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夏》第三季了,但我想聊聊第二季最大的遗珠
上周五,《乐队的夏天》(下简称《乐夏》)第三季终于播出了。
借由《乐夏》第三季的播出,著名管风琴演奏家沈媛在看理想节目《认识音乐:32次音乐解码之旅》里,聊了聊她心目中的第二季“遗珠”。
“作为一个器乐演奏家,我自然是更钟情于器乐性、技术性强的乐队,我承认这是我的偏爱。我在享受歌手的演唱、理解歌词的同时,更愿意将我全部身体的感知力投入到乐队的音响中,放开对自己的身体掌控,让它跟随者音乐的波浪去漂流、去狂躁。
所以《乐队的夏天》里,我比较喜欢重塑雕像的权利与Mandarin这两支器乐型乐队。我非常享受这两个乐队超高的器乐演奏能力、丰富的声部、在流行音乐中追求交响化的复调性、对新音色的大胆探索。”
在第二季节目的初期,许多人对于Mandarin的评价是“十分惊艳”,但到了中后段的赛程,弹幕和评论中越来越多这类的负面的留言:“除了技术好,没有别的感觉”“无法让我感动”“停在技术流”“实验音乐”。
大家的“感动”来自哪里?Mandarin真的只有技术、没有感情吗?“技术好”会成为“感动”的阻碍吗?今天,借由对《乐夏》第二季“遗珠”的讨论,也去探索这个议题:音乐的本质是什么?何为文字与音乐的平衡?我们感动的到底是什么?
讲述 | 沈媛
来源 | 《认识音乐:32次音乐解码之旅》
1.
乐队音乐的魅力:
声乐与器乐的平衡
作为古典音乐家,我一直在问自己:如此打动我的Mandarin,为什么观众会作出“除了技术好,没有别的感觉”、“无法让我感动”这类评价?以观众的视角分析Mandarin的音乐后,我发现,让大家产生距离感的,也是观众口中的“技术”,其实是指“器乐性”。
但实际上,“器乐性”是乐队音乐占一半比例以上的魅力之所在。比如下面这些Mandarin作品中运用的手法,这种的“实验性”虽然被观众所抗拒,但实际上这些手法早已被欧美摇滚乐队所使用:
01.器乐性
首先,在Mandarin的编曲中,器乐化比例较重,特别是前奏,段落时间较长,以器乐为主,运用旋律性或氛围感较强的Riff。我之前分析《波西米亚狂想曲》时提到过Riff,也叫做连复段,是指一种用短小重复的乐句构成的段落。
早期摇滚的riff一般以电吉他为主,演奏的旋律一般与副歌高潮的旋律相关联,目的在于抓住听众的耳朵,产生牢固的记忆感。如滚石乐队(The Rolling Stones)、平克·弗洛伊德(Pink Floyd),国内的痛仰乐队、二手玫瑰等乐队都经常使用这种手法。
虽然不是独创,但是Mandarin在前奏中使用Riff较多一些,不同的是,他们更加注重氛围感的塑造,通过合成器、电声等技术对常规的乐器音色进行改变。比如《Anonymous》中的马头琴段落,借助这种音色的多样性来制造一种迷幻感的声场。
乐曲中段大量使用游离在调外的变化音,频繁出现大小调互换的写作方法,也形成短暂的支声复调。转调比较陡峭、意外、惊喜,曲式结构复杂,换句话说,不是大家熟悉的情歌、K歌的形式。
02.器乐型高潮段落
第二,一般大家所熟悉的流行歌,最为朗朗上口的是熟悉的副歌旋律。但是Mandarin的音乐更多使用器乐合奏作为“副歌”或“高潮段落”,反而他们的人声经常会作为一种对前奏、间奏氛围的补充,承担对思想的表达或氛围的描写。但人声的最终目的,实则是引导人们走向后面真正的器乐合奏高潮。
03.声部与音色上的追求
