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中世纪的四大误解
以前的很多误解,是因为坐井观天;现在,无论走到哪里,都要背上这口井。
——题记
从公元476年西罗马帝国灭亡,到1453年东罗马帝国覆灭、文艺复兴开始,这一段历史对应着“中国辉煌灿烂的古文明”,被称为欧洲的“中世纪”,也曾被普遍称为“黑暗1000年”。
受意大利“人文主义之父”彼得拉克影响,长期以来,很多人对这一时期的印象都是“黑暗时代”:封建割据带来频繁战争,经济文化停滞不前、政教合一、十字军东征、宗教裁判所……然而,这些印象有几分是可靠的呢?
误解一:
中世纪战乱频仍,经济文化停滞不前
首先,无论是横向还是纵向比较,其战争规模、人口损失、对经济社会的破坏程度,都无法与同时期的中国相比。当然,这与人口基数有很大关系。但即使单从战争造成的人口损失的比例来看,欧洲也无法与中国相提并论。
究其原因,当时的战争主要由封建领主发起,骑士和雇佣兵是主力,很难形成全国性规模。即是说,基本上是贵族之间的争端,很少波及百姓。
事实上,欧洲中世纪早中期,随着农业技术的提高和商业、手工业的发展,经济和人口都在持续增长,自由市场带来了城市的极大繁荣。
▲水城威尼斯,始建于5世纪
当时有法律规定:农奴只要逃到自由城邦住满一年,即可获得自由人的身份。可见在中世纪欧洲,商业文明就已经开始促成“从身份到契约”的转换。对此,19世纪以来的诸多史料和考古研究,都给出了有力的证明。
造成中世纪欧洲人口锐减、经济停滞的最大原因,在于瘟疫和饥荒。14世纪初,欧洲人口达到顶峰,耕地不堪重负,加上数年气候异常,1315~1322年间,欧洲爆发了史上最大的饥荒,造成至少十分之一的欧洲人死亡。
1347年底,黑死病随着归来的十字军从意大利南部登陆,大瘟疫七年之内席卷欧洲,造成2500万人死亡,占欧洲总人口三分之一。意大利作家薄伽丘的小说《十日谈》,就描述了这末日般的恐怖景象。
误解二:
关于十字军和宗教裁判所
中世纪教会最臭名昭著的两大劣迹,莫过于十字军和宗教裁判所。
公正地说,中世纪伊斯兰世界对基督教世界的战争几乎都是非正义的侵略战争,圣城耶路撒冷和伊比利亚半岛都曾被阿拉伯人据为己有。在这种情况下,基督教世界采取自卫完全理所应当。
1096~1291近两百年间,在罗马教廷的准许甚至号召下,欧洲的封建领主、底层骑士、无业游民,对地中海东岸前后共发动了8次战争,史称“十字军东征”。
但是,“为了夺回被异教徒侵占的土地和人口,东征是不得已而采取的措施。”这样的理由虽然漂亮,却不能称为残害无辜、抢劫私产的借口。战事一起,战争双方就不怎么顾忌文明法则的限制了。
▲君士坦丁堡,又名伊斯坦布尔(意为“这就是城市”)
十字军的矛头起初的确是指向阿拉伯侵略者,但是后来高尚的宗教口号逐渐成为无差别滥杀和掠夺的遮羞布,例如,第四次东征针对不是异教徒,而是自己的弟兄东罗马帝国。
至于教廷设立的宗教法庭,初衷的确是为了制止滥杀无辜。在黑死病流行的年代,数以万计的“女巫”和犹太人被杀害,因为他们被认为就是疾病蔓延的罪魁祸首。但是,由于宗教裁判所权力的膨胀,该机构时常沦为教会钳制思想、言论的工具。
由此也可以看出:政教分离之所以必要,正是因为它消除了宗教的暴力,让信仰更加纯粹——哪怕认定别的教派是异端、邪教,也无法利用国家暴力实施压迫。
误解三:
中世纪欧洲实行政教合一的体制
▲伽利略在宗教裁判所接受审判
十字军与宗教裁判所,真的能够说明当时欧洲是政教合一吗?事实上,早期的罗马帝国一向主张宗教信仰的多样性,万神殿即是这一时期的产物。但基督教因为坚持其他所有宗教都是淫邪,绝不宽容,于是基督教遭禁。这个时期的基督教连合法性都不曾获得,何来政教合一呢?
