胥吏之害:为啥说阎王好见,小鬼难缠?
┃一时强弱在于力
千秋胜负在于理
◇ 洋人绘制的晚清官员审案情景
胥吏之害:为啥说阎王好见,小鬼难缠?
©谢承汇/文
编:瑞秋的春天
当然了,这种东西在我们这里,属于一种传统文化,在历史上更是稀松平常,比如说清代,各种行政官员手下都有各种各样的小鬼,当年被称为“吏”。他们不是正式员工,却实实在在办理确凿的事务。之所以会有这帮小吏,还要说说过去选拔官员的方式。
在1905年废除科举以前,这个制度是古代中国将近1400年的官员选拔方式。尤其从明代开始,科举内容被“八股文”垄断。甚至有些考生,压根不去看四书五经,而是购买“科举习题选”,背下若干范文,即可参加科举。
◇ 连环画《范进中举》
像是《儒林外史》中,范进中举之后,担任学政,身边慕客(也是一种小鬼)何景明说了句“四川如苏轼的文章,是该考六等了”。谁知,范进不知苏轼为何人,在四川查访三年,也“未见苏轼前来考试”。只好说出“苏轼既文章不好,查不着也罢了”,这样的荒谬言论。再比如马二先生不知李清照,也是书中典故。
小说自然有夸张成分,但类似情况,想必当年并不罕见。读书人的脑子全被八股占了,必然对日常工作了解更少,实操更别提了。所谓“铁打的衙门,流水的官”,官员在一地任职的时间则更短,而胥吏却几乎世代沿袭当差,所以新官上任往往要“以吏为师”,向这些小吏学习如何办理政事、处理公文。比如说,地方平日的断案、收税这种实际问题,指望这批官处理,肯定乱套。于是,一大批不在帝国的正式编制内,但工资是所属衙门自行发放的临时工,专门在衙门里干那些老大人不懂的事儿。这些人,也就构成了“吏”这个群体,也就是本文中说的小鬼们。
正所谓“窥一斑而知全豹”,这里不说其他地方的小吏,单说说京城里的小吏们。京城里的官多,小吏也不少,而六部中的小吏更是吏中极品,鬼中魁首。
话说,康熙末年,户部有位小吏,号称是某亲王的家奴,负责税收工作。他定了个规矩,凡是叫到户部的税款,每1000两,便有10两银子作为手续费,专门孝敬亲王所用。既然是孝敬亲王,他又是亲王家奴,也就没人敢过问这笔钱为何要收,到底用在哪里。而这笔钱多半就成了这名小吏的灰色收入。于是,几年下来,小吏赚了盆满钵满,周围人对此也是有苦说不出。
当然了,这个小吏的结局并不好。
◇ 李卫画像
因为户部来了个愣头青——李卫。李卫听说此事后,在户部大堂放了个箱子,上写几个大字“某某亲王孝敬”。何意?告诉别人,税收手续费别给小吏了,直接放箱子里,就当户部孝敬亲王了。这下事儿大了,亲王听说之后大怒,立刻发表声明,说自己家里没有这么个包衣奴才,之前也绝没收受过一分一毫。小吏看到后,赶紧收拾细软跑路,不知所踪。
◇ 方苞(1668年5月25日—1749年9月29日),字灵皋,亦字凤九,晚年号望溪,亦号南山牧叟,汉族,江南桐城(今安徽省桐城市凤仪里)人,清代文学家。
◇ 掌握犯人生死的往往不是官,而是胥吏
还有一个例子,康熙五十年三月,文学家方苞因《南山集》案株连,被关在刑部狱。他曾亲眼看见,三个和他一起被拘捕、受到拷打审讯的人,其中一个给了狱卒30两银子,被打伤了骨头,床上躺了一个多月;另一个加倍给贿赂,只伤了皮肉,十来天就好了;还有一个给了180两银子,当晚就可以行动如常。狱卒对此振振有词:“如果不这么干,哪个还愿给我们钱?我们吃什么?”
