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聚焦:呼吁!别忘记我们的初心!同时,加油!
文|追梦人
昨天,我无意中刷到一个新闻,说北京一名网约车司机,因家中无人照料,只能将自己患有小儿麻痹的儿子常年带在身边,放在副驾驶座位上,并且在副驾驶座位后面贴了一张纸,写明了情况,恳请打车的网友不要投诉。
看完这个新闻,我没有去核实真假。
因为,我认为,无论这个新闻是真是假,是不是有人在背后炒作,都不重要。
重要的是,我们的生活中,确实有这样不容易的人,甚至有比这还不容易的人。
最近,各地陆续爆出一批烂尾楼业主集体停贷事件。
在这些集体停贷的事件中,我看到了一个可以被成为缩影的事件。
2个年轻人,在杭州打拼,略有积蓄后加上家里的赞助,买了一套房子,贷款102万,贷了30年,当时的贷款利率上调之后是6.27%,每月还款6300元。
可是,不幸的是,女方降薪了,降薪幅度特别大,从4500元变成了2500元。
在杭州,一月2500元能做什么?
因为买的期房,房子还没建好,所以,这小两口还要租房,我都怀疑2500元够不够租金。
紧接着,女方发现自己怀孕了,家里的支出压力更大了。
这还不算什么,最大的不幸是他们根本无法想象也不能承受的:他们买的新房停工了,建设单位爆雷了!
掏空了所有积蓄,甚至可能包括双方父母的积蓄,每个月还款6300元,就是期待着能够在这个城市中有个家,可是,破灭了!
最让我心酸的一个场景是,这个女的曾经想买肉,但是,一想自己的工资,最后买了一块豆腐!
而这2个年轻人,连买肉都要算计的情况下,却依然要每月支付贷款!
是在新房停工的情况下,是在交房希望飘渺的情况下!
我为了他们感到心酸,生活太难了。
可是,我们应该做点什么呢?
继续说期房这个制度!
我国房地产住宅开发项目大部分实行预售制,为防止楼盘烂尾,我们国家制定了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制度,即政府部门会同银行实施第三方监管,期房的购房款必须存入银行专用监管账户。同时,银行的按揭贷款还有严格的放款时间和节点。
2007年9月,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强商业性房地产信贷管理的通知》,里面明确规定:住房的主体结构封顶时银行才能开始放款。
可是,现实中呢?
原本应该得到监管的预售资金,被房地产公司挪用、滥用!
原本应该在房屋主体封顶才能放的款,早都被房地产公司拿去了!
最终,开发商把钱花光了,可是,房子却烂尾了。
不但房子烂尾了,购房者还要继续还房贷!
这里面,购房者犯了什么错?
购买期房是错吗?
明显不是!
所以,购房者没错。
错的是监管不力的银行和贪心不足的开发商!
那么,既然错不在购房者,为什么责任全部要由购房者承担呢?
这个问题上,需要我们反思并且从速拿出办法。
房地产预售制度诞生于上个世纪,是不是还适合现在的国情?
如果不适合,废除!
如果有银行在购房者权益没有得到充分保障的情况下,监管不力,将钱款给到了开发商,调查!
查清楚了,该是谁的责任就让谁来承担后果!
没有人想停贷,没有人愿意看到承载着自己生活希望的房子烂尾。
希望每一位在生活中艰难前行的人,都更加乐观坚强!
同时,呼吁有关部门,尽快拿出可以解决问题的方案。
始终别忘记,我们的初心!
一切为了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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