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清理编外人员,透露出什么信号?
哈尔滨开始向编外人员“动刀”了。3月20日,哈尔滨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发布消息,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开展编外用人清理规范工作。该消息一经公布即引发社会广泛关注。按照当地公布的《哈尔滨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人清理规范工作方案》(简称《方案》),编外用人清理规范工作从3月开始到6月底结束,分自检自查、组织实施、检查督导三个阶段实施。根据《方案》,本次专项整治行动的实施对象为哈尔滨市级机关、市属事业单位现有雇员、行业专职人员、工勤人员和单位自聘人员(统称“编外用人”)。
值得注意的是,近期《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提到了优化机构编制资源配置,地方党政机关人员编制精减工作,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结合实际研究确定。在此背景下,哈尔滨市清理编外人员意味着什么?
01、哈尔滨市直机关拟在5年内完成编外人员精简
“不知道有多少人要失业了,快找退路吧。”
“本来就不好找工作,现在更难了。”
“精简完编外人员,下一步估计就要精简编内了……”
对于哈尔滨这一举措,网友们议论纷纷。大家最关心的莫过于两个问题:有多少人要被清退掉?清退了的人怎么办?
哈尔滨到底要做什么、怎么做,工作方案里或许有我们想要的答案。
首先从精简力度来看。
工作方案称,市直机关编外用人原则上5年内精简完毕,每年精简不少于本单位编外用人员额的20%;市直事业单位编外用人结合职能调整情况及空编率适度精简(空编率5%-15%,编外用人精简5%;空编率15%-25%,编外用人精简10%;空编率大于25%,编外用人精简15%)。
每年精简20%,为期5年,哈尔滨要把市直机关内的所有编外人员完全清理掉吗?
在纯粹的机关里,也许有这种可能性。但推而广之是不现实的,比如公安机关的辅警等。
编外人员的使用是有着现实需求的。编外人员遍布政府机关、法院、检察院、媒体、学校等单位,辅警和城管也多由编外人员构成。在编制有限的情况下,他们的存在起着补充基层政府人员力量不足、弥补体制机制不灵活、提高行政效率等重要作用,不可能完全取消。
市直事业单位要“结合空编率适度精简”又是什么意思?
空编率简单来说就是正式编制还未满员。比如某事业单位有10个编制,但目前只有8位在编员工,空编额就是2个,空编率就是20%。
工作方案规定,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现有编制内人员能够保证工作正常开展的,不准使用编外人员。结合现实情况,单位如果有工作需要,可以继续招聘编内人员;如果没有招聘需求,那该单位大概也并没有那么多业务,把无事可做的编外人员精简掉,也是情理之中的。
正常情况下,编外人员的聘用也是有相关规定、需要审批的,但难免会存在一些“非合规聘用”现象,因此工作方案中还具体列出了11种不符合用人规范的情况。在清退编外人员时,各单位需根据具体情况和相关用人规范,因地、因人制宜进行清退,并非“一刀切”,所以也不必人人自危。
总的来说,对于编外人员管理,政府要做的是“严格控制、规范管理”,而非一刀切地“全面禁止”。
02、编外人员清理工作多地已经或正在开展
哈尔滨政策一出,网上各种以“信号”视之,一些正在努力考公的人则感叹以后越来越难了。但实际上,对编外人员的整顿清理工作早已有之。
早在2008年,云南省就曾发布过《关于机关事业单位使用编制外人员有关事项的通知》,其中明确指出:“未满编的机关、事业单位原则上不得使用编制外人员,已满编的机关、事业单位使用编制外人员要从严控制。”
这些年来,江苏省南京市、广东省惠州市、湖北省监利市、河北省迁西县……各地都曾对编外人员的整顿清理工作进行相关部署。
以广东省惠州市为例。2019年惠州市编办就曾发布过《关于清理和规范全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的通知》,要求全市机关单位冻结新增编外人员、全面清理编外人员、规范编外人员管理并加强对清理规范工作的指导。
今年的3月7日,惠州市人民政府又公布了《惠州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管理办法》,提出“从严控制、严格审判、分类施策、规范管理”的编外人员管理原则。
《管理办法》中将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进行分类、分级;给编外人员设置设定指标,用人单位按需申请、经过审批后方可招聘;还对人员招聘、劳动合同管理、日常管理、劳动报酬等相关内容做出了详细规定。
与哈尔滨市的编外人员清退工作相比,惠州市出台的《管理办法》更加详细。无论具体措施如何,政府的目的都是降低行政成本、提高行政效能和服务水平,同时加强人员管理、保障人员的合法权益。
说了这么多,不难看出,加强编外人员管理只是各地政府的一个常规性工作,并不是什么耸人听闻的某种“信号”。
有人提出: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说到要“优化机构编制资源配置”,“精减中央和国家机关人员编制”,并且从中央和国家机关开始,各部门人员编制统一按5%的比例进行精减,省、市则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精减。哈尔滨此举会不会就是对该方案的落实,说明各地都要开始出手了?
看似有理,细想之下这两者之间并没有一一对位的关系。
党和国家机构的改革是一件大事,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制定积极稳妥的措施去落实。如今中央和国家机关层面的机构改革尚在落实的过程中,作为副省级城市的哈尔滨又怎会跳过多个层级“抢跑”呢?
03、精简编外人员关乎行政效能和财政负担
三年疫情下来,大家都知道政府不容易。
面对经济下行、常住人口流失、疫情防控等多方面因素对地方财政经济运行带来的冲击,哈尔滨精简政府人员、缩减人员开支也是理所当然的,其余各省市也或多或少面临着类似的问题。
可能有人提出质疑:政府减轻财政负担的方式很多,为什么就盯上了工资及福利待遇远不如“在编人员”的“编外人”呢?没有编制就要任人“召之即来挥之即去”吗?
理性地说,编外用人现象的存在是政府用人方式多元化的表现。以灵活用人的方式维护组织机构的协调运转和职能作用的有效发挥本是一件好事。
问题在于,近年来,编外人员规模迅速增长,相应的监管与考核政策却没有跟上,导致如今这个队伍存在着数量庞大、人员构成复杂、职能设置重复、部门分布不均等种种问题。
有能力的编外人员,来活得他们顶,福利却轮不到他们领;冗余的编外人员则每天“摸鱼”“划水”,遇事推诿“踢皮球”。前者未得到应有的保障,难免产生不公平感;后者则在其位而不谋其职,徒增政府财政负担。长此以往,难免引发各种问题。
甚至,一些地方还存在不经审批扩大编外人员规模、随意进人导致不正之风等问题。
因此,整顿缩减编外人员、加强相关用人制度建设,既是提高政府行政效能、减少财政开支的重要手段,也是保障编外人员权益、给予编外人员正向激励的有效途径。
况且政府财政用于养人的支出减少了,行政效能提高了,最终受益的自然是社会大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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