第三,Mandarin将人声同样视作一种特殊的“乐器”,与其他乐器一样,共同属于他们音乐调色板的一部分。他们的演出就像一场作画的过程一般,人声与器乐甚至具有一种协奏曲式追逐、互补的关系。比如Mandarin和重塑共同完成的《窗外》。
另外在《白鸽》的尾声,鼓手用提琴的弓子拉动打击乐的镲片,并在两个麦克风之间左右晃动,用来制造迷幻的氛围感。这样的做法在严肃音乐、流行音乐中早已有运用,虽然大众听到的机会并不多,但是效果还是非常值得肯定的。
对复杂声部的向往、对音色变化的追求,可以说,Mandarin与许多着眼于对情感抽象化表现以及追求音色自由控制的乐队一样,有着20世纪表现主义音乐类似的审美思想,那就是将作品是一种完整的“音乐表演”,而非单纯的一首“歌曲”。
04.写意的歌词
最后,也可能是观众最大的理解障碍,来自于Mandarin的歌词与旋律。Mandarin原创作品的旋律比较难让观众重复并跟唱,歌词内容更多为写意,需要揣摩和意会。他们音乐的重点不在于对事物的叙事性,而在于对感觉的表现。
与之相反,大家所说的“感动”,也就是所谓的“动人的歌词”,这是一种来自文字的感动,是对具体情节、明确的情绪进行的一种倾诉或者控诉。今天的大众还在把流行音乐当做文学作品来欣赏,当这方面诉求无法被满足时,再优秀的音乐性、技术性、色彩性都会遗憾地被观众认为是影响歌词文学理解的一种障碍,被人们冠以“罪恶”之名。
看完这些分析,或许你可以理解,为什么我会为器乐型乐队鸣不平了。今年的“乐夏”或许还会有器乐型乐队登台,期待他们的表现。
2.
乐队音乐:声乐与器乐的平衡
在各类歌手比赛已经充斥各大平台的今天,《乐夏》之所以可以“出圈”受到广泛关注,我想,一方面是乐队音乐在中国已经形成文化、见证了无数人过往或仍在沸腾的青春,此外“乐队”这个音乐形式的独立性,也是大家深爱它的理由之一。
通常,一个歌手哪怕拥有天籁般的嗓音,也需要有足够好的运气等到优秀的作曲者、作词者为她量身定制作品,再由经验丰富的制作人、录音师、器乐演奏者合力完成录制,最后经由唱片商策划、宣传、发行。
这个过程不仅十分漫长,要是任何一环节有所缺失或水平不足,更是无法创造优质的艺术品、埋没歌手、糟蹋作品。
但乐队就不同了,几个具有创作能力、演奏技术、优秀歌喉的人聚在一起,便可以独立完成流行音乐中的演唱、演奏、制作等大部分内容。大大缩短创作周期的同时,更是不必受到资本等因素的裹挟。独立音乐的精神,在“乐队”这个形式上体现得淋漓尽致。因此,乐队这种独立创作的形式才显得如此可贵。
乐队音乐这种形式最可贵之处,是强调器乐与声乐同等重要。我知道许多人在听乐队演出时,注意力基本放在主唱身上,但是乐队音乐并不是一个主唱和他的伴奏团,那种主唱光芒过于耀眼而忽略其他乐手的个性与演奏技术的乐团,最后都难逃解散、单飞的命运。吉他、贝斯、键盘、鼓,这些乐手的存在不仅为现场演奏带来更丰富的效果,更是为创作中带来重要灵感。
比如皇后乐团的《Another One Bites the Dust》就是贝斯手约翰·迪肯(John Deacon)先获得的灵感,在此基础之上发展的其他声部。
又或者枪炮与玫瑰乐队的《Sweet Child O' Mine》,是在吉他声部的灵感下展开发展创作的。
所以,乐队音乐创作的起点,从“为主唱为定制旋律”这个单一角度,变成“多声部、多色彩、多角度”的创作思维。可以说,乐队音乐实现了音乐与文字的平衡,是一种进化后的高级艺术形式。而器乐型乐队,由于更加突出音乐和语言各自表述上的优势,成为乐队音乐中更先锋的表达形式。
3.
