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暴力事件:保持愤怒,保持表达
《亲切的金子》
01.
要谈论问题,
先让我们回到具体语境
6月10日,几段视频在互联网上热转,画面显示,当天凌晨唐山某烧烤店外,一位女性被路过的隔壁桌男性数次言语骚扰、性骚扰,女性反抗,随后被隔壁桌的男性群体暴力殴打。在店内长达四分多钟的监控视频中,几名女性试图制止都被施以暴行,而在场几乎没有其他围观男性上前劝阻,视频的最后,还有一位受害女性被拖入巷子中,离开监控范围。
看过视频内容的人大概无不感到震惊和愤怒,女性当街遭受暴力拖拽、殴打。视频在网络发布后,立即发酵并引起热议,女性的无助与绝望引发人们切身的恐惧,如果在人群当中被伤害不能反抗,反抗即会被殴打,个体的安全是否还有保障?
但必须指出的是,很多人认为此事件无关性别,不论男女,都可能成为突发事件中的弱势方。事实果真如此吗?
且不论如果主角是男性,在公共场所被性骚扰的概率有多大。此次事件中,仍有大量诋毁女性受害者的声音。关于事件原因,“在外面吃夜宵就是不正经的地方”,“被打是因为主动用酒瓶砸人”;关于受害女性,“忍让一下就好了,就是活该”,“肯定是特殊行业工作者”。
性骚扰、诉诸暴力、体力压制、男性集合共同体,都是此次事件中无法忽略的议题,把焦点偏移,进行错误的归因谬误,是试图把女性作为想象中有道德瑕疵的性客体看待,从而合理化许多结构性的问题。
此次针对女性的暴力事件并不能称之为个例,此前云南旅游被打毁容、颐和酒店遇袭、拉姆案、杭州碎尸案等等,以及历年来人身伤害的统计数据和结果,这些都不是用“随机”就能解答的问题。
而在龙舟事件中,同样的,一句“尊重传统文化”或是“物权不可侵犯”,也掩盖了厌女的社会环境的复杂面向,免不了让人感到“鸡同鸭讲”,似乎完全不在一个层面上讨论问题。
同时,这些事件涉及了日常生活的诸多场景,在表面上,经常与不同的问题耦合在一起呈现出来。每一次,总不乏一些话语只揪着它可能涉及领域的概念,将事件的复杂议题平滑地掩盖过去,回避其中女性被伤害和羞辱的核心事实。
要面对和解决这样的困境,我们恰恰需要直面这些事件中具体的语境,去看到它们涉及到各类抽象概念与社会文化现象时,现实语境究竟为何?
《金福南杀人事件始末》
即便从龙舟的私人物品属性出发,表面上看,物权人确实拥有制定任意处分的规则,他确实可以阻止或批准人登船。但这很明显违反了在当今现代文明语境下,大多数人关于“善”的直觉。
这种直觉认知上的冲突,来自于以下事实:这艘龙舟放置在公共场所,对它公开的处置,是被公众看见的,具有公共影响力。什么人可以登上龙舟,不再只是一个封闭的私域空间事件,所以不再只适合单独考虑如何处置私人所有物。更不要说,在随后的大量网络暴力之中,对女性的侮辱以及将女性视作第二性的贬斥。
02.