直到君士坦丁大帝迁都拜占庭,颁布《米兰赦令》(313年)后,基督教正式获得合法地位。君士坦丁不仅信仰基督,并且将基督教列为国教。罗马帝国分裂之后,东罗马帝国继承了大一统和政教合一体制。
而西欧的分裂则带来另一番景象,这是下文重点论述的内容。
误解四:
封建割据导致频繁战争
“封建”一词的本意是“分封建制”,指中央王朝把王畿之外的土地分封给诸侯,诸侯向中央称臣纳贡,且在自己封地内有相当的自主权。符合这一定义的,如欧洲的中世纪、中国的西周。
▲9世纪欧洲的封建割据,使分权制衡成为可能
5世纪末,在日耳曼人打击之下,西罗马帝国走向崩溃,此后西欧再也无法形成大一统的中央集权国家。
以法兰克王朝为例:日耳曼蛮族建立了国家,却无力延续罗马法的效用,不得不倚仗罗马教会来治理国家;没有稳固的长子继承制,国王死后由众子平分土地,国家长期处于分裂、合并的反复状态;国王把领土分封给大领主,大领主再把土地分封给小领主,于是国王只对大领主有管辖权,对小领主无权干涉(即“我的附庸的附庸,不是我的附庸”)。
国王的世俗统治必须得到道德和智力权威——教会的认可;国王、诸侯之间,形成了经济和暴力平衡,而王权、诸侯和教会三者之间又形成了微妙的分权制衡——三者都无法一家独大,地方自治成为可能;中央政权无法对封建领主实现过多的干涉,契约精神、私产制度和自由市场逐步壮大。
这种政治格局下,国民由此获得了更多的自由(尤其是财产权和经济自由)。以女性的财产自由为例,为了鼓励单身、富有的女性(尤其是富有的寡妇)向教会捐赠财产,教会曾极力主张并以法律保护女性的人身自由和财产权,女性由此“顺便”获得了婚姻自由、经济独立。
▲1215年,《大宪章》签署:人类历史上第一次实现“王在法下”
正是因为有这样的背景,诸侯面对暴虐国王时敢于捍卫自己的权益,这带来了全新的国家理念。英国贵族有足够的经济、军事实力,逼迫英王约翰在《大宪章》上盖下自己的印章。
由此,“以限政契约保障私有财产、国民自由”的新的国家形式得以产生,“天赋人权”、“主权在民”、“人人平等”的限政伦理,取代了“暴力最强者为王”的丛林逻辑——这直接催生了以洛克《政府论》为代表的现代国家理念。
政教分立的格局,则为马丁路德的宗教改革带来契机。1518年8月7日,路德接到罗马传票,要他在60天内到罗马出庭,回应异端和抗命的控告。路德所在的萨克森领主腓特烈政治实力丰厚、信仰真诚,他竭尽全力为路德申辩。在腓特烈的斡旋下,路德与教皇的特使达成停火协议:路德不再发表辩论和文章,如果他的对手也如此的话。
另外,印刷术的普及,使路德的小册子迅速传遍欧洲——在他被送上火刑台之前。基督新教由此产生,“因信称义”破除了教廷对《圣经》解释权的垄断,信仰自由得以实现。
▲马丁·路德宗教改革先驱
由此可见,很多人对中世纪的刻板印象都是不怎么可靠的。然而,关于欧洲历史的误解并不止于中世纪“黑暗的1000年” ,哪怕是我们自认为更熟悉的两个时代——现代源头的古希腊罗马,和直接孕育了现代的文艺复兴,充斥的刻板印象和误解并不会比中世纪更少:
大多数人眼中,令人称道的希腊雅典民主,是现代民主的源头和典范,却不知,启蒙时代以来的长时间中,雅典式民主,并不值得赞美,反而是人们所警惕的对象;现代的代议制和议会,反而是中世纪的发明。
一般人的印象里,文艺复兴是跨过中世纪的千年,接续了古希腊罗马文明;却不知,文明如果真的断裂千年,希腊的光荣和罗马的伟大早就该灰飞烟灭……
近些年,一些颠倒、漠视人类个体尊严的史观大行其道,追根溯源,都与这些对欧洲文明的误解脱不开关系。这既影响了我们了解历史真相,也成了我们透过历史定位中国的认知瓶颈。
为此,苍山夜谈诚挚推荐“企鹅兰登”出版社“镇社之宝”《企鹅欧洲史》,这套书被誉为“迄今最好看的欧洲通史”。不仅好看,而且内容扎实可靠,这套书每一个主题,都由该领域的宗师级史学家执笔。他们分别任教于牛津、剑桥、谢菲尔德、普林斯顿大学等知名学府,其中多位还具有英国皇家历史学会会员、英国国家学术院院士的身份。这样精品的图书,正是正三观的好书。
从文艺复兴、启蒙运动、工业革命,到两次世界大战、冷战,直到今天,4000多年西方文明的精髓被尽收其中。它将欧洲近四千年形成、兴起、衰落、变革、分裂、融合,化成一段完整而详细的历史进程。史学作家劳伦斯·里斯说:“一百年后还会有人读的史学著作不多,这很可能是其中一部。”长按下图,识别图中的二维码,即可一键收藏(注:目前中文世界只翻译完成1—3卷,5—8卷;第4卷和第9卷还未译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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