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端天气频发,“低频高损”的巨灾保险供给还没能做到极大覆盖面,定价、合作机制、风险责任等难题均亟待解决
图/视觉中国
文|《财经》研究员 丁艳 记者 杨芮
编辑|杨芮 袁满
桥梁被冲倒、稻田被浸泡、房屋被淹、车辆受损……台风导致的多个省份的罕见极端强降雨天气,带来了大范围的经济损失。夏秋之交的北京门头沟,原本安静的山村被洪水包围,门头沟的“老土著”、今年已45岁的李云眼睁睁看着自己的家在短时间内变成“汪洋”,即便门头沟已提前进行了泄洪操作,洪水还是在20分钟内漫了上来,这是几十年来李云在北京见过的最大一场暴雨。“我那房子是去年刚修的,这下不知道还剩下些什么?”门头沟灾后救援现场的一角,潭柘寺村民吴林谈及突如其来的洪水和不可想象的受灾情况,哽咽不止。而住在房山区的王茹亦心急如焚,她刚刚开了一年多的新车在此次暴雨中被洪水冲泡严重。台风之外,强对流天气和地震亦带来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8月11日的西安山洪泥石流灾害已造成24人死亡、3人失联;8月13日的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部分镇龙卷风自然灾害,造成了2人死亡,15人受伤,且有283户农房受损,32条蔬菜大棚受损。8月6日凌晨,山东德州市平原县附近发生两次地震,经排查74处房屋倒塌,10人受伤,北京、河北等多地震感明显。因地震倒塌的房子、被大水浸泡的汽车、灾害中受伤的家人,保险公司会赔付吗?广东保险业2023年上半年新闻发布会上曾披露的数据显示,台风“泰利”登陆后,辖内保险机构接到报案超1万件,已支付保险赔款超2亿元,湛江、茂名两地巨灾指数保险支付赔款3590万元。受台风“杜苏芮”影响,浙江省第一批“巨灾保险”试行地台州的多地连续遭遇强降雨,三门、天台、仙居部分区域降雨量超过140毫米,触发了台州市巨灾指数保险赔付机制。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披露信息显示,截至8月12日10时,河北等16个受灾地区的保险机构收到保险报案26.06万件,估损金额约98亿元,已赔付案件11.4万件,赔付金额14.5亿元。在以往灾害并不频繁的平原地区,今年的“巨灾保险”的保障需求屡屡被置于聚光灯下。2022年7月,国家减灾委员会发布的《“十四五”国家综合防灾减灾规划》中曾强调建立健全巨灾保险体系,推进完善农业保险、居民住房灾害保险、商业财产保险、火灾公众责任险等制度,充分发挥保险机制的作用。在风险治理和资源配置的功能性价值之下,保险业尤其是“巨灾保险”撑起的“保护伞”以及灾害后的损失补偿等,都被寄予了更高期待。研究巨灾保险多年的人保财险原副总裁、中国精算师协会会长王和建议,从社会发展和进步的视角看,应尽快构建巨灾保险制度,刻不容缓。王和还表示,巨灾保险制度建设有两个关键点:一是构建灾后重建资金的保障制度;二是提高社会治理,特别是财政管理效率。从市场和保险的视角看,是充分发挥巨灾保险制度的“正外部性”特征,通过科技赋能,实现风险减量管理。