这恰恰就是性别问题
无论是唐山暴力事件还是网暴登船龙舟女性一事,可以说每一次类似事件出现时,都不乏一些貌似“理中客”的杂音。
这类言论有两种非常典型的表现形式:第一类是试图将这些行为个例化。急切地切割,表示这是少数人的行为,是统计上的少数事件,既和大局无关也和包括自己在内的大多数男性无关。当发生譬如恶性暴力这样性质恶劣、伤害本身无从辩驳的事件时,这类撇清之声尤其多。
第二类,则不断挑选一些“向来如此”的理由,通过把问题背景拉入历史传统,来漠视与合理化这些行为。“它只是传统的一部分,并不是有意针对女性”,“只是风俗”,如此云云。尤其是事件的恶性结果并未直接彰显时,这类模糊严重性的声浪就更多。
所有事件,当然都可以不仅只有一个标签,比如暴力问题是与加强治安管理相关,龙舟争议事件的背后有复杂的迷信认知等等。但这些标签并不能否定它们的性别问题属性,反而凸显了性别问题是如何广泛地与各类问题共存。
“我不是这样的人啊,为什么要说男性如何如何”,“大多数男性不支持暴力嘛,你们为什么要把问题上升为性别议题”……不去关心摆在面前的巨大苦难,反而在一旁树立起稻草人式的自我委屈,这恰恰是在系统性模式这些事件中女性长期遭遇的结构性暴力与歧视,否定女性仅因性别造成的苦难与生存压力。
《妈妈别哭》
正视广泛存在的性别问题,并不意味着“挑起男女对立”,相反一直致力于同时改善两性的生存空间。是这些不断发生的事件一次次逼迫人们正视性别议题的艰巨性与长期性,这类从撇清到保护的言论,刻意地忽略问题,则进一步伤害与边缘化了整体女性,才是真正挑动两性对立的帮凶。同理,用传统观念为广泛存在的歧视女性行为进行洗白,也属于遮盖并发酵性别问题的行为。
正是因为长期的漠视与遮掩,从未根本上去改变内在于性别问题中的结构性暴力,这类事件才会反复发作。
男权社会存在许多扭曲的观念:
在《厌女》里提到的“男性共同体社会化”中,东亚社会的男性经常从小被灌输了“赢者通吃”的社会达尔文式的逻辑,并被一再规训不可成为竞争中的失败者,过度强调所谓个体的面子与尊严。这助长了他们的占有欲与嫉妒心,甚至让暴力成为他们“有毒男子气概”的最后身份象征。
除此之外,把女性看作欲望的客体,而非独立的主体是一些男性可以无视女性意愿在公开场合骚扰女性的行为根源;以“丢面子”作为“有毒的男子气概”的核心损失,强化了他们的心理失衡;最终习惯性地依赖暴力去掠夺一切所欲者,去无能宣泄他们的愤懑,希望借由实施暴力夺回和彰显权力,以掩盖和补偿自己在其他方面的失控感、无力感——这是这类事件最终恶化成严重伤害的关键。
在这每一步行动的背后,恰恰全是性别问题关注的核心议题。
而在龙舟事件中,未经允许上私人所有的船存在着不合适与可商榷点,仅仅是问题不那么重要的一个分支,而由船主发起的“通缉令”声明以及随之而来的网络暴力,借助“向来有之”的传统,堂而皇之地强调歧视女性的偏见,通过“女人登船所以价格下跌”的性别歧视逻辑,进行公开追索“赔偿”,则是把原来可以私域解决的议题放置在公共议题之下,借助暴力逻辑来压制女性,达成自身所欲。
《82年生的金智英》
我们能在所有这类事件中,清晰地看见结构性的暴力是如何被一再纵容,如作家乔治·艾略特(George Eliot)所说:“与其他恶习一样,残酷行为本身并不需要动机,它只需要机会。”
并不是所谓的“男女对立言论”造就了人身伤害事件,而是这些无来由的暴力捕捉到了行动的契机,就会突然降临。性别问题一再直面的核心,关切所有的暴力伤害,只是由于生理原因、父权社会历史结构等复杂的问题,这些被伤害者通常都是女性,伤害的行动者通常都是男性。(王向贤、方刚和李洪涛(2013):中国性别暴力和男性气质研究定量调查报告)
03.
