纯属偶然:对美国宗教多元性起源问题的一种新探索
有竞争的思想,有底蕴的政治
大约是从19世纪起,美国各界就开始合力营造一种关于国家起源的统一叙事,其大致的脉络就是美国的先民们是在英国(及欧洲)受到迫害,因此不得不逃难渡海到了北美殖民地,而此事亦反映在宗教问题上,因为美国的先民们自己就吃够了受宗教迫害的苦,他们决定采用宗教多元化措施,奉行一定程度的政教分离原则,并且对宗教问题上的异教和异端实行平等包容的政策。这,就是关于美国起源的一种常规性叙事,其间包含了很深的“刻意美化”因素,这种叙事并非不是事实,但却是经过拣择、筛选和放大之后的事实。而最近出版的一部学术著作,正从宗教问题的层面有力挑战了这种固有的传统看法。此书就是德州农工大学(TAMU)历史学系Evan Haefeli教授所著《偶然意外发生的多元性:美洲与英帝国扩张下的宗教性政治,1497-1662》(Accidental Pluralism: America and the Religious Politics of English Expansion, 1497-1662,芝加哥大学出版社,2021年)。需要说明的一点是,此处作者所言的“美洲”,不仅指北美十三州殖民地,也包括当时英国在加拿大和加勒比海诸岛的殖民地。
总体而言,此书作者指出,在美洲殖民地时期,美洲内部发生的事,其实远不如殖民地母国英国内部发生的事那么重要。正是在英伦和爱尔兰发生的政治变动,决定了“宗教多元性”(religious plurality)这一概念会在英国的北美殖民地和加勒比海殖民地上出现及兴盛,因此,研究者们的目光应重新投射回英国身上去。
Evan Haefeli认为,美洲殖民地在最开始时并不是真的有所谓宗教多元和宗教包容,美洲殖民地会逐渐变得如此,最主要原因乃是英国母国的宗教统一性在此时段里轰然崩塌了,冲击波间接影响到了美洲殖民地。美洲殖民地后来呈现的宗教多元性,与其说是从某种规划方案发展而来,不如说是一系列机缘巧合事件导致的非预期性后果(unintended consequences)。
我们常见的说法一般是,美国的宗教多元性,各宗教间和平相处是来源于早期的英国探险者和殖民者们所精心构思的,或至少是他们主观欲求的。按照本书的研究,恰恰相反,当时的人们认为北美殖民地应与英国母国奉行同样的宗教,但当时斯图亚特王朝治下的英国本土正在进行宗教改革运动(这场改革运动历时十分漫长),并由此产生了一系列漫长且充满论争乃至对抗性质的宗教与政治变迁,而这些变动直接导致英国无法在其各海外领地上建立起一种统一的宗教秩序。
1642到1651年间,在英国本土发生了烈度非常高的英国内战。1660年,斯图亚特王朝复辟,英国国教会的势力得到重建。1662年英王查理二世颁布《统一法案》(Act of Uniformity,有时译为《划一法》),规定所有的牧师和学校教师都要签字声明遵奉英国国教的礼拜仪式,教师须有由主教颁发的许可证才能上岗执教,否则将处以罚款乃至监禁。自1662年起,现代史意义的英国国教会(圣公会)体制基本确立,这也就是本书时间所定的下限。按本书的书写脉络,1662年之前英国宗教与政治乃是经历一系列大的冲击、争斗、动荡和变迁,英国国教体制远未“定于一尊”,因此英国本土对于北美殖民地宗教发展的模式缺乏一个整体性的规划,也不存在那种所谓为了逃脱英国本土宗教压迫而避地于北美,并进而开出多元性新篇的事情。