7月29日至8月2日,北京遭遇特大暴雨灾害。8月9日,北京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夏林茂在北京市防汛救灾工作情况新闻发布会上分析,近期北京洪涝灾害共造成近129万人受灾,房屋倒塌5.9万间,严重损坏房屋达到14.7万间,农作物受灾面积22.5万亩,目前这些灾害损失仍是阶段性数据,财产损失还在持续统计中。“未来将要用三年左右时间,全面完成灾后恢复重建工作。”近期,洪水等自然灾害对受灾地区的“摧毁力”让保险的关注度不断提高,很多消费者都在咨询是否有必要买份意外险或者家庭财产保险,什么样的保险才能在这样的灾害中提供损失补偿?一般而言,对于自然灾害中造成的被保险人伤残或死亡,意外险可以进行赔付;而对于造成的人员受伤,医疗险一般可以赔付需要治疗产生的费用,具体的赔付标准和范围需要根据保险合同的条款来确定。其次,对于在财产方面的损失,家财险、企财险、车险、农险都可以进行理赔。台风造成的房屋、家具损坏,可通过家庭财产保险获得理赔,范围包括房屋主体、装修装饰以及室内家庭财产等;若企业投保了企财险,则亦可以进行理赔。据一家头部财险公司核保负责人表示,很多财险都包含台风责任,诸如企财险、家财险、车辆保险、公众责任险、农险等,如果因台风造成的房屋、家具损坏,其可通过家庭财产保险在保额内获得理赔,范围包括房屋主体、装修装饰以及室内家庭财产等;若企业客户投保了财产综合险,亦可以在保额内获得赔偿。在消费者相对了解和容易购买的家财险产品中亦覆盖相关责任。近期,有不少城市推出了定制普惠型家财险,被业内称为家财险版“惠民保”, 8月15日北京首个城市定制型家庭财产保险产品中即针对房屋及附属设备、室内装潢和室内财产三类保险标的,能够提供火灾爆炸、台风冰雹等自然灾害在内的住房巨灾保障。上述核保负责人认为,一般而言,对于台风暴雨天气造成的被保险人伤残或死亡,意外险可以进行赔付;而对于台风造成的人员受伤,医疗险一般可以赔付需要治疗产生的费用。他还提醒道,关键还要引导商业保险的价值和消费者的风险意识。在此轮暴雨灾害中,像上述房山区的王茹这般遭遇车辆被淹、被浸泡损坏的情况不胜枚举。暴雨对于车辆方面造成的损失主要分为四种:第一,暴雨导致车辆被淹进水,车辆的坐垫、电路等部件损失;第二,车辆在水中漂游发生碰撞的损失;第三,拖车等施救费用损失;第四,发动机进水,车主二次启动,导致发动机烧坏损失,所以车险的具体理赔需要视情况而定。对于车险方面的赔付,一位大型财险公司浙江分公司总经理认为,前三种情况保险公司皆可以按照“车损险”进行赔偿,通常情况下,汽车进水保险理赔范围包括拖车费,施救费,车内电器维修等因暴雨造成的损失,各家公司赔付差别较小。不过因车辆涉水后,若是车主进行“二次启动”,各家险企对于其规定差别较大,诸多险企将“发动机损失”列为免责,他提醒消费者需要注意若车辆被淹,车主应避免贸然涉水行驶,汽油发动机车辆熄火后不要随意启动,人先撤离到安全地带,等待救援。在有条件的情况下,消费者拍摄现场受损照片保存好,后期提供给保险公司理赔。另外,在极端降雨过程中,不少农户的众多大棚、农田也面临着被淹的严重损失。据了解,在涉农保险方面,对于当前灾害严重、人员无法进入的区域,诸多险企已使用卫星、无人机、遥感等新技术查勘、定损。林洛是一家头部险企北分房山支公司的农险理赔员,在8月2日连续查勘完房山的几处受灾场所后,他于当晚7点左右驱车前往城关街道田各庄村落进行勘查,发现路段全部封闭,他接连两天通过电话等方式与受灾投保人进行联系,了解损失情况。直到8月3日上午,在房山大石河桥段解封后,林洛立即前往田各庄村温室大棚重灾地,经过4个小时左右,他完成了受损大棚的所有现场查勘工作。中国太保产险三农经营管理中心理赔部经理表示,对于责任和损失明确的农险案件,能够做到快速处理和理赔,最快的话当天定损、当天赔付,帮助受灾农户恢复生产生活。
