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带娃”新探索,法院跨区指导“甩手掌柜”
▲ 随着家促法的施行,家庭教育不再是私事。(人民视觉 / 图)
“不是说父母离婚了,或者出去打工了,就能把小孩丢给另外一方或爷爷奶奶,不管不顾。”
责令接受家庭教育指导不是司法服务,它在法律上相当于人民法院作出的司法裁定。
杨枫是江苏盱眙县人,但常年在一百公里以外的句容市打工,已习惯了当“甩手掌柜”,此次“自觉”回家,是因为受到句容市人民法院的教育指导。
2023年3月6日,盱眙法院向句容法院发出了一份家庭教育指导委托函,委托后者指导杨枫如何“依法带娃”。盱眙法院自称他们发出了全国首份委托函。
早在2022年初,新出台的家庭教育促进法已作出规定,针对家长怠于履行家庭教育职责或履行不当的情形,法院有权责令其接受家庭教育指导,并发送家庭教育指导令。
盱眙法院此次发出的“委托函”与“令”涵义不同,家庭教育指导令一般由法院直接发给家长,但盱眙法院无法直接对远在句容的杨枫教育指导,便委托句容法院执行,于是有了委托函。
首都师范大学教育学院副教授罗爽认为,通过发函异地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是法院在落实家庭教育促进法过程中一项具有创新性的探索。
“不应是单打独斗”
被教育指导的杨枫,2007年12月与王莉在盱眙县民政局登记结婚。2009年1月,他们的女儿杨雨轩出生。
由于性格差异,杨枫、王莉在2020年12月解除婚姻关系,杨雨轩随杨枫生活。
杨枫虽然获得了女儿的抚养权,但由于长期在外务工,杨雨轩实际与王莉生活在一起。2022年2月,王莉将杨枫诉至盱眙法院,要求变更抚养权。
负责审理此案的法官董蒙在盱眙法院工作近十年,2022年3月调至少年法庭。考虑到实际情况,法院支持了王莉的诉求。董蒙此后也与王莉保持联系,了解杨雨轩的生活、学习情况。
在2023年的回访中,董蒙了解到,由于杨枫在外务工,过去一年与女儿见面的次数相当有限,父女之间几乎没有交流。杨枫也表达了自己的困扰:女儿处于青春期,学习和生活上的问题不知如何沟通。
虽然董蒙认为杨枫需要接受家庭教育指导,但由于电话沟通和远程指导效果有限,要求他回到盱眙法院接受指导也不太现实,董蒙萌发了委托杨枫务工地法院对其进行指导的想法。
杨枫从事长途运输工作,运输线路为江苏句容市至海南,一般在句容停留时间更长,句容法院成了不二之选。
2023年3月6日,接到盱眙法院的委托函时,句容法院少年庭庭长吴红云最初有些担忧,由于杨枫并非她们的当事人,之前并未打过交道,她担心杨枫不愿意接受跨区域家庭教育指导。
实际上的确如此。吴红云最初与杨枫联系时,杨枫表现出些许抗拒。后来吴红云通过释法析理,并联合董蒙多次沟通,才让杨枫同意在句容法院接受家庭教育指导。
2023年3月14日,句容法院向盱眙法院回函,表明杨枫已经同意择期到法院接受家庭教育指导,“相当于给他们一个定心丸”。
2023年3月下旬,句容法院安排家庭教育指导师和心理咨询师完成了第一期指导,他们以倾听为主,了解杨枫的家庭现状以及家庭成员之间的相处情况。
吴红云参与了第一期的指导。她发现这个看似平静的离异家庭,成员之间的相处沟通存在较大问题,例如亲子主动沟通较少,离异后男女双方零沟通等等。针对上述问题,心理咨询师从加强亲子沟通技巧、与前妻和平相处等方面对杨枫进行指导。
在吴红云看来,强调家庭教育指导工作不应是单打独斗,而是全社会形成合力。此次跨地域委托指导,也是句容法院和盱眙法院对异地委托家庭教育指导工作进行的一次探索。
“委托函”与“指导令”
在家庭教育指导委托函出现之前,已有多个地方法院发出了家庭教育指导令。
对未尽抚养、教育义务的家长进行教育指导,是家庭教育促进法作出的规定,该法于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吴红云表示,随着家促法的施行,家庭教育不再是私事,指导也不再局限于庭审中,法官可以通过签发家庭教育指导令的方式督促父母定期接受指导,根据指导效果决定他们的学习时间。
罗爽告诉南方周末记者,责令接受家庭教育指导不是司法服务,它在法律上属于人民法院作出的司法裁定,依法要求有家庭教育违法行为的家长通过接受家庭教育指导来提高家庭教育能力。
具体到实际工作中,家庭教育指导令的签发需要视情况而定。
吴红云解释,在案件审理和调解过程中,如果口头教育指导能达到效果,就无需再另行发家庭教育指导令;只有情况较为严重,一次指导不足以改善,需要长期进行家庭教育指导的,才会签发家庭教育指导令。
那么,家庭教育指导委托函与家庭教育指导令又有哪些区别?