其实,从年代学的意义看,这本书的主要思路是这样的:虽说早在1497年就已经有英国人到达北美,但直到1607年英国才在北美正式开设第一块永久殖民地(此书将1497-1607年这段时间定义为“都铎到斯图亚特王朝时期的宗教基础”,亦即只为北美奠基而并不与北美直接相关),而当时英国本土正陷于宗教改革的变动高潮期,一直要到1662年定于一尊的英国国教会体制才得以正式确立。1607到1662的五十余年间在英国本土并不存在统一的宗教体制和安排,所以北美殖民地的宗教多元和宗教包容很大程度是源于母国在这个方面的内部紊乱和无暇他顾。实际上,北美殖民地的人们普遍并没有构想过要刻意去建造一个多元和包容的宗教环境。 北美殖民地的宗教多元现象本质上很像是一个“杂乱无章,出人意料的大杂烩”(jumbled, unintended hodgepodge)的结果,是诸方的政府、教会、公众之间反复较量博弈的结果。 在北美殖民地的确出现了宗教多元和宗教自由的现象,但这并非北美殖民地所独有,英国别的海外殖民地也有类似情况,这也并非英伦本土的统一安排,因为当时英国自身的宗教现象就是乱成一锅粥,远未达到“划一”。
此书的主要目的之一,就是破除迷思,还原更为复杂的历史真实场景。比如作者认为,虽然从时间脉络和动态机理上看,英国本土宗教统一性的坍塌是促成美洲殖民地上宗教多元面貌的主因,但作者同时指出,美洲宗教多元性并非只来自于任何单一的源头,其源头本身就是多样的,而且实际上,这些源头虽在后来汇集而发展出美洲宗教多元性,但若溯源回具体发展过程中,则基本皆属非预期性后果,亦即在过程中既未被刻意提倡,也没有遭到故意排斥。
本书认为,北美殖民地的宗教情况并非特例,实际上,英国的各海外殖民地的宗教情况都十分复杂,都与母国在宗教改革期发生的那段漫长而极不确定的论争相关联,而且美国的宗教情况在整体来讲还属于是相对较为保守的。以这种视角来看,美国的宗教多元性既是皇室一度给予赞助的结果,也是最终的去皇权化革命的结果,最终,罗马天主教徒和激进的清教徒们在海外站稳了脚跟,同时阻止了在整个英语世界里建立起完全的宗教一致性(complete religious conformity)。这是一场意外,而不是注定或盘算好的命运。
笔者认为,此书的一个潜在问题在于,作者的时间下限定在1660年代,此时英国光荣革命都尚未发生(英国内战也才结束了十年左右),不要说美洲事务尚未定型(直到1607年,英国才在北美建立首块殖民地),就连英国母国的近世以来基本政治典范(亦即所谓1688体制)都尚未落定,这个结点似乎太早了一些,以至于也许缺乏对百余年后美国真正创立时事态的解释力度(就连此书作者本人都在一场相关访谈中隐晦且含蓄地承认了这一点)。而且,正因为时间下限终结得比较早,从某种意义上说,作者所讲的东西几乎可说是必然的,比如,在那个十六到十七世纪的时代里,政治-宗教-文化运行的主轴必然是取决于殖民地母国的态势,而并不在殖民地上生活的人的手中。不过,即使有这样的潜在问题,也并不妨碍此书所取得的新颖创见。
从更广义的角度讲,此书所选取的路径很可能是对的,要准确理解美国早期政治、思想、文化等方面的情形,英伦/欧洲的背景知识因素往往是必不可少的。从2000年后的学术史看,西方学界普遍认为,探索北美的早期历史最好是应聚焦于北美自身,尤其是聚焦在“定居者”、土著居民、被强迫迁来的非洲奴隶及其克里奥尔后裔(creole,法国、西班牙与黑人混血后裔)之间发生的三方乱斗上。以这个角度看,这本书算是正在参与开启一种视野范式的新转移。
从某种意义上说,此书的看法与劳伦斯·弗里德曼在《美国法律史》里提出的观点可谓异曲同工,弗里德曼认为:“将来自英国的东西搬到北美大陆的主要搬运工们,并不是来自五月花号上的那些清教徒,而是那些在弗吉尼亚创立第一个北美殖民地的人”(参阅周大伟:https://m.bjnews.com.cn/detail/162236657614331.html)。同样地,此书也在尝试用一手资料,破除诸如“五月花”之类的宏大叙事性神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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