截至8月13日,北京保险行业累计接到有关报案2.9万件,已完成理赔1.4万件,其中车辆报损1.7万辆。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北京监管局财险处处长刘家薇表示,北京保险业因灾赔付金额达到了4.9亿元,涉水车辆已经定损或者理赔完成的占比超过了65%。从报案险种来看,车险为“重灾区”之一。数据显示,河北、北京、黑龙江、吉林、天津5个受灾地区的保险机构收到的保险报案中,车险报案7.05万件,估损金额14.7亿元;企财险报案3564件,估损金额14.44亿元;农业保险报案2.25万件,估损金额17.49亿元。据一家头部再保险方面人士透露,截至8月3日,根据初步收集的报案信息估算,本次台风灾害和京津冀暴雨非寿险市场损失约为30亿-40亿元,其中损失较大的车险约13亿元、农险约3亿元、企财险约9亿元、工程险约4亿元。随着灾情进一步发展和报案数的增加,保险损失数据预计将持续上升。据了解,北京2012年“7.21”特大暴雨造成的保险业赔付金额为11亿元。对于彼时这场特大暴雨对于保险业影响,一位保险分公司副总经理表示,这对于直保公司影响肯定很大,对于再保险市场也是一种考验。而此次台风“杜苏芮”所引起的暴雨灾害,面对如此巨额的赔付支出是否会给保险公司业绩造成压力?据一位头部财险公司车险方面负责人表示,人保财险、平安财险作为份额最大的两家机构,在此次车险方面的风险应该不会小。一般而言,保险公司在涉及巨灾保险业务之时,都会建立风险分摊机制,其会在每年安排该类业务计划之时,办理再保险的分保业务,将部分风险转移给再保险公司。据一位大型再保险公司高层表示,从经验上来看,类似河南暴雨这类自然灾害,再保险公司承担的比例都在一半以上。因为再保险公司主要承担尾部风险,一般而言,越是大的自然灾害,再保险公司承担的比例会越高,可以说主要的损失都是由再保公司来承担。据悉,2019年一家保费规模排名前十的财险公司,曾因“非洲猪瘟”影响,公司当年第二、三季度农险赔付较高,总计赔付超过7亿元,单河南赔付金额就高达4亿余元,导致公司当年净利润直线下滑,面临亏损压力。
缘何再保险公司已分摊大部分风险之后,保险公司仍会亏损?
上述大型再保险公司高层表示,保险公司损失主要包括两部分,一部分是自留损失,即其自身承担部分所面临的风险损失;另外一部分是再保险分出的成本对价损失。“即使是没有发生大的自然灾害,当前中小财险公司承保已基本不盈利,如果出现大的灾害,尽管一部分风险已经分给了再保公司,中小财险公司承保亏损肯定会增加,如果其不分保,亏损将更严重。除了保险公司,其实在这类大灾害面前,再保险公司承保也会出现很大的波动和亏损。”从整个财险行业角度来看,上述大型再保险公司高层表示,保险公司经营的业绩主要包括赔付率和费用率两块,当前财险行业其实是一个利润非常微薄的经营状态,实际上整个行业承保利润率在前几年皆处于亏损状态。所以在这种情况下,当再次遇到大灾之时,财险公司亏损肯定会增加。值得关注的是,并非所有险企承保的巨灾保险,其都有能力可以进行分保。据一位业内再保险资深人士表示,分保本身是一个商业活动,保险公司要将风险和损失分担出去,其需要一个合理的对价,若是对价无法达到相应要求,风险则很难转移。近些年全球自然灾害频发趋势越来越明显,国际上巨灾再保险价格涨势非常明显,所以国内的分保业务若是达不到再保市场的预期,分保就会非常困难。而再保险公司亦在面对巨灾时业绩承压,瑞士再保险集团(Swiss Re Group)近日的数据显示,美国今年上半年接连发生的严重大暴雨在短时间内造成了6个月时间内最高的保险损失,高达 340 亿美元。气候变化是加剧此类极端气象事件发生频率和严重程度的原因。另据一位头部再保险公司副总经理表示,此次“杜苏芮”所引起的农险损失总计预估为3亿元左右,并不是非常大。