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公司19万家——“编外同行”,别卷得太难看
作者 | 智合研究院 孙麟飞
来源 | 智合
法律咨询公司的倍增,
改变了什么?
1.律师行业,苦法律咨询(服务)公司久矣
在中国的法律行业中,长久以来,律所一直是主要的法律服务提供者。然而,近年来,一个庞大而崭新的力量逐渐崭露头角——法律咨询公司。根据网络公开信息统计,目前涉及法律咨询的公司已高达19.2万家。如果按照平均每家公司拥有5名员工的估算,这一行业拥有近100万从业人员。
从专业服务业从业人数的角度看,该行业已颇有规模。然而,随着近年来新成立法律咨询公司数量的大幅增长,由于门槛较低、成立时间短、质量参差不齐等客观因素的存在,这一领域确实出现了一系列问题,如低报价、抢案源、价格战、违规承诺、虚假营销等。这些问题导致法律咨询公司在整个律师行业中备受争议,甚至是出现了“人人喊打”的局面。
本文将对这一现象进行梳理,旨在客观分析催生法律咨询公司野蛮生长和乱象频发的原因,并引出对这一行业未来发展的一些初步思考。
2.颇具规模,国内法律咨询公司已达19.27万家
通过检索发现,当前国内经营范围中包含“法律咨询”的公司已超过19.2万家(增长中)。以“法律服务”为行业属性并已成立的公司已超过3.6万家(增长中),以“法律咨询”作为企业名称的公司也已经远远超过3.4万家(增长中),以“法律服务”作为企业名称的公司企业则有7100余家;而以 “律师事务”、“法律事务”为关键字查询得到的数字分别是2100余家和1100余家。
注:该结果为通过全国企业信用查询系统-企查查以当前企业经营范围中包含“法律咨询”关键词的在业、存续企业(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个人独资企业),检索时间截至2023年9月20日
3.为何存在,中国法律市场的三大合法参与者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法律咨询公司在市场经济中的角色。根据历史经验,我们可以发现一个规律,即如果一个新兴行业在持续存在且未被政府禁止,那么很可能这个行业得到政府默许,甚至被鼓励(至少可以被视为“先行先试”和“摸着石头过河”的领域)。
法律咨询(服务)公司也是如此,它们的存在即表明国家层面目前至少没有明文禁止。实际上,早在2004年8月17日,司法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就已经下发了《关于废止<司法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加强对法律咨询服务机构管理的若干规定>等三件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司发通[2004]117号)。鉴于此,之前对于法律咨询公司设立等方面的禁止也已经失效。
根据公开资料整理,目前国内法律服务市场的参与者可以初步分为三类,即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机构)和法律咨询公司。前两者受国家司法部门监管,根据司法部的统计数据,截至2022年,国内律所和基层法律服务机构的数量分别为3.86万家和1.3万多家。而法律咨询公司则不受司法部门和律师协会监管,它们以公司模式运营,拥有营业执照,员工无需具备法律职业资格。这些公司可以提供各种诉讼以外的法律咨询服务,进行广告推广,主要通过协商来制定收费报价,而律师的收费则受到管理办法的规定。
从从业人员角度看,如果我们按平均每家公司拥有5名工作人员来估算,那么该行业已经拥有近100万从业人员。从专业服务业从业人数的角度看,这一行业已经相当规模化。
4.竞争or互补?律所与法律咨询公司有何区别
进一步从三者区别来看,即律所、法律咨询公司和基层法律服务所在法律服务提供方式、范围和特性上存在明显差异。根据沈阳市律师协会视频号的解释,这三者在概念、设立程序、从业人员要求和业务范围方面都存在不同之处。