被视而不见的“大象”
另一方面,“暴力本就一直存在”“这类问题就是很难解决”,类似的说法也层出不穷。无可否认,现实中确实存在着许多真实的困难,具体问题的解决需要逐一分析。但滥用与重复这种“无可避免”,实则是在给我们的认知加上一个魔咒,似乎这就意味着我们可以懈怠,可以纵容,甚至可以漠视。
不去面对性别议题的核心,满足于找一个表面观念的外壳来进行“糊裱匠”式的解释,反而是在为这类现象找合理化的理由。
比如在龙舟事件中,不加节制地引用“物权”说法;在性骚扰与暴力侵害中,用恋爱自由来辩护不合理行为的动机,或用受害者有罪论掩盖施暴者的问题。这些辩护通常完全忽略了前后的逻辑关联,也无视了具体语境,拒绝讨论最核心的如何面对暴力与压迫歧视的问题。
比起这种容易被识破的辩护,还有一些讨论,表面上看是在尝试解决问题或者规范讨论范围,实则也是在模糊重点,偏移要害。
比如关注受害者而非关注施害者,讨论“怎样理性反抗伤害者”、“如何科学地防止侵害”,不但无助于从根源上阻止暴力的发生,还经常强化了“受害者有罪论”,形成二次伤害与压迫。
界面新闻曾在《遥远的平等 | 2019年性别新闻盘点》中总结分析,这类建议本质上是把安全问题完全视作女性自己的责任,通过限缩女性行动空间、让渡女性权利换得安全,这种观念正是性别暴力的一部分。
《82年生的金智英》
要反驳这些并不困难,首先,各类权威调查数据早已针对性别暴力的议题进行过充分研究,它们既非偶发也并非无可作为。
2021年,世卫组织发布了一份名为《针对妇女的暴力行为》的报告,调查显示,全球大约三分之一(30%)的妇女在一生中遭受过亲密伴侣的身体暴力或性暴力,或者是来自于非伴侣的性暴力。
*https://www.who.int/zh/news-room/fact-sheets/detail/violence-against-women
在北大法学院《关于我国凶杀犯罪状况的一个基础分析》的统计中,总体来说,凶杀犯罪中犯罪人的性别男女比例为95.6%:4.3%。进行过类似研究的世卫组织特别报告员胡安·门德斯曾专门强调,“不要淡化(犯罪议题)中的性别暴力”。这类研究报告通常都伴随着许多建设性意见,像是卫生部门介入、在法律制定中加入系统性歧视的考量,能够减轻与预防针对女性的暴力行为。
我们需要承认,这些伤害是常态化的,女性日常面临的生存安全是广泛存在的,这种恐惧是真实的,并不能被模糊和无视。只有一方面去积极地发声行动,并逐渐形成“平均观念水位”的变化,进而推动系统性问题的改变,另一方面去探讨和发掘结构性暴力的成因与历史根源,才是解决问题的起点。
根据《中国性别暴力和男性气质研究定量调查报告》的分析,暴力是广泛存在的,女性可能遭到来自伴侣的强暴,但来自非伴侣的性暴力也很普遍。并且男性默认自身拥有“性特权”,这是“最常见的强暴动机”,“实施非伴侣强暴与童年创伤、酗酒和多个性伴侣强烈相关”。
这些对施害者的研究,显示了我们应该正视男性教育与男性社会习俗中广泛存在的问题。同时,调查也显示了男性同样经历了高度的创伤和暴力。这也提示我们在男性的成长与社会化过程中,遏制暴力的急迫性。
因为暴力文化在男性群体中,经常因为各类历史观念与现实土壤,而具有高度的认同性与广泛的传递性。一些生物学研究也指出睾酮等雄性激素会增加雄性生物的攻击性,这提示我们更要系统性地建立防范措施,减少暴力发生的条件,而非在日常生活中,鼓励与合理化“男性气质”的攻击性。
从历史结构来看,人类社会的私有制与在此基础上建立的家庭和父权社会,也一直在结构性地纵容暴力,纵容男性群体相互之间的暴力,更纵容男性针对女性的暴力。《厌女》一书指出:“相互承认对方为男人的人们之间的团结,是通过将没能成为男人的人和女人排除在外加以歧视而成立的。”
换言之,男性被社会接纳的过程,就往往伴随着认知上将暴力与掠夺合理化的过程。这个过程同时也就是女性被成为第二性,被系统地客体化的过程。只要我们还承认暴力对人类社会组织凝聚的合理性,我们就会不断陷入这场“厌女”的历史梦魇之中。
而且,至今存在的对女性的诸多歧视,比如龙舟事件中对女性的嫌恶传统,从根源上来说,也是前现代社会通过控制生育,把女性排除出公共生活的必然结果。在女性成为承载了男性欲望的客体之后,“神圣化-污秽化”的二元结构就是一直贴在女性身上的标签。
在传统社会中龙舟文化背后的“祭”权体现了由男性把持的政治地位与经济地位;历史上海上经济活动女性直接参与较少的结果,也让女性在这个领域被抽象化,同时承载了女神与污秽不洁的双重形象:一方面保护海上最大安全的主神是女神妈祖,一方面却广泛存在女性上船不吉利的习俗。女性只有在各领域各阶层广泛地参与社会经济、政治活动,才能彻底扭转这些习俗中对女性的边缘化和抽象化。
揭示这些内在逻辑,显然并不只是为女性争夺生存空间,也是为所有男性解绑,避免他们沉沦进观念史塑造的暴力循环。所以从根上说,性别问题参与拯救的是全体人类。在这个框架下,女性和男性各有自身要面对的特定议题,女性的生存与安全,并不再依赖另一性别的“恩赐”,男性自身的困境也不再被推诿与层层加码。
04.