不过,可以关注8月11日夜间登陆东北地区的第6号台风“卡努”,因为此前“杜苏芮”所带来的暴雨受灾地区主要为山区,而此次“卡努”登陆的东北地区为主要粮食产区,所以该台风将对保险公司农险方面的赔付影响较大。从当前几家头部财产险公司的赔付情况来看,截至目前,平安产险累计接到受灾客户报案4.27万笔,预估赔付金额10.8亿元。其中,北京累计接到报案数7818件,预估赔付金额3.65亿元,黑龙江、吉林、福建累计接到报案数1.49万件、预估赔付金额3.19亿元。截至8月9日,人保财险已先行向北京、河北、吉林、黑龙江等受灾严重地区的涉国计民生型客户支付赔款2.5亿元,其中预付赔款1760万元。国寿产险北京分公司方面表示,在此次暴雨灾害导致公司近1000台承保车辆受损,预估损失超4500万元,其中,约70%车辆在房山、门头沟出险,预估损失达3400万元。中国太保产险已完成预付3500余万元,由于仍有部分企业受损严重,现场清理难度大,随着查勘的推进,损失金额还会增加。中国太保产险方面表示,本次暴雨洪涝灾害,对于基础设施(机场、污水处理、公路、通信设施)损失较大,另外地势较低以及降雨量较大区域,如保定涿州的仓储物流、制造业、图书业在本次事故中损失较大。
台风、洪水和地质灾害让本来并不重视巨灾保险的平原地区亦开始规划如何建立应对极端天气的巨灾保险制度。据瑞士再保险报告数据显示,2022年,自然灾害给全球经济带来了2750亿美元的损失,其中约45%有保险保障。2022年的保险损失结果再次印证了巨灾损失年均增长5%至7%的长期趋势。
随着极端天气增多,整个社会对于巨灾保险需求度正在提升。中国灾害防御协会-灾害风险保障分会秘书长周文杰表示,《“十四五”国家综合防灾减灾规划》要求发挥保险机制的作用,其中主要强调了推动共建共治,健全社会力量和市场参与机制。不过,目前已建立的巨灾保险覆盖面和赔付额都相对有限。业内人士认为,未来巨灾保险的保障额度、保障范围、产品供给等尚待进一步提高。王和认为,除了地震,大多数自然灾害均属于常规的可保风险。目前,在所有的财产保险和人身保险的条款中,对于各类自然灾害导致的损失都属于保险的责任范围,都是可以赔付的。不过,他表示,目前中国对于台风、洪水等自然灾害风险的投保率不高,一方面没有专门的保险,另一方面提供的保障也不充分。“这两个原因导致保险赔付与全社会总损失之间差距较大,保险能发挥的作用非常有限。”“与国外、特别是发达国家相比,其保险对于台风、洪水等自然灾害的赔付能够达到20%-30%,最高甚至能够达到40%-50%,其背后非常重要的原因在于这些国家大多采用强制或者半强制的方式来推广巨灾保险,这就使得巨灾保险覆盖率比较高,保险作用能够发挥得较好。”王和如是说。据一位财险业高层透露,目前巨灾保险赔付率只占个位数,甚至在5%以内。据了解,2008年1月中旬到2月上旬,中国南方地区遭受低温雨雪冰冻极端天气,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516.5亿元,同年5月发生汶川特大地震,造成直接经济损失8451.4亿元。保险业分别为南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和汶川地震灾害支付赔款55亿元和10亿元,然而保险赔款仅占灾害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比例分别为3.63%和0.12%。