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加拿大一名华人店主因为拒绝向一位顾客提供服务,而被法院判处高额赔偿,赔偿金额高达1.2万加币! 这到底是咋回事儿呢?根据媒体报道,这件事情发生在加拿大BC省,当事人名叫Lu James Li(以下称为李先生),他在当地拥有一家咖啡馆Ooh La La Café。2019年9月,盲人女子Georgia Pike带着她的导盲犬进店点餐,但是李先生以Pike携带了动物为由,拒绝向她提供服务。本周二8月15日,BC省仲裁法庭将针对此案的裁决结果公示出来,李先生被判赔偿Pike女士1.2万加币。仲裁法庭文件显示,当时Pike进入咖啡店时,李先生是这样对她说的:“店内禁止带狗,请把它带到外面去!” Pike表示自己已经向店主解释了这是自己的导盲犬,法律允许主人携带它进入餐厅,但店主没有接受这个理由。对此李先生解释说,自己并没有歧视Pike,他只是在遵守禁止宠物进入餐厅的规定,并且当时狗狗做出了一些嗅探和舔食食物的动作,这才让他做出了拒绝服务的决定。 不过仲裁法庭认为,Pike针对此事的描述比李先生的说法更加可信,因为Pike拍视频记录下了整个经过,证实了她的证词。 “Pike女士是法律认可的盲人,所以她才会带着导盲犬出现在餐厅,李先生以此为由拒绝为她提供服务,这给Pike女士造成了不良的影响。” “在整个沟通过程中,店主并未考虑过这只狗是导盲犬,也没有考虑过Pike是盲人的问题。”法庭记录显示,Pike女士称这次的经历给她造成了非常深远的影响,她当时在离开咖啡店之后就泪流满面,感觉到侮辱和无助,同时也非常不知所措。仲裁员称,李先生的行为也破坏了Pike女士在使用导盲犬服务时的安全感,在这之后她几乎无法独自携带导盲犬出门,以免再次遭到歧视。Pike女士要求店主赔偿1.2万加币作为精神损失费,李先生并未对此作出任何反对意见。仲裁员还表示,李先生在听证会上的一些言论可能会引起新的歧视投诉。对于这件事,各位华人小伙伴们怎么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