我们需要一些基础的共识
所有这些核心的性别议题,无论是直面暴力的结构性成因,还是女性被排除在社会公共生活之外,都具有历史与现实的双重复杂性。这迫切需要我们通过推广一些基础共识,来促进问题的逐步解决。
社会的一些基础“政治正确”是所有人的保障,对“政治正确”的盲目抵制的背后,往往意味着特定群体不愿出让自身的既得利益,也意味着许多个体不敢相信,可以通过广泛的共识,达成新的松散联盟,不参与旧体系的建构。
确实当下的现状很严峻,要改变一些问题,背后的核心总是牵涉现实利益格局的再分配。今天,不同地区都存在不同的权益分配差序,有历史的、文化的、也有现实的。
比如龙舟事件体现了宗族势力强盛地区不愿为女性重分传统权力(“祭祀”与“祈福”)的蛋糕,唐山暴力事件体现了无视女性意愿的直接侵占欲的广泛存在,还有一些地方生育意愿也一再逼迫女性重回家庭,禁止女性逃离。让女性“成为女性”的诸多观念的背后,是整套社会分配制度下的多方利益的不断纠缠。
但我们也不必过于悲观,随着重新分配现实利益进程的推进,许多历史观念的更迭是必然发生的。当时当地看来似乎复杂得不行,完全鸡同鸭讲的一些观念碰撞,后验地看,一定也会随着历史条件的成熟,水到渠成地被社会接纳。
换言之,改善的空间,始终是存在着的,而且观念碰撞发生的时候,恰恰意味着新观念正在逐渐取代旧观念。譬如,这次的唐山暴力事件中,我们比前些年少见了很多劝女孩应该或是如何自保的话语。
因此,越是如此,越需要所有有心者,筚路蓝缕,从自身做起。这两天一篇2020年的旧文《男性可以为支持女权主义做到的35件实事》再次刷爆朋友圈,就是其中一例。
我们不要再一味片面地宣传女性该如何保护好自己,这种原子化的个体自保,在今天甚至是无法完成自我拯救的犬儒与退缩。而只教受害者忍退,这不过是一种责任转嫁和权利压缩,也是对施暴者的一再纵容。
我们也不必说那些“女性由男性保护,其实要的只是不被伤害”之类的话语,交出对自身的保护权,是和整个系统的与虎谋皮。长久而言,只会助长对女性暴力的一再上演。
我们需要的不是男性的绅士风度与骑士精神——更何况这种说辞不过是披着“为你好”羊皮之下另一种看似善意的性别歧视,依旧是将女性作为客体或物去对待——我们需要的是女性成为骑士本身,成为遏制暴力的直接行动者。
就像上野千鹤子曾经多次表达过的,“每当目睹到那些让我们心生愤懑的现象,我们都会站出来表达自己的不满,所以我们才会坐在现在的位置上。”“把困惑、忍耐的内容都表达出来,就会发现这个世界上没有什么理所应当的事情。”
我们可以去保持一份随手性的不冷漠,保持愤怒,保持表达,随时随地在生活中不参与或反对系统暴力的建设。我们需要支持所有女性广泛地参与公共议题,勇敢地走出守望相助的第一步,去共同遏制结构性的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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