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次,我坚决赞成网暴这两个小畜生
两名施暴者
小强父亲对此并不满意,他还要求对方家长和校方公开道歉,但并未得到有效回应。
在肇事者都已经道歉的情况下,学校为了自己的声誉,竟然要求“删帖”,称校园凌霸事件内容失实,对该校构成严重名誉侵权。
《删帖函》指出:网帖反映该校四年级学生“孙某某遭受同学赵某某、晋某某长期霸凌甚至进行身体侮辱”等内容,纯属捕风捉影,恶意渲染,对该校造成了恶劣的负面影响,严重影响到该校正常教学秩序。
发生如此匪夷所思的恶性事件,学校就这态度,和这两个犯事的学生一样炸裂三观。
后来是网友把这件事情反映到了大同市教育局,教育局高度重视,连夜派工作组进驻学校,才把这件事情查清了。
9月24日,此事上了热搜,媒体纷纷跟进。从新闻里的通报不难看出,这件事情不仅不是捕风捉影,恶意渲染,甚至比很多人点开前想象的还要恶劣,还要严重。
如果当时大家迫于压力删帖,如果当时网友没把这件事情反映到教育局,这件事情是不是就不了了之了?
想想就可怕。
据说主犯晋某骏家里很有势力,在权力部门,网上曝光信息也很少。赵某一的妈妈是大同二院检验科的,爸爸是大同八建集团,都是国企,在当地也是非富即贵,开迈巴赫、保时捷……(建议查一查有没有贪腐)
事件曝光后,家长们自然坐不住,在群里发表意见。班主任老师的表态也是相当无耻。
她在群里威胁家长不要乱转发视频,否则要承担法律责任,还说家长闹事,胡乱说话,给学校造舆论,影响极坏。
如此寡廉鲜耻、厚颜无耻地捂学生家长的嘴,意图混淆视听,遮掩捂盖真相的老师,不配站在三尺讲台上。
这样的戏码我们在各类校园负面新闻中见得太多了——孩子一出事,家长就成了敌人。
同行都看不下去了,爆起了粗口,质问班主任徐老师:假如受害人是你家孩子,你还会如此厚颜无耻吗?
在大同大成双语学校霸凌事件中,我注意到一个被忽略的细节:这群学生是住校的,宿舍是相邻的,一个宿舍多少人、一个楼道里多少个宿舍,想必人数不在少数吧。
这么多班级,这么多宿舍,这么多孩子在一起,一定是有生活老师的,有宿管的。
在一个集体生活的地方,遭遇霸凌的孩子回家才敢说出来。生活老师和宿管肯定是失职。
这么长时间的霸凌,知道的学生肯定不少,他们因为什么原因都不说?
不管什么原因,都与学校脱不了干系——要么是学校管理极差,要么是学校极其失败。
管理差才会滋生霸凌。
学校还好意思要求删帖,班主任老师还有脸威胁家长,说人家影响学校声誉。
这样的学校、这样的老师、这样的学生,就应该使劲地曝光它们,让更多人看到它们的丑恶嘴脸。
别跟我扯什么《未成年人保护法》,那个身处地狱一年多的男孩也是未成年人,这一年多来,这条法律保护到他了吗?
事情好不容易被曝光了,就把这条法律搬出来保护未成年人渣?对受害人公平吗?
这一次,我坚决赞成网暴这两个小畜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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