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人房东认罚$42万,感觉冤屈:怕新房招贼,让朋友暂住此处帮忙看守...
纽约州总检察长詹乐霞(Letitia James)8日宣布,与两名布碌崙华裔房东就“非法短租康斗房给非买房者”案达成和解。此前,这两名房东被指控违反《纽约州多户住宅法》,近日认罚近42万美元,并同意为当前租户提供稳租房。
州总检察长办公室(简称OAG)宣布,房东黄启旺、唐宝青(Bao Qing Tang,音译)已缴近42万美元,作为他们在布碌崙日落公园社区的881号康斗房中非法将公寓单人间(SRO)短期出租给非买房者,并在“康斗房管理计划书”中多次向OAG撒谎、违反《马丁法》的惩罚。
纽约市共有公寓(Condominium,也叫康斗房)在对外销售前,需要经过OAG审批通过“康斗房管理计划书”。《马丁法》规定,在销售计划书中,必须将其房产形态的利害关系全部对外公告,向购买者提供让其决定买与不买所需要的全部的详尽信息。詹乐霞现在频频动用该法的权力发起诉讼。
根据OAG办公室,2017年4月,黄和唐向OAG提交了一份布碌崙54街881号新建康斗房的管理计划书,计划出售10个住宅单元、两个商业单元和3个停车位。在提交给OAG的文件中,黄和唐表示该建筑是空置的,这些单元将作为康斗房单元,出售给各家住户。
但两人在提交管理计划书之前,已开始从非法临时租户那里收租金。这些租户以现金支付租金,没有提供书面租约,通常租期不到30天,构成非法的短期租赁。
OAG表示,两人还向纽约市住房维护与发展局(HPD)撒谎,以获得免税。在向HPD申请421-a福利时,他们说这是一座康斗公寓,一旦他们开始在大楼内出租单元,他们就被要求向HPD更新申请,将该建筑定为租金稳定的出租大楼,并向纽约州住宅与社区重建部(HCR)注册这些单元。但两人未予遵守,也没有为租户提供租金稳定保护。
根据昨天的协议,黄和唐将支付35.5万美元的罚款和6.45万美元的租金给OAG与HPD的经济适用房基金。此外,黄和唐还必须为881号康斗的所有现有租户提供稳租租约,不得对租户实施任何形式的骚扰或恐吓,或试图迫使租户放弃其稳租单元。
OAG:为租户而战 房东喊冤:法律“罚你没商量”
詹乐霞声明表示,“当纽约人努力寻找安全、稳定和负担得起的住房时,黄启旺和唐宝青寻找欺骗系统的新方法,只照顾好自己和自己盈亏的数目。”总检察长再次强调,她“总是为租户的最佳利益而战”,未来也将“继续为租户挺身而出”。
房东黄启旺昨天受访时喊冤,他说当时房子弄好了还没卖,就遭窃贼入侵搜括财物,然后有朋友没地方住,就借三个单元给他们住,一个月收500美元,等于只收管理费,让朋友顺便看房子(防贼)。但政府就认为他拿去出租,“政府说反正有出租就不行,必须罚款,完全不讲道理。”
至于康斗公寓一旦开始出租,房东就被要求“向HPD更新申请,将该建筑定为租金稳定的出租大楼”,黄启旺说完全没听说过这种规定。他说该案和租户维权无关,就是中式习惯遇上纽约法律“罚你没商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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