在业务方面,从目前一些法律咨询(服务)公司的营业执照范围抽样中发现,这些公司的经营范围中与法律服务有关的有“法律咨询”、“代理非诉讼法律事务”、“法律文书代理服务”、“社会法律咨询”、“接受委托或指定从事企业破产、改制、分离、合并、解散的资产清算服务”以及“法律顾问”等等,其中有部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包含“律师及相关法律服务”。
5.数量激增:法律咨询公司数量3年涨3倍
就数量而言,疫情爆发后的三年中,法律咨询(服务)公司如雨后春笋般大量涌现,从法律顾问、债务处理、破产逾期到停息挂账种种业务不断演进。
从企业成立年限来看,自2020年以来,法律咨询(服务)公司的数量急剧增长。在2021年和2022年分别新增了3.3万余家和4.3万余家。而与此相比,2021年至2022年期间,我国新增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仅有2096家,法律咨询(服务)公司的数量增长速度远超国内律师事务所数量的增长速度。
6.乱象丛生:5200家法律咨询公司被吊销执照
正式我国法律服务市场的强大需求,慢慢催熟了这个行业。很难就行业性质,用简单的好坏来评价,用存在即合理更显得公允。但不可否认的是一些原本非法律诉讼的业务,也套上法律的外衣在进行,这其中乱象频出,风险也不少。
当前很多的法律咨询(服务)公司,确实存在着违规承诺、价格战、虚假营销等问题。一些法律咨询公司在承揽代理服务时存在违规行为,例如,在提供法律咨询服务时,他们可能会做出不实的案件结果预测,甚至承诺“将案件交给我们必胜无疑”,以误导当事人。这些公司和相关从业人员可能会随意收取代理服务费用,没有遵守律师服务费用的上限规定,有些公司以法律文书费、差旅费等名义私自收费(而且不能提供发票),个别公司和工作人员与当事人约定了按一定比例分成的方式。当这些过度美化承诺无法兑现时,当事人往往感到极度愤怒,导致了大量投诉。
吊销,指发生法定的严重违法行为或不接受管理,由主管机关依法依职权作出的一种行政处罚。即不是因相对人申请,而由有权机关依法依职权强制终止其资格、资质、身份
据相关资料显示,目前仍在运营但被标记为“经营异常”的法律咨询(服务)公司有1.1万家,而涉及虚假宣传、违规收案等违法行为而被吊销营业执照的法律咨询(服务)公司有5200余家。此外,还有700余家公司因乱承诺案件结果、违规收费等市场投诉问题而受到了行政处罚。上述这些行为不仅严重扰乱了法律服务市场秩序,也损害了法律咨询(服务)公司整体的声誉和形象。
一点思考:
是敌是友?共存还是互斥?
看:扰乱市场秩序,吃相难看惹众怒,为什么?
当前,针对法律咨询(服务)公司的“整顿”工作已然开始,整顿的重点主要集中在市场投诉比较高的违规收案件、盗用/违规使用律所名号和虚假承诺等重点问题。已有不少地方的律协发文倡议,呼吁律所、律师不得与法律咨询公司开展任何形式的合作,不得承接来自他们的任何案件......甚至有消息称,有些地方已经不准注册法律咨询名号的公司或商业组织(暂停法律咨询公司市场准入,已经设立的法律咨询公司,不得在整顿期间变更、注销等)。
尽管目前这些措施仅在个别地区实施,不是全国性的动作。但这些行动已经足以表明法律咨询(服务)公司的声誉已“名声狼藉”。
其“众怒”背后的部分原因可以追溯到近年来法律咨询(服务)公司数量的急剧增加。近70%的这些公司成立时间不足3年,数量庞大且成立时间短暂,导致市场上出现了质量参差不齐的情况应了俗语“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样本数量够多的时候,小概率的样本也能被充分统计到。
不可否认的是法律咨询(服务)市场已经在全国范围内形成了相当可观的市场规模。自2022年9月以来,新成立的法律咨询公司已达到5.26万家,超过了全国范围内的律师事务所总数。但仍然存在着一些疑问:为什么会有这么多法律咨询(服务)公司涌现?
聊:1年新增5.26万家,为何法律咨询公司如此兴盛?