语言的明确性,音乐的模糊性
通过这些讨论,你应该已经感觉到了,音乐与语言可以说是两种艺术。人们所熟悉的流行歌曲,其实内容多半是90%的文学艺术包装上10%的音乐外衣。
欧美摇滚乐的形成,其中一个至关重要的因素便是美国黑人的劳动歌曲,这类歌曲主要以协调劳动节奏、抒发心情为主要目的,通过简单的节拍和节奏唱出短小意赅的语句,本质上来看,音乐要素的增添只是为了丰富语言的律动感以及可传播性。
这种“文学为主、音乐为辅”的形式,可以追溯到古希腊,从诞生起直到今天依然盛行。不论是荷马史诗《伊利亚特》中16000行诗句,还是背景音乐中的中世纪法国南部游吟诗人口中赞颂的爱情故事,亦或是鲍勃·迪伦写的“我悬在人类现实的天秤上,像每一只坠落的麻雀,像每一粒微沙”。可以说,音乐在这些歌词中起到的作用,是顺滑文字的音韵,使诗句更朗朗上口。
在这个过程中,听众往往会忽略歌曲的音乐性,而更加注重歌词的文学性。因此可以说,不论是流行歌手还是鲍勃·迪伦,都是我们今天的“吟游诗人”。也难怪,在流行歌曲中,听众往往会将文字的感动误认为是音乐的感动。
但是这就是音乐的全部了吗?没有文字的音乐,难道就无法让观众理解并产生共鸣吗?接下来,我们来讨论一下文字和音乐,或是说语言和艺术的区别,它们之间的边界到底在哪里。
首先,我们需要承认,语言的确是听众理解音乐作品的重要媒介之一。以美国民族语言学家安东尼·西格尔的定义来看,音乐是一种包含人类行为(当然也包括语言行为)在内的交流系统。既然是“交流”的系统,就必然需要被人所理解,而理解一种情绪、情感或观念,就需要通过特定的符号进行表达输出。
以符号的角度出发,苏珊·朗格认为,语言的本质是一种概念体系、一种逻辑结构,是“概念活动的客观化”。语言对自然界和人类社会进行解释,而这种解释是通过对概念的理解来进行的,语言固然也有情感性,但处于首位的是它的逻辑性。
也就是说,语言是进过逻辑加工的、具象的、直观的并且已经“被解说”推理性的符号,因此可以被人们直接的理解。
而艺术不同于语言,它对自然界和人类社会的理解不是经由对概念的解释,而是在直觉的条件下产生。
苏珊·朗格说,艺术最根本的特征是“它并非是一种语词符号的语言,而是一种直觉的符号的语言。谁不理解这种直觉的符号,他就不能感觉色彩、形状、空间形式和模式、以及和声和旋律的生命力,他是不能深入艺术精髓的。”
进一步比较,我们可以发现,音乐并不表达描述人类情感的词汇,而是直接表现情感的运动形式,因此更擅长呈现我们生理上、心理上的多态重叠的复杂感受,这种运动形式便是纯粹的、抽象的感性,而这也正是语言这种逻辑的、线性的、明确的符号较难以承载的。
简单来说,语言的表达需要人脑对信息进行加工,而后转化为情感的理解,而音乐的表现,则是直接作为情感波动被人的主观感觉接受。语言重在信息,而音乐更突出感受。
对比语言的明确性,音乐的模糊性是劣势还是优势呢?我想答案不言而喻:音乐的模糊性,正是音乐的魅力之一。正如心理学家伯特伦·福勒所提出的著名的巴纳姆效应一样,越是模棱两可的描述,越能获得更多人的认同。海涅也发出过同样的感叹:“言语停止的地方,就是音乐的开始。”
对此,德国人在200多年前已经给出了答案,那就是纯器乐的“绝对音乐”(absolute music),也称纯音乐(pure music)。
德奥音乐的真正高峰伴随着18、19世纪的交响曲,或者更宽泛的说,是随着器乐音乐的兴起而到来。当器乐音乐从语言的桎梏中得以解脱,它从一种“伴奏工具”脱胎成为了一种独立的音乐形式。
虽然意大利与法国的维瓦尔第、斯卡拉蒂、库普兰等作曲大师同样在器乐音乐方面颇有建树,但他们仍需要将音乐作为或政治修辞或宗教宣传的工具,因此未能发展为绝对音乐。而德奥作曲家、学者们率先将音乐从应用的功能中抽出,作为一项纯粹的艺术进行发展。德奥学派准确地把握到了器乐音乐对于语义传达的模糊性,将其发展为承载人类多种感官重叠性的优势。
