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就是把损失(Loss)的风险(Risk)转嫁给保险公司,保险公司再把未知损失分摊到许多买保险的人,比如1000个人买保险,可能只有一个走的,那么其它999人也一同分担损失。据美国中文网报道,保险就是把损失(Loss)的风险(Risk)转嫁给保险公司,保险公司再把未知损失分摊到许多买保险的人,比如1000个人买保险,可能只有一个走的,那么其它999人也一同分担损失。那保险公司怎么知道大概是这个情况呢,根据精算统计的结果,而且人越多,算买保险的人什么时候死亡的越准,这个法则叫做大数定律(Law of Large Number)。如果我准备好买保险了,那么就开始申请投保,我就是投保人或保单持有人(Applicant/Owner),我可以给自己买,也可以给其他人买,其他人统称受保人(Insured),受保人和我得有关系,我们之间有保险利益存在(Insurable Interest),万一我走了,对他有直接的金钱影响,比方说配偶,生意合伙人(Business Partner),债务人(Financial Obligation)或关键员工(Key Employee),另外我可以指定走后,死亡抚恤金(Death Benefit)谁拿,也就是选受益人(Beneficiary),受益人可以是自己(当受保人是其他人时,比方说太太给先生买保险,太太是投保人,先生就是受保人,太太可以填自己是受益人,当然具体保费可能先生付,跟这个保险关系没有影响)。那么是否陌生人可以给我买保险呢?不可以啊,比如黑帮谋财害命替我买了保险再谋杀我,或者洗钱集团... 另外投保2年内自杀不赔,犯罪导致的死亡大概率不赔,欺诈骗保不赔,战争等除外责任不赔。我们买保险时也会考虑保险公司可靠不可靠,一般看两点,财力(Financial Strength)还有稳定性,一般来讲大的公司没什么问题,都有很大的储备金,理赔能力不错,另外保险公司都有再保险(Reinsurance),万一出个什么事,赔不起了,再保险公司(Reinsurer)会承担一部分保险责任。还有一个州担保基金,各家保险公司是成员,每个州有不同的限额,万一保险公司破产也无其它接手公司时,只要保户正常缴费,担保基金会承担一定的保额,如纽约州目前是50万。只是这个不能作为销售招揽生意来谈。不过话说回来,我们选保险公司,保险公司也要评估我们是否合格,举个例子,年龄很大,一身毛病,保险公司愿意卖给你吗?基本不可能,卖了也很勉强,肯定我的保费比一般的贵很多,这也合情合理,因为身体越差的人肯定越希望买更多的保险,这种情况也叫逆选择(Adverse Selection),所以保险公司要做生意,那么变通办法是,比方说最多卖给我们小额的保额,比如10万保险意思意思,或者把保费提高,实在不能接受保险公司就拒保。保单,就是一份合约,合约就有法律效力,当然合约方满足基本条件,比方说我买保险,首先是投保,付了保费,提交申请表,我就是表示愿意(Offer),保险批准了,也就是保险公司(Acceptance),如果我填了表但是没付保费,不是有效的。当保险公司批准卖给我后,保险公司承诺支付死亡赔偿金,我作为投保人就要付保费,这么一来大家就有报酬性(Consideration),当然也可以考虑为机会性合同(Aleatory Contract),为什么?因为我的保额比付的保费多的多,如果我没走,保险公司赚钱,如果我走了,保险公司就赔得多,有点不平等价值交换,为什么,比如1百万保额的定期寿险,年保费才几百块,当然保险公司都是精算过概率的,大可不必担心保险公司赔不起。另外投保人也就是当事人得有行为能力(Competent parties),比方说纽约州得14岁半才可以签约 ,签合约时得神志清醒,如果在醉酒的情况下签的不算。最后就是必须合法(Legal Purpose)。有了合约,我们得会用,因为合约通常是保险公司拟定的书面形式的条款,买保险的人没有办法更改,只能是要或不要,叫做Adhesion附和性 。但好处是万一合同有混肴不清的(Ambiguities),法院会先保护受保人,以他们的利益进行解释。另外我们也不能随便把保单转让给其他人,要保险公司书面同意,假设说我转让给B,B的条件和我差的很大,保险公司就可能不接受,如果要转让,要保险公司书面同意。这种情况就是合约个人性(Personal Contract)。其它合约特点比较常见的如单务性(Unilateral Contract),就是一份行使权利,一方发生义务,我有权付或不付保费,如果我付保费,保险公司就有义务支付理赔。