对于巨灾保险赔付率低的原因,一位头部再保险公司精算部人士表示,一方面巨灾保险风险较大,所以保险公司在定价方面会比较保守,整体行业内价格比较高,这就会导致赔付率很低,很多企业不愿意购买;其次,保险公司方面需要追求利润最大化,其不愿开发和经营相关保险产品,重大自然灾害风险巨大,任何一家保险公司都难以独自承受,即使采用分保或再保险方式分散风险,其成本也很高;另外,很多企业对于巨灾保险尚缺乏基本认知,这需要国家政府进行一些宣传或者政策扶持才能提高他们对巨灾风险的防范意识,特别在目前全球极端天气越来越多的大环境下。但深层原因是,从总体情况来看,中国尚未形成真正意义上的巨灾保险制度。对于当前商业巨灾保险机制的薄弱点,王和表示,存在主要问题是:一是“对人不对物”,但巨灾保险制度的“本意”是解决“物”,特别是住宅问题;二是统筹范围“自给自足”特征,在一些风险暴露,也恰恰是经济欠发达地区开展“小范围”的巨灾保险,一方面不符合巨灾风险特征及其分散要求,另一方面也有违现代巨灾保险制度背后社会公平的转移支付逻辑。王和建议,巨灾保险制度建设应直面问题,创新模式,重点关注并解决模式选择、偿付能力、基金归集、责任限额和定价模式这五大难题。第一,模式选择是回答:政府为主,还是市场为主,还是政府与市场结合,这是制度建设的前提和基础;第二,偿付能力是根本和关键,基本解决思路是分层技术,解决击穿管理和回调机制问题。第三,基金归集面临渠道、规模、成本和效率的问题,归根到底还是要回答:是市场,还是非市场(强制,或半强制)模式的选择问题。第四,是责任限额问题,如果把限额定得太低,制度本身缺乏吸引力,如果定得太高,总偿付能力无法收口。因此,责任是广覆盖的,限额应是循序渐进、差异化供给的。最后,定价模式是简单公平、适当差异,还是精细化和区化费率,这需要兼顾制度性质和制度效率问题,特别是风险区域之间的平衡问题。一位保险业内资深人士建议,政府方面可以鼓励和扶持保险公司经营巨灾保险产品,选择有实力、有信誉、有品牌的大公司来经营巨灾保险产品。当保险公司经营的巨灾保险产品出现亏损时,政府从财政支出中划拨部分自然灾害救济经费给予补贴。同时制定政策鼓励保险公司经营和管理巨灾风险基金,由投保人购买基金份额,保险公司投资运营该基金。原银保监会主席郭树清曾建议,保险业参与灾害风险管理,需从以下几方面努力:其一,在全社会的观念上,要改变政府包揽的灾害管理与救助模式,将保险纳入国家灾害救助和应急管理体系,推动保险业深入参与灾前预防、资金筹集、灾后补偿、恢复重建的各个链条。其二,在企业发展战略上,避免“就产品说产品,就费率说费率”,主动“跨前三步”,甚至“跨前五步”。保险业可与农业、地质、气象、水利和应急等部门加强行业联动,联合或资助专业机构开展灾害机理和灾害预防研究。其三,在行业经营机制上,推动形成多层次的风险分散渠道,加大再保险供给,提升风险的转移和分散能力。从中国巨灾保险发展历史轨迹来看,2006年《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要建立国家财政支持的巨灾风险保险体系。2016年7月1日,中国城乡居民住宅地震巨灾保险产品正式全面销售,标志着中国城乡居民住宅地震巨灾保险制度正式落地。同时,近年来,广东、四川、浙江等十余个省份结合自身风险特点落地了区域性巨灾保险制度,而深圳、宁波、厦门等地还开展了多灾种巨灾保险试点。诸如针对台风“杜苏芮”,宁波市发布了巨灾保险报案、理赔提示。其中,家庭财产若因巨灾导致住房倒损,每户年度累计赔付最高6000元的救助赔偿;若住房进水,每户年度累计赔付最高5000元的救助赔偿。(应受访者要求,文中李云、吴林、王茹皆为化名,《财经》记者张颖馨对本文亦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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