以康德为首的德国美学家们将绝对音乐提升到新的美学高度,认为这些音乐能引发思想,要凭借想象力才能把握。叔本华认为,音乐跳过了表象,直达意志,音乐所表现的并不是悲伤、快乐、痛苦、平静这些词汇,而是这些概念本身,他曾写道:“音乐所表现的并不是依附于世界的经验性显现,而是深入世界的形而上的本质。”
也就是说,音乐所表现的,并不是“悲伤”、“快乐”、“痛苦”、“平静”这些词汇,而是这些感受本身的运动形式。
德国音乐学家达尔豪斯认为,18世纪90年代对器乐的认知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将音乐的“不确定性”解释为“崇高”而非“空洞”。这其中许多哲学家、美学家都做过阐述,例如霍夫曼,他认为器乐音乐脱离了语词,承载了浪漫主义不可言说的诗意幻想,超越了有限,暗示着无限。
器乐音乐是“真正”的音乐,不屑于借助、掺杂其他艺术。对霍夫曼而言,器乐曲是“所有艺术中最浪漫主义的——几乎可以说唯一纯浪漫主义的”。
反观同时期的意大利浪漫主义音乐,我们几乎只能看到歌剧的发展:罗西尼、贝里尼、威尔第、普契尼的歌剧成就贯穿19世纪。歌剧音乐并没有脱离语词,音乐依然依附在歌词之上,是语言的附属品。
从创作原则上看,意大利歌剧创作更多呈现音乐形式之外的内容,例如文学剧本、美术画面,音乐自身的独立性被忽视,逐渐成为包裹其他类型艺术的外衣。对音乐独立性的忽视,也导致了音乐的过度娱乐化。于是我们看到曾经伟大的意大利音乐,一边灿烂一边沉沦,以歌剧为首音乐逐渐成为讲述八卦轶事与不伦之恋的载体,最终沦为了贵族与市民阶级消遣的玩物。
而德奥对于“绝对音乐”的这场持续了近一个世纪论证,成为了人类音乐史上的一个飞跃。在这种思想下,德奥的器乐作曲活动逐渐成为了纯粹的艺术活动,成为了一项崇高的文化事业,正如舒曼所言:“当德国人谈论交响乐时,这是他们民族的荣耀和骄傲。正如意大利人有那不勒斯,法国人有他们的大革命,英国人有他们的船运一样。”
尾声.
今天我们明确知道,越是文学化的音乐,越容易引起信息上的共鸣;越是器乐性的作品,艺术性更高,但观众的代入感较弱,给观众带来的考验与挑战也就越大。
在历史中,声乐与文学性持续地被人们喜爱,器乐与绝对音乐从古典主义时期崛起,在浪漫主义时期沸腾。我们经历了作曲、演奏、演唱这些艺术环节相对脱节的时期,也有音乐作为“语言附属品”的时代。
但在今天,音乐与语言的关系、器乐与声乐的关系,终于在“乐队”这一独立音乐形式中得到了相对的平衡。在面对经过几个世纪演变而来的音乐艺术形式成果时,我们不应该继续把自己浸泡在旧艺术的舒适感中,用玄幻的辞藻来掩饰对于新形式的抗拒。
在具有挑战性的音乐面前,有人望而却步、有人附庸风雅,但我想,更为睿智的做法,是将音乐从工具、娱乐的目的中剥离出来,将音乐视为承载人类感知力的伟大容器。
经过前人音乐家、哲学家数千年的思考与探索,人类终于正视,在这个世界上,有言语以外更广阔的领域。人类不断地尝试用各类艺术来描述这个领域,而绝对音乐(器乐性音乐)就是其中一种,这是人类智慧的结晶、人类艺术史上的一次重大飞跃,希望大家可以参与到这个极具挑战性的审美活动中来,乘上艺术进化的翅膀,飞往下一个纪元。

记得我在看电影《大鱼》(Big Fish)的时候止不住地流泪,也通过这部电影与我的父亲和解。观影之后,我想和朋友解释自己为何感动,却发现一句也说不出来。此时我才发现:你能转述的那些电影是故事,你讲不出来的电影是艺术。
在音乐中,说得清的是告白,说不清的才是爱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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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乡民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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