还有最常见的就是条件性(Conditional Contract),就是只有在规定的条件达到的情况下才有效,通常指的是保险要体检后,并支付首笔保费,才临时有效(Temporary Insurance),即在审批的时候也有保险,只是要注意确认,各家公司有所不同。美国人寿保险种类 Different Types of Life Insurance美国人寿保险分为二大类,Term Life 定期型人寿保险,和 Permanent Life 永久型人寿保险。其中 Permanent Life 又分为4大类,Whole Life 终身型人寿保险,Guaranteed Universal Life 保证型万能寿险(俗称买断型万能险),Index Universal Life 指数型万能寿险,和Variable Universal Life 投资型万能寿险(投连险)。除了以上个人类的人寿保险,常见的还有工作单位提供的团体人寿保险 (Group Life),包括Group Term (团体定期寿险),Group Whole Life(团体终身寿险),Group GUL(团体保证型万能寿险),Group VUL(团体投资型万能寿险)。TERM 定期型寿险 Term 定期型寿险的特点是保一段时间,固定保费,到期后,保险失效。常见的有10年期,20年期,30年期的时长,少数公司也提供40年的保障。期限越长保费越贵。另外定期保险也提供可转换选项,即在保障期限内可以免体检转换成永久型的人寿保险。比方一个普通的20年期的定期保险,20年之内身故,就有理赔,20年到期,保险即失效。如果添加了转换条款,那么20年之内任何时候可以转换成Whole Life,GUL, IUL,VUL等永久型保险。优点:保费便宜,可以用最少的保费买最大的保额。缺点:没有现金价值,没有储蓄理财功能。到期后续保保费大幅增加。Whole Life 终身型寿险 Whole Life 也叫储蓄分红型寿险。终身型寿险的特点是固定,保险保一辈子,保费支付年数固定,保险公司给付固定利息,一般毛利率4%左右,即保单有保证的现金价值。终身保险一般有几种保费付款年数,传统型的终身保险是付终身,稍微提一下,这是很多有传统旧的终身保单持有者出现纠纷的地方,预期缩短的支付年数是根据保险公司红利计算的,而红利不保证,如果设计时保险代理没做好合理的预期,就会出现停付多年后还收到保费账单的情况。新型的终身保险一般提供10,12,15年期,65岁付清的选择,保费由于年数缩短,年保费相比传统型的终身保险要高很多,但总保费反而低一些。虽然红利没保证,但是过去历史,优秀的储蓄分红型寿公司每年保险公司都有分红(如图)。优点:终身保障,保费、利息、支付年数固定,清楚安心,有分红有现金价值,利息所得免税增值缺点:保费固定不灵活,红利不保证,收益率相对大盘历史年化收益率低。Guaranteed Universal Life 保证型万能寿险 GUL是Universal Life里的一类。万能寿险从80年代至今产生了好几类产品。万能险的特点是灵活和费用透明,保额可以定制,保费可以多放少放,保障年数也可以定制,利息它分为纯保障部分和当前利率部分。其中GUL保证型万能寿险的特点是定好支付年数后,比如20年,20年缴清后保险保证一辈子有效。虽然万能型寿险里面也有现金价值,但是这里保证型寿险一般是不会从保单里面取钱的,也有保险公司有前10年、20年取消可拿回本金的条款。所以GUL相比Whole Life的保费会便宜,并在遗产规划是常用的一类人寿保险。优点:终身保障,保费金额和支付年数明确,不用担心回报率风险,保费相对终身保险便宜。缺点:不适合拿钱,一但拿钱保证条款失效,体检报告差降级保费大幅增加杠杆下降甚至投资vs回报不合理。Index Universal Life 指数型万能寿险 IUL也是万能险的一种,1997年第一款IUL问世,经过20几年的发展,已经成为了除终身型寿险外最大市场份额的人寿保险。IUL的特点是灵活和间接参与投资。现金价值帐户中的钱可以根据保险公司选择的股市指数(例如S&P 500或纳斯达克综合指数)赚取利息。基金没有固定的利率,但通常附带担保最低利率和封顶利率,比如0%保底,10%封顶。一般来说,同等保额,年保费相比Whole Life 20年期付清款会便宜30%左右,但是IUL代理人需要根据投保人的情况设计好的方案,投保人也需要了解相应的风险和费用,这样才能最大化的利用好IUL的理财功能。优点:保费灵活,间接参与指数投资并有保底收益,利率增长空间较Whole Life大,保费相对WL低,并且透明。