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为什么要为坏人辩护
前几天看了一个罗翔老师的法考教学视频片段:律师为什么要为坏人辩护。赚钱当然是一个现实原因,但这个回答无法让律师这个职业获得民众的尊重。这个片段中,罗翔老师提到了一个台剧:《我们与恶的距离》。
两年前,李晓明在一个电影院开枪扫射无辜人群,造成九死二十一伤。他的杀人动机和精神状态至今成谜,最高法院依据犯罪事实确定,以及犯案当时李晓明具有刑事责任能力,宣判死刑。王赦是李晓明的辩护律师,他知道李晓明被判死刑毫无争议,但他希望通过法律和舆论,让死刑晚点执行,让他有机会查明真相。
他找到了“网络先驱报”的负责人刘昭国,但此人正是其中一个被害者的爸爸,他不希望为被害者开脱。王赦对他说:
我希望舆论给这个政府一点压力,因为政府很有可能因为要消除民怨等政治上的考量,要随时处死李晓明,我们需要一点时间去弄清楚背后的真相,去善后和预防。
王赦同时在为另一个已经确定有思觉失调症、在公园杀死了两个小孩、一心求死的陈昌做辩护,陈昌本人并不为自己开脱,他只想快点被执行死刑,他问:为什么在我身上浪费时间?
王赦说:
保护你的合法权益,诉讼过程中,我不希望你被妖魔化。我希望我的孩子平安快乐的长大,不要再遇到有人做出和你一样的事情。
最终,陈昌因为被确诊精神疾病,被判决为无期徒刑。连王赦自己也不确定,判一个求死的精神病患者无期徒刑,是不是更大的惩罚。
李晓明的死刑最后被突然执行,没有通知律师,没有通知家人,李晓明没有接受精神鉴定,没有跟家人见上最后一面。我们最后也不知道他真实的杀人原因是什么,不知道他突然被执行死刑的原因是什么。杀人犯偿命了,但惩罚他的手段,是否正确呢。
王赦得知真相后大醉了一场,他说:
我知道他一定会死,他杀了人就应该死,但不代表民主法治要跟他一起陪葬。不然我们为什么要浪费这两年开庭调查呢,为什么不在抓到他的时候一人一刀把他捅死呢?就算一定要死的人,他也拥有跟我们一样的人权,保护他的人权是我的工作。
因为给杀人犯做辩护,王赦和家人受到了来自受害者家属和公众极大的压力,被泼粪,收到恐吓,怀孕的妻子每天担惊受怕,不止一次问王赦,为什么要给坏人做辩护?
王赦回答:
什么是好人,什么是坏人,谁有标准答案呢。
剧中还涉及了很多其他的敏感话题,比如媒体操守、网络暴力、精神健康救助等,但我们这里只讨论一个问题:律师为什么要为坏人辩护?
罗翔老师对这个问题的解答是:
律师制度不仅仅是维护当事人的权利,而是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利。
法律人的重要特征,在入罪问题上,是优先法律判断,而不是道德判断。普通人区分好坏,法律人区分有罪和无罪。
而且刑事诉讼法告诉我们,任何公民未经法院审理,在法律上都应该视为无罪的公民。如果大家轻易做道德判断,让心目中的人渣无法获得法律的辩护,但那些千夫所指的人,有没有可能是被冤枉的,历史上这个事情一而再再而三的重复。
道德判断的本质不是律他,而是律己。
律师和司法人员的使命,是维护法律的正义。我相信正义是存在的,就像完美的圆圈是存在的,但人类所画的圆圈一定是一个有缺陷的圆圈,所以人类社会所追逐的正义也是一个有瑕疵的正义,在程序内所贯彻的正义。
我们要通过一系列的法律规则,来定义这个正义。如果我们无视规则去追求我们心中的正义,那么往往是那些善良的愿望,会把我们带向人间地狱。
即使是一个坏人,我们也要按程序来惩罚他,因为只有这样的正义,才能走得远,才能走得久,才能走得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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