浮桥这件事,我不这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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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产先生 | 洞见时代 发现价值 讲述生活
很复杂。
上周,私搭浮桥的事情持续发酵,许多细节被曝光。
这件事有很多解读的角度:
比如:
从公共服务的角度来看,当地工作肯定是缺位的,但是个人也确实没有提供公共服务的许可。
从法律的角度来看,周末罗翔老师说了,他一贯认为法律人不是工具人,法律最终的目的是要引导向善。
还有人从某个特定时期的角度来看,认为私搭浮桥的人纯属比较倒霉,正好赶上时候,被树典型了。
不过,上面这些角度,大家都谈得差不多,意思也都能明白,今天报道看到了关于举报者的信息:
也提供了一个更鲜活的视角。
根据《大河报》的报道,先做个补充:
1、举报者是私搭浮桥者的同村村民,
2、他自己平时也从这个桥上过,甚至因为脸熟,“没掏钱就过去了”。
3、他认为私搭浮桥者损人利己,靠这个赚了不少钱,是违法行为,所以才跑到水利局口头举报。
4、有村民表示,他们之前此前因为开荒地的归属问题,产生过纠纷,但举报者否认有个人恩怨,直言两家关系挺好的。
我们抛开之前说的公共服务、治理法理,单纯就浮桥收费这个事来说:
1、举报者是受益的,他甚至都不掏钱,他并不是受害主体,听起来好像是基于正义感。
2、他们此前因为开荒地导致个人恩怨,但开荒地也属于侵占,说明他举报并非出于正义感。
3、举报者认为私搭浮桥收费,靠这个赚了不少钱,那应该是眼红所致,顺带报复。
还挺令人窒息的。
浮桥这个事情,过于复杂,单纯的指责哪一方,似乎都无法触及到根本,因为它是一个混合治理、法理、人情和人性的问题。
这种事发生在农村我一点都不奇怪。
为什么?
从根本上来说,农村的问题,主要是原有的社会结构被打破被原子化了,小农的经济结构接入市场化,整个三农(农村、农业、农民)都处于转型期:
经济跟不上的背后,其实更是治理和思维的跟不上。
拿浮桥这件事来说:
在以往的农村治理结构中,村里有声望的老人牵头大家集个资就给修了,有钱的多出点钱,没钱的多出力。有人修桥,这绝对是好事一件,敲锣打鼓都有可能。
但是,现代社会,农村的公共服务也纳入到现代治理体系,属于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务范畴,特别是各村交界处,即便一个村村民提出修桥,但是利益纠葛,工作就会不到位。
这个时候,农村固有的行为模式会出来补位,加上市场经济的思维,法律意识的缺失,还有个人恩怨掺杂其中,就是现在这个样子。
要解决这个问题:
最快捷的办法就是提高农村的公共服务和治理水平。
从治理着手,比提高农村经济更快,比提高农民思维水平更实际。
所以,在批评有关部门和同情修桥者的同时:
应该呼吁国家加大对农村公共服务和农村治理的扶持力度。
就这样。
另外,今天6月份的经济数据出炉了,还是不太理想,政策呵护呼之欲出,看到周末官员和专家的建议,真是越来越敢说了,中产计划晚上聊一聊,可以点击阅读原文订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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