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补偿理论compensatory ethics theory
人们的道德决策并不是孤立与一成不变的,而是受到前一次道德行为选择的影响。道德补偿行为是指个体在做了不道德行为之后,偏爱通过利他性行为(或倾向)来减轻自己在不道德行为后产生的不道德感的行为趋向。以往大量研究表明个体做过“亏心事”之后往往具有补偿性的利他倾向,内疚作为一种重要的道德情绪在道德补偿行为中起到关键的作用,并且内疚情绪在作用于道德补偿行为的过程中,也受到道德认同等特质因素的影响。
补偿模型可视为许可效应和洁净效应的联动机制,因道德自我价值的调节而发生作用。
1、理论基础
道德补偿理论是从动态的角度来研究人们的道德决策行为的。
其基本观点是:人们的道德决策都是比较短视的,其先前的行为会影响其后续的行为。
当人们先前做了不道德的行为后,就会在后续的行为中做出更加道德的行为。相反,当人们先前做了道德的行为后,就会在后续的行为中做出更加不道德的行为。
当个体先前做出了不道德的行为后,个体就会感觉自己的道德形象受损,来自提高自我道德形象的压力就会增大,从而为了弥补先前不道德行为对自身道德水平的损害,个体在后续行为中就会做出更加道德的行为,直到道德形象达到一个令自已满意的状态。
相反,当个体先前做出了道德行为后,他们会对自身的道德水平感到特别满意,就会在后续的行为中做出更加不道德的行为。这一动态改变自身道德水平的过程称为道德补偿过程。
2、核心内容
(1)个体倾向与情境压力
Zhong et al.(2010)在一个持续道德决策的实验中发现,个体倾向与情境压力会共同作用于行为主体,影响个体第一次做出与道德行为有关的选择。
被试在进行一系列道德决策的过程中,每次决策的结果受上一次决策判断的影响,且每次决策的道德水平是不一样的,具体分为两种情况:
在人们进行道德决策时,初始的道德行为会增加人们的“道德得分”,较高的道德得分会使决策者意识到自我道德形象超出了“适宜水平”,从而通过在后续决策过程中选择不道德行为来放松自己的道德标准。
然而人们在初始做出了不道德行为后,道德得分下降形成“道德赤字”,人们会通过从事道德行为重新赢得自己的道德得分,进而提升先前因从事了不道德行为而造成的自我道德形象下降,这种情况称为道德补偿。
道德得分与道德赤字决定了道德补偿机制的运行,该动态平衡的方式可用来解释持续的道德决策过程。
在这种道德补偿机制中,维护和平衡自我道德水平决定了道德决策者道德得分的多少,进而影响决策者在道德与不道德行为之间的选择。
Zhong et al.(2010)的研究发现,当安排被试在初始阶段做出积极行为时,被试会接下来做出具备更少伦理性的决策。
他们认为,这种前后相反的道德行为选择是因为初始状态的积极行为激发了被试较高的自我道德形象,他们在后续行为中即使缺乏道德准则,先前所感知的积极道德形象也会使他们认为这种选择是安全的。
同样的道理,当被试在初始状态选择了相对不道德的行为时,他们的道德得分会损耗,进而危害他们的自我道德形象。
为了保持恰当的自我道德形象,被试会在下一个道德行为选择过程中表现得更加符合伦理,并更倾向于选择补偿性的、更加符合道德伦理标准的行为方案。
在对实验结果分析的基础上,Zhong et al.(2010)还认为,人们的决策过程是短视的,他们仅仅将自己刚刚发生的上一个决策结果作为本次决策的判断依据,而不去考虑之前更加久远的道德决策结果。
(2)道德成熟度
另外,Zhong et al.(2010)还指出了道德补偿理论的边界条件——个体的道德成熟度。道德成熟度是指个体在多大程度上将道德视为自我认同的核心。
人们的道德成熟度会影响人们道德决策的稳定性,道德成熟度高的人更加在意自己的道德形象,他们会坚持道德标准,抵制不道德行为。
相反,道德成熟度低的人却对自己的不道德行为漠不关心,他们即使先前做出了不道德行为,也不会在后续的道德行为选择中产生补偿性意向,他们往往我行我素,会做出更加不道德的行为。
Zhong et al.的研究认为,大多数人都处在这两种极端情况之间,既有维护道德形象的动机但同时也会追求个人利益。这种非极端的中间状态,为道德补偿模型中道德行为选择的动态平衡过程提供了一个丰富的研究背景。
(3)道德认同
Mulder and Aquino(2013)检验了道德认同对道德补偿机制的影响。道德认同是人们能够与自己“想成为一个有道德的人的理想”保持一致的渴望程度。