对于法律咨询(服务)公司,有一种观点认为,它们的繁荣只是短期现象,与相对宽松的行业监管有关。相较于传统的律所,法律咨询公司的设立和运营更为简单,从业人员无需拥有律师执业资格,也不必具备诉讼代理权,门槛相对较低。因此,许多人看到了在这一领域创业的机会,导致了公司数量的快速增长。然而,随着行业监管的加强和乱象的整顿,这种 “牟利模式”最终将消退。
另一种观点认为,法律咨询公司的兴起是律师行业的一种演化。律师行业一半是专业、一半是商业。根据大卫·梅斯特在《专业服务公司的管理》一书中的3E战略定位,法律服务通常可以分为三类:流程性服务、经验型服务、专家型服务。
· 流程型服务(Efficiency):也称效率型服务,这种服务旨在解决客户低风险的常见商业问题,这些问题客户通常也能够自行解决。客户之所以选择外包,是因为外包更高效、更可靠、更经济。例如,简单的离婚案件、银行的催收业务以及大量的律师函发出业务都属于这一类。
· 经验型服务(Experience):对于这类客户而言,更倾向于找一家在处理某类特定问题上拥有丰富经验的专业服务公司。在解决类似问题上的丰富经验,要比高超的智力水平或者省钱更有价值。
· 专家型服务(Expertise):面对重大、复杂、高风险且非常规的问题时,客户最需要的是最前沿的专业知识及技能,而且这类可供选择的高水平服务提供商很少。
大量法考通过者不断涌入律师行业,2018年-2022年,全国执业律师人数从42.3万人增至65.16万人,增长了54.04%,但是反观律师人均办案量,5年间却下降了22.53%,人均办案数量从25.25(件/人)降至19.56(件/人),如果包含进实习律师的数量,可能人均办案量还需要再打个折扣。
除了律师数量的大幅增加导致了业务竞争的激烈化之外,近年来,全国性律师事务所垄断了全国性高端案源,而地方性律所则垄断了本地的资源案源。这使得大多数个普通个体律师、小微律所不得不努力寻找案源和降低执业成本。
在竞争激烈的市场环境下,一些律师选择与法律咨询公司签署合同或战略合作,以获取更多的客户和项目。因此,与其说法律咨询公司的存在导致了大量简单案件被侵蚀的情况,不如说法律咨询公司的带给了普通律师另一种生存的途径。
但由于当前法律咨询公司的成立时间较短,市场尚未完善,使得这类公司前端把案件接过来了,因为自己不代理具体法律事务,就转手给律师或者律所,后面办案的律师就拿着低收入忙着大量案件。律师沦为这类公司的打工机器。
思:整顿、规范后的“法律咨询公司”是敌是友?
根据市场规律,竞合关系是由市场决定的。不存在绝对的对抗关系,也不存在绝对的合作关系。法律咨询公司以市场营销为驱动力,而律所则以专业为驱动力。由于其不同的规范、监管和商业模式,尽管它们都在法律服务市场中存在,但它们实际上是两个不同的”物种”。
当前,绝大多数法律咨询公司都处于初级发展阶段。它们主要关注市场,业务量有限,对中大型律所的服务影响可以忽略不计。虽然中小法律咨询公司缺乏律师的专业优势,但却在相对中小律所缺乏的营销和运营优势上有所突出。
与规模化进程一样,市场可以推动那些拥有强大专业优势的律所获得强大的市场拓展和运营能力,成为超大型集团化律师事务所。市场的发展同样也可以推动那些拥有强大运营能力的法律咨询公司获得专业优势,从而成为法律咨询服务集团。
任何能够让法律服务向触手可及、便捷、价格合理、方便于民的方向发展的举措都符合社会进步的需求。短期内,法律服务行业也许不太可能发生大范围和深刻的改变,但可以确定的是,它必将发生变革。未来,法律服务提供者的形式可能会多种多样,包括法律咨询(服务)公司、律所以及其他形式主体并存的格局会将出现…而这一天的到来或许并不遥远。
结语
任何产业在迈向成熟的同时,都会开启对整合创新、提升效率和降低成本的不懈追求。随着行业监管趋严,当市场乱象被肃清,法律咨询(服务)公司整体发展回归正轨,服务的企业用户越来越多,运营能力不断提升,未来会不会产生巨型法律咨询集团是不确定的。
而到那个时候,法律服务行业的竞争是否将更为激烈,价格战会不会再次爆发仍是问号。但作为律师而言,不论我们是作为法律服务提供者在公司还是律师事务所下存在,我们都不会被驱逐相反,我们可以选择不同的方式来迎接法律服务行业的未来。
5年前的智合论坛2018,我们讨论“未来法律人简史”,5年后,过往预言的趋势正在加速应验,但“未来法律人”仍没有精准定义。
法律服务提供方的多元化可能是其中一方面,但绝不是唯一一方面。未来的趋势往往需要从看似寻常的细微变化中寻得,与前沿事物的接触面越广,找到不寻常的可能性就越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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