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脚踩女子,底层互害何时休?
文/魏春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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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咸阳市,一女子想见住建局领导,遭到三名保安阻止,被脚踩摁压在大楼入口处。最后,在围观群众的指责下,保安才将女子放开。
“那两个保安你看,一人踩一只脚,踩得多狠”,围观者如是说。
女子被拦在门外,被踩在脚下,这是一种现实,也是一种处境。
而保安整天在门口守着,防止“闹事”的人进去,这是一种工作,也是一种处境。
他们像卡夫卡《在法的门前》里的乡下人和守门人,职责不同,但却共享一种处境:从未曾真的“进去”,他们一直在门前。
但在卡夫卡的故事里,乡下人求进法门,守门人不允许,但他们从头到尾,都未发生冲突。
守门人甚至对探头探脑的乡下人说:“如果你这么感兴趣,不妨不顾我的禁令,试试往里闯。”并提醒他,后面还有一个个更强大的守门人。
乡下人也没有硬闯,而是收下了守门人的凳子,坐在门边等了一年又一年。
那是一种完全不同的景象,我们甚至没有走进卡夫卡式的现代世界。
我们可能还停留在鲁迅描绘的世界,阿Q的世界。
阿Q说是赵太爷的本家,就赢得了大家的尊敬,因为怕有些真,所以还是尊敬一些比较稳妥。“也如孔庙里的太牢一般,虽然与猪羊一样,同是畜生,但既经圣人下箸,先儒们便不敢妄动了”
阿Q也因此更高傲些,虽然被假洋鬼子用“哭丧棍”连打好几次,但却敢勇武地骂王胡,兴奋地调戏小尼姑。
而正是调戏了小尼姑,才让阿Q忘记了被假洋鬼子和王胡痛打的屈辱和晦气,似乎报了仇,得到了补偿,浑身轻松,“飘飘然的似乎要飞去了”。
阿Q不会认为王胡、小尼姑和小D是和他一样的底层,他只会认为他和赵太爷一样姓赵。
即使赵太爷给了他一个嘴巴,骂他“你哪里配姓赵!”
鲁迅先生一针见血,入木三分,且有先见之明。
他早有预见性地,把小尼姑塑造成了一个“完美受害者”,这样才避免了她被人指摘的可能性。
不像咸阳这名女子,咸阳市住建局工作人员说她想把非住宅变成住宅,以此减少出售时的税费,曾因进大厦导致保安受伤,还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大厅“闹”过几次。
工作人员还说,派出所警方也提醒保安,该女子有精神类疾病,要做好自我防护。
你看,她也不是啥“好鸟”。估计鲁迅也没想到,后来的人会如此苛刻。
于是,有人说该女子也不是无辜的,她无理取闹,保安如果不那么做,也会被开除。
有人骂保安是好厉害的看门狗,纯天生的坏种,投诉这三个保安,不让他们下岗这事咱没完。
住建局,这个最应该被注意到的参与主体,却神隐在幕后,成了置身事外的旁观者。他们在办公室端着茶,隔着玻璃看笑话。
事后,他们并不会为保安护短,该拘留还是得拘留。互害的苦果,没有人会为你吞下。
阿Q和王胡的互骂,阿Q和小D的互骂,阿Q对小尼姑和吴妈的调戏,看起来是可笑或可恶的。
然而,在赵老太爷和假洋鬼子的对照下,又显出一副可怜相,受害者和施害者都可怜。
所谓哀其不幸,怒其不争者也。
可,正如《在法的门前》中的乡下人和守门人,底层的纠缠、对立和互害,是因为那躲在门后没有露脸的人,不让你进门。
即使,那通往法的大门像平常一样敞开着,即使法应该永远为所有的人敞开着大门。
卡夫卡的故事,有一个意味深长的结尾:乡下人求爷爷告奶奶,又是诅咒命运,又是贿赂守门人,但他怎么也进不去。弥留之际,他问守门人:
“人人不都在追求着法吗?可是,这许多年来,除了我以外,怎么就不见一个人来要求踏进法的大门呢?”
守门人告诉他:
“这儿除了你,谁都不许进去,因为这道门只是为你开的。我现在要去关上它了。”
一般来说,我们不是乡下人,就是守门人,如果那门的开关我们无力左右,那么请在别人等待进门的时候,给他一只小凳子,让他等得稍微舒服一点。
而不是恰恰相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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