。
这事起初,就是个普通的车位纠纷。昨天的文章中,我就明确地站宾利姐,纵然她盛气逼人教养堪忧,但我们不能抛开事实谈道德,论是非曲直,她占理。
且不管开发商与她签订的附赠车位合同是否有效,但仅从合同法来说,在法院认定合同无效之前,她都拥有对这个附赠车位的使用权,且受法律保护。
而那辆路虎车主,仅凭一张嘴,仅凭地下车位应该为业主共用的说法,就霸占车位一月之久,更是绝非善茬,一个纪委书记的女朋友维权都这么难,何况他人乎?
而从记者调查来看。涉事的宝能公馆住宅和公寓共1701户,规划地下停车位共2127个,而通过“买公寓赠车位”方式赠出车位324个。也就是说,公寓附赠车位并没有影响住宅用户停车,但住宅用户却见不得后来的公寓住户拥有固定车位。
按道理,如果前期入住的用户认为开发商违约甚至违法,开发商与公寓住户所签订的固定车位附赠合同应视为无效,那么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而不是为难公寓用户,让人花了钱还窝着心。
那么,这些千万起步的豪宅业主为什么不找法院而盯着这个“书记女朋友”?难道笃定这个行事高调的宾利姐能帮他们解决问题?
事实上,我们能想到的,“素质极高”的豪宅业主当然也能想到。早在去年底,他们就针对宝能地产附赠停车位行为的合法性问题,向福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遗憾的是,败诉了。
福田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定:开发商签订《车位使用权赠与合同》未侵权。其依据为《物权法》第七十四条第二款及《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均规定: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的方式约定。而双方签订的房地产买卖合同附件中补充约定,未列入共有建筑面积分摊部分如车库、车位等所有权和收益权均属于卖方,卖方有权自主确定上述物业出售、出租或附赠。依据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出具的宝能城市公馆项目《房屋建筑面积总表》和《公用建筑面积分层汇总表》,地下车库未列入公用建筑面积分摊。
这份判决书已经很明确了,宝能公馆地下车库未列入公用建筑面积部分,因此开发商有权自主确定车位的出售、出租或附赠,也就是说,宾利姐对约定车位的使用权是合法的,是受法律保护的。
而住宅用户在已知法院判决的情况下,依然采取破坏地锁、拆除隔挡、霸占车位等手段维护“业主共用车位”,反倒显得有点过份了。
当然,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这宾利姐占了理失了份,如果不是过于嚣张,也不至于祸从口出引火烧身,演变成一个笑话,估计她自己也是追悔莫及罢。
事情到这里,该撸的基本撸清楚了,后面也不会有什么续集了,最后说三点感慨吧,与大家共勉。
第一,有钱未必有教养。
别以为那些住豪宅开豪车的人素质就高,很多时候他们的财富与道德是成反比的。很多富人,都为富不仁。
他们比你有钱,但不见得比你有德。
第二,老公老婆未必真夫妻。
这个很有意思,倒也挺寻常不过。嘴上老公老婆未必真夫妻,好的时候是老婆,出事的时候就是女朋友。
多情总被无情伤,向来如此。
第三,穿裙子走的不仅是光。
建议脾气暴躁的女同胞们,如果你自认无法自制你的暴脾气,就请平时少穿裙子多穿裤,否则走的不仅是光,还有你的底线,你的尊严。
你跟他讲道理,他跟你说底裤,不气死你才怪。
这起事件给我们的最大教训是:
无论什么时候,都勿逞一时口舌之快。
即使有理有据,也要留有三分余地。
古人有训,病从口入,祸从口出。
想整一个女人,激怒她就可以了。
你说的话,就是别人眼中的你。
何须四处烧香拜佛去求保佑,
你的嘴,就是你最好的风水。
全文完。感谢大家阅读。如果喜欢燕梳楼的文,请点赞转发,谢谢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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