拥有高度的道德认同感的人能够时时将自己的行为与自我道德标准相对比,他们能够及时地调整不道德的行为进而维持高水平的自我道德形象。
通过实验分析, Mulder and Aquino(2013)发现,高道德认同感的人在做了不诚实的事情后能够在随后的行为中表现得更加道德,从而补偿先前的不道德行为。
与之相比,低道德认同感的人更少地选择道德补偿行为,在做了不诚实的事情后,这些人会选择维持原有的道德标准而未改善。
在这一结论的基础上,Mulder and Aquino认为,高道德认同感的人与低道德认同感的人相比,能够有效地避免道德滑坡的危险,从而避免“小错变大错”的风险。
(4)个体所处的环境和特质
Reckers and Samuelson(2016)在会计领域实证检验了滑坡谬误和道德补偿两个相对立的理论。他们的研究表明,道德补偿机制的产生是有条件的,它主要取决于个体所处的环境和特质。
具体来说,当个体具备低恐惧情绪、高内控性、低道德推脱水平及高自恋水平时,个体会表现出较高的道德补偿行为;反之,个体会具有更高的道德滑坡及道德维持倾向。
Reckers and Samuelson认为,当个体做了非道德行为后,低恐惧情绪可以使个体拥有针对二次“犯错”的抵御能力;高内控性的个体更容易对自己的不道德行为负责,从而在后续的选择中积极改进。
低道德推脱水平的个体会对自己的不道德行为产生内疚感并善于改正错误,因此会产生更高的道德补偿倾向;高自恋水平的个体更加关注自我道德形象,当自我道德形象损害时,他们会通过补偿行为积极修复自我道德形象。
Reckers and Samuelson(2016)的硏究认为,道德滑坡与道德补偿机制可以同时存在,哪种机制产生作用与个体特质以及环境因素密切相关。
(5)内疚感
Ding et al.(2016)研究了内疚感对道德补偿机制的中介作用以及道德认同对这种内疚感的影响。
Ding et al.认为,内疚能够使个体产生调整道德失衡的压力,个体会产生道德补偿倾向并通过表现出道德行为来减轻这种压力。
因此,先前的不道德行为会使个体产生内疚感,进而激发个体通过从事利他行为而消除这种内疚感的补偿性行为。
此外,道德认同感高的人在面对道德失衡时,更容易产生压力并感到内疚,因此 Ding et al提出,道德认同正向调节先前不道德行为对内疚感的正向关系。该研究的假设均以中国的被试进行检验,所有假设均成立。
因此, Ding et al认为,道德补偿机制是一种跨文化的现象。
道德补偿理论仍处于不断发展及完善的过程中,通过对这一理论边界条件与作用机制的不断探索,后续将会有更多的研究去丰富人们对这一机制的认识。
3、对管理者的启示
道德补偿理论的提出为组织有效管理员工行为提供了一个新的视角。
道德补偿理论强调人的道德选择不是一成不变的,过去的不道德行为会使人们感到自我道德形象受到损害,从而激发他们随后从事道德行为或利他行为来弥补自己的过错。
这一机制告诉管理者,不能仅仅从组织成员某一次的行为就武断地判断他的道德水平,做过错事的员工反而有更强的动机积极表现弥补过错。
正如 Zhong et al.(2010)所建议的那样,管理者对员工道德水平质疑的过程,往往会激发员工去做更多的道德行为。
道德补偿理论的相关研究也告诉管理者,当员工犯错时,应及时建立一种以改善与提高为导向的道德规范机制,从而诱导员工能够正视自己的缺点与不足,通过践行积极行为来弥补自己的过错。
然而,道德补偿机制发挥作用是有条件的,组织应该建立较高的伦理道德标准和激励监督机制,通过各种人力资源手段强化成员的道德认同感。
同时,组织应该尽量降低成员“首次犯错”的概率,将不道德行为控制在发生以前。这就要求管理者同时建立防错性的道德规范机制,强化组织成员的“底线意识”,从根本上防那些道德补偿意识,降低成员犯错的概率。
在组织日常运作中,认清人们知错就改的心理机制是非常重要的,而建立什么样的机制让组织成员少犯错甚至不犯错更是管理者关心的问题,这也许会成为道德补偿理论下一步发展的一个方向,这一理论在未来的进一步发展能够帮助管理者制定更加有效的分析方法去应对组织中的各种不道德行为。
如果是道德许可效应是先好后坏的话,那么道德补偿效应就是先坏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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