缺点:保证利率相对终身保险低,收益有封顶并可能降级,身体级别不好大幅影响收益并增大断保风险,费用繁多。Variable Universal Life 投资型万能寿险 VUL 投资型万能寿险,也是一类永久性的寿险保单,它允许将现金部分投资以产生更大的回报。与标准的万能寿险一样,保费也很灵活,同样VUL保险单通常具有与储蓄投资部分相关的最高存款限额和最低限额。VUL保险的投资子帐户一般投资于共同基金,跟着市场波动,上不封顶可能会产生可观的回报,但下不保底也可能导致巨大的损失。尽管VUL保险在传统现金价值或整个人寿保险保单上提供了更大的灵活性和增长潜力,但保单持有人在购买保险前应仔细评估风险。由于VUL子帐户属于证券,代理人必须在FINRA证券监管局注册认证才可以提供此类寿险产品。优点:保费灵活并相对IUL低,投资回报无封顶,投资收益免税,可选择多个投资基金,适合年轻抗风险能力强投保人缺点:短期风险相对较大,投资无保底收益,费用透明但同样繁多,设计不好断保风险大Group Life 团体寿险 团体人寿保险是由雇主或其他大型实体(例如协会或劳工组织)为其工人或成员提供的。它相当便宜,甚至是免费的,并且在全国范围内很普遍。它的保险金额相对较低,通常作为较大的雇主或会员福利计划的一部分提供。一些组织要求小组成员在获得保险之前最少工作一段时间,然后才能获得保险。例如,员工可能需要经过试用期才能被允许参加员工的人寿保险福利。覆盖范围通常仅在成员在职的情况下才有效。一旦成员离开,无论是辞职还是解雇,承保范围结束,不过可以转换成个人寿险。优点:无需体检,通常保费雇主会承担一部分缺点:保额有限制,离职后即断保美国人寿保险产品市场份额 Individual Life Insurance Product Market SharesLIMRA美国寿险行销调研机构,2020年第四季度的份额显示:Term 定期型寿险市场份额是21%,Whole Life 终身型寿险市场份额23%,Variable Universal Life (VUL) 投资型万能寿险市场份额10%, Universal Life 万能寿险市场份额33%,其中包括 IUL指数型寿险26%,Fixed UL 固定性万能寿险市场份额7%。定期保险新保费在第四季度增长了4%,并在年底比2019年的销售业绩增长了4%。前十位保险公司中有六位报告了这一年的增长。与2019年相比,该季度的定期保单数量比去年同期增加5%,到2020年增加7%。这是自1999年以来该年度定期保单销售的最高年度增长。第四季度,整个终身型寿险(WL)的销售强劲。WL的新保费上涨5%,并且在以代理机构分销为主导的绝对美元中,实现了最大的增长。WL新保费年率较2019年微升1%。在直接从保险公司处购买保单的推动下,WL保单销售在第四季度增长了2%,在本年度增长了1%。直接面向消费者的WL保单销售额在本季度增长了14%,到2020年增长了17%。直接面向消费者(D2C)的WL销售代表了2020年购买的最大数量的WL保单。“COVID-19提高了消费者对人寿保险保护需求的认识。总体而言,消费者希望终生和长期产品能够满足其基本保护需求。” Tumicki指出。“由于运营商在大流行期间扩大了简化的承保和在线销售的努力,在传统方法不可用的情况下,我们看到了整个寿险和定期产品的D2C强劲增长。”万能型人寿(UL)的新保费在2020年第四季度下降了25%,与去年同期相比。10家公司中有一半报告本季度UL保费双位数下降。与2019年的结果相比,2020年UL的新保费下降了13%。固定(非指数挂钩)UL销售额在第四季度下降了46%,在本年度下降了27%。固定UL是导致总体UL保费下降的主要驱动力。低利率和保险公司退出市场共同导致销售下降。指数型万能寿险(IUL)的新保费在2020年第四季度比2019年第四季度的创纪录水平低16%。与2019年的数字相比,该年度IUL的新保费下降了7%。由于社交疏离措施而无法面对面和进行传统承保,除了上限和参与率降低等产品变更外,还难化了2020年的IUL销售。UL整体保单销售在第四季度下降了8%,而在这一年中下降了8%。第四季度,在以保障为重点的产品销售的推动下,可变万能寿险(VUL)保费上涨了1%。不到10家保险公司报告了第四季度的增长。与2019年的结果相比,2020年VUL的新保费增长了6%。VUL保单销售额在第四季度增长了5%,在本年度增长了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