董蒙认为,委托函与指导令形式不同,目的相同。“委托函是由于地理距离限制,采取地域上的就近原则,委托异地法院进行线下家庭教育指导,将工作落到实处。”
吴红云指出,二者最大的区别是送达对象不同。委托函是委托其他部门代为开展家庭教育指导的书面委托函,发给受托单位;而指导令是旨在纠正不当家庭教育行为的法律文书,送达当事人。
“由于全国各地法院都能提供专业的家庭教育指导,就近委托是不错的方法。”董蒙补充。
就近指导的效果如何?
从盱眙法院、句容法院的实践来看,吴红云表示,至少杨枫已认识到问题所在,并愿意为之改变,还是值得肯定。
杨枫告诉南方周末记者,以前每次回家都不知道该和女儿聊什么,但4月初回家后,女儿和他讲喜欢的明星,他陪着女儿买海报和贴画,也会和女儿分享工作中的趣事。“从湛江的徐闻县到海南坐轮渡时,我也会拍些照片和视频发给她。”
对于部分家长接受家庭教育指导后效果不如预期的情况,罗爽认为,只能持续干预。
北京外国语大学法学院的姚金菊教授则表示观念的改变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希望通过一两次教育撼动传统的观念,这可能过分乐观了”。
“首吃螃蟹者”的担忧
在盱眙,像杨雨轩这种留守儿童并非少数。作为江苏淮安下辖县,盱眙外出务工人员众多。据不完全统计,该县每年外出青壮年劳动力达三十余万人,而他们的子女大多留守在农村。
董蒙说,如何让父母在外地的孩子顺利接受家庭教育一直是她试图解决的问题,“不是说父母离婚了,或者出去打工了,就能把小孩丢给另外一方或爷爷奶奶,不管不顾”。
人口的频繁流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开展,吴红云认为这封委托函给家庭教育指导工作打开了新思路。
在流动人口高达3.7亿的当下,这起委托异地法院进行家庭教育指导的案件其实颇具现实意义。
姚金菊指出,许多在外务工的家长因距离遥远忽视了对孩子的教育责任,而法院之间委托对家长进行教育指导是很有参考价值的协同治理蓝本。
罗爽曾参与起草家庭教育促进法,并多次受邀参与家促法的解读工作。
在创新性之外,她还看到了委托异地法院进行教育指导存在的问题:两个法院如何沟通案情,如何使被委托法院更了解家长,如何制定更精确的家庭教育指导方案等等,其中最为关键的是“双方法院的协同”。
有担忧的也包括“首吃螃蟹者”董蒙:“对方法院不给你回复怎么办?不愿意协助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又怎么办?或者家庭教育指导流于形式怎么办?”
其实在发函之前,盱眙法院就曾数次与句容法院沟通,“拜托对方帮忙”。
针对这些问题,盱眙法院也在此次实践后向上级法院提出建议,希望最高法以统一发布实施意见或纳入案件管理流程等方式,推动异地法院在家庭教育指导上的合作。
(王莉、杨枫、杨雨轩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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