更加震碎方苞三观的是,有个刑部老吏居然私藏官印,甚至擅自更改公文。
只因为两个死囚受贿他两千两银子,他就用从犯中两个人的名字替换了这两个死囚。主官发现了狱吏的所作所为,但始终不敢追究。
类似的事儿还有很多,到了清末,来六部办事儿的人几乎都要给小吏好处费。
这其中,户部作为最忙碌的部门,小吏们更是横行霸道,就拿报销事宜来说。除了地方官员的俸禄是朝廷拨款之外,更多大头费用,像赈灾、平叛军费这类,都是地方财政先行垫付,之后再到京报销。报销自然要找户部,来到户部,如果不给办事小吏好处费,那无论你报销账目多么清楚,最后也只能换来“账目不清,打回重做”的结果。就算账目清晰,一拖再拖,地方财政也是吃紧。有些省份,甚至报销费用要等上三五年才能发还。此时地方官员可能已经换届,留下亏空。
对于报销,收费标准自然明码标价,户部小吏公开要价一厘三毫,也就是地方报销费用,小吏要那报销费用13%的好处费。否则报销的事儿,今生今世你也别想办成。
地方官员没辙,来京办事儿要动辄带10余万两银票,作为贿赂小吏们的好处费。作为潜规则,一旦打破这个规矩,后果不堪设想。像是笔者讲的晚清云南报销一案就是其中一个典型。
◇ 雍正帝画像
清代皇帝并不是不想解决小吏作乱的问题,像是雍正帝,他在登基之前,曾经在作为皇子领班户部。对于其中乱象了解颇深。登基之后,雍正帝曾多次下旨,严禁六部吃拿卡要,对报销时要给好处费的乱象更是大加申斥。结果自然可想而知,小吏们无非把事情做得更隐蔽,躲过监视的办法总是多的。
后来,雍正想到,之所以各部中小吏横行,可能是因为他们在同一部门工作时间太长,利益网络太深太广。干脆下旨,凡是京城六部的小吏,只可工作三年,三年期满,打发回家永不录用。这难不倒小吏们,他们从户部离职后,来到其他五部继续工作。雍正再次下令,永不录用指的是永远不能在六部担任小吏。这帮人干脆改头换面,更名改姓,继续复职。
以至于在成立军机处后,雍正帝明令禁止小吏参与工作。所有官员必须亲力亲为,决不能让小吏渗入皇帝身边。军机处也成了清代唯一一个没有小吏的衙门。
◇ 《大清律例》书影
即便有如此严苛的限制条件,但对于帝国胥吏之害来说依旧如附骨之疽不能根除。而胥吏敢如此贪赃枉法,其中一个原因得益于《大清律》学习成本太高。举个例子,乾隆五年,《大清律例》的正式条文只有436条,而所附条例有1049条之多,到了同治九年时,已经达到了1892条。
要弄懂搞清楚这“密如凝脂”的法网,一个人需要经过长期专门的训练才行。正如前文所说,对八股文熟稔于心的官员更是对此一窍不通 ,而待胥吏们掌握了其中的奥妙后,就成了家传绝学,只有自家人能靠此吃饭,他人休想染指。如此一来,垄断了法律知识胥吏们就有了制约官员的手段,手里有了这点权力,当然要物尽其用,借此谋利便是顺理成章的事了。
到了嘉道时期,胥吏实际上操纵了帝国的政事与司法,所以郭嵩焘不无感叹说:“汉、唐以来,虽号为君主,然权力实不足,不能不有所分离。故西汉与宰相、外戚共天下,东汉与太监、名士共天下,唐与后妃、藩镇共天下,北宋与奸臣共天下,南宋与外国共天下,元与奸臣、番僧共天下,明与宰相、太监共天下,本朝与胥吏共天下。”
那么问题来了,为什么胥吏之害会到如此严重失控的地步?
首先,随着唐以后,科举制越来越成为步入仕途的主要通道后,秦汉时的由吏至官的通道几乎被完全切断。他们这些人不说参加科举,连走捐纳谋个一官半职都是不可能的。既然实现“阶层跃升”毫无希望,那他们就只能一门心思搞钱。
其次,既然在官本位的传统社会中,永无走入仕途的可能,那胥吏群体的社会地位必然一落千丈。在清代,统治者不仅按职业把人划分良贱,并将从事贱业者划入贱籍。而胥吏中的皂隶、马快、步快、禁卒、门子、粮差等等,都在贱籍之内。平日里动辄遭受官员辱骂惩罚,官吏之间互相看不起。
最后,究其根本,胥吏之害恰恰源自统治者本身。胥吏阶层依附于官僚阶层而生,而官僚又得依附于皇权。皇帝既要这些担当权力“毛细血管”的胥吏们处理繁琐政务,又不给他们相应的名利待遇(而把胥吏群体纳入财政体系,无疑是从皇帝嘴里抢食吃,这是皇帝不愿看到的)。
那么,他们只能利用手中仅有的权力,狠狠的为自己牟利。既然皇帝不受法律约束,那么想要胥吏停止贪赃枉法,为祸一方。
胥吏们也只能哭着对皇帝说:臣妾也想啊,可臣妾做不到哇!
◇ 做不到就是做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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