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dian新闻
>
张颂文致歉

张颂文致歉

公众号新闻

全文882字,阅读大约需要2分10。 


3月8日,

“张颂文和张纪中”的话题

冲上热搜。



当天,

导演张纪中发布微博称,

“没想到我不知情的一件过往

引来了持续数月的严重网暴至今不停。

现附颂文发来的微信贴图,

贴图聊天内容是颂文对当年事件的澄清,

请广大群众擦亮眼睛仔细看清事实,

不造谣不网暴,

共同维护文明的网络秩序。”



随后,

演员张颂文在该微博评论区留言:

很抱歉给您造成的困扰↓



不少网友表示,

营销号不应妄加揣测,

该道歉的不是张颂文↓




因网友爆料,张纪中被网暴


此前,
有网友爆料称,
张颂文多年前在沙漠中拍一部戏,
看到垃圾袋里的饭盒被风吹走,
就去捡散落的饭盒。
他在专心捡垃圾时,
一回头发现剧组车已经开走。
此事引发网友热议,
有人推断出该剧组是
电影《兵圣》剧组,
并跑到张纪中微博下责问。


2月17日,
张纪中曾回应称,
请网友理性看待,
不要出口伤人、以讹传讹。
对于恶意剪辑、造谣此事之人,
将追究法律责任。



人大代表关注网暴问题


近些年,
网暴问题成为社会热点。
日前,
“多家网站平台发布防网暴指南”的新闻
冲上热搜
多家网站平台从风险提示、一键防护、
私信保护、举报投诉等维度,
帮助网民防范网暴侵害。
近一周以来,
各重点平台主动向2300多名用户
发送一键防护提醒,
累计拦截涉网暴违法违规信息400多万条,
处置账号8500多个。
在今年两会上,
全国人大代表李君坦言,
自己曾遭遇到过网络暴力。
他建议通过立法遏制网络暴力,
为未成年人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空间。


全国人大代表李东生表示,
目前网暴行为缺乏法律层面精确定义,
网络暴力违法成本低、维权成本高,
违法行为认定难、取证难。
他建议:
①尽快出台《反网络暴力法》
以明确的法律条文指导司法实践;
②构建网暴技术识别模型
解决取证难问题;
③建立网络暴力黑名单机制
与监察执法体系


全国人大代表庹庆明也表示,

应像惩戒“酒驾”一样,

制定反网络暴力专门法律↓



你认为应如何整治网络暴力?


重点推荐



源:中国青年报综合自红星新闻、微博、央视新闻、澎湃新闻、@中国青年报(记者 李华锡)、@张纪中、@张颂文等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向原创致敬

《新闻夜航》热线:0451-82898289

编   辑:张佳丽

主   编:张   铭

审   核:徐宏任

统   筹:李健宏

监   制:杨   凯



喜欢就分享        点👍加在看文章更好看↓↓

微信扫码关注该文公众号作者

戳这里提交新闻线索和高质量文章给我们。
相关阅读
张颂文,大反转《狂飙》高启强的原型,下手比电视剧更狠,演戏比张颂文还绝……冬日跑步防滑措施胡歌和张颂文,优秀的创业者人物 ‖ 张颂文为何能成为张颂文?胡歌、张颂文都是优秀的创业者被拒800次的张颂文让我顿悟,什么是高层次的快乐《狂飙》全员发文告别角色 张颂文:最喜欢旧鱼档的高启强《狂飙》大结局!张颂文红了,“但下月房租怎么办?”张颂文告别"狂飙"大宝一年前订的特斯拉电车终于到货,挺好看的「张颂文」原型出现了!比他更猖狂,越查越震惊……张颂文这个人,越挖越震惊!圣县警长办公室为情人节推文致歉张颂文发长文告别《狂飙》“网友建议查查张颂文”龙卷风健康快递 232张颂文:沉寂20年,45岁开始狂飙张颂文为何能成为张颂文?豆瓣9.1!《狂飙》高开疯走,被拒800次,熬了20年的张颂文演技封神!《更多的诗歌》:25: 那边的云片扰乱了东边的天空今夜,3万股民无眠!股吧沸腾!“三桶油”高管薪酬曝光,最高92万!判了:高启强死刑!张颂文发长文告别《狂飙》张颂文,你有八大理由加入我们团队!张颂文:我是红了,但下月房租怎么办?《狂飙》张颂文感慨“中国99.5%的演员收入极低”,其实金融圈又何尝不是呢?拍完《狂飙》后,张颂文又回去种菜了…《狂飙》高启强的原型:下手更狠,比张颂文还变态超12万人给《狂飙》打出9.0分,张颂文再发声张颂文:广东人如何学好普通话?高启强,再见;张颂文,继续狂飙!艰难的美国众议长选举,大大利好美国【财闻联播】吐槽"还60万房贷利息57万",考研名师发文致歉!零下20℃用公款拍写真?女局长回应《狂飙》今晚大结局!这个英文词,张颂文值得《狂飙》爆了,张颂文慌了《狂飙》大结局,张颂文爆红:出道20年,片酬仅9000元,3年被拒800次,未婚无子,至今还住农村...
logo
联系我们隐私协议©2024 redian.news
Redian新闻
Redian.news刊载任何文章,不代表同意其说法或描述,仅为提供更多信息,也不构成任何建议。文章信息的合法性及真实性由其作者负责,与Redian.news及其运营公司无关。欢迎投稿,如发现稿件侵权,或作者不愿在本网发表文章,请版权拥有者通知本网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