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友风采 | 陈杉中:民营企业家的法律情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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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杉中
1982级本科
宁波富田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华政复校之后的“黄埔四期”
作为20世纪80年代初期的考生,陈杉中校友心中向往法律,慕名报考了华政。当时华政是司法部下设的本科院校,在历史上非常有名。经过“十年动乱”后,华政在1979年复校了。陈杉中是82级的学生,同学之间时常开玩笑说他们是“黄埔四期”,即华政复校后的第四期学生。陈杉中在新生中是第一个报道者,当时在火车站遇到一名新华化工厂的团员,他亲自把陈杉中送到了学校。陈杉中十分感激,当天晚上写了一篇文章《上海的第一个亲人》,后来《新民晚报》刊登了此文,并专门进行采访。陈杉中对这个故事记忆犹新。
陈杉中非常感恩母校的老师,对院长、副院长、教务处长、教授、任课老师和辅导员都铭记在心。他在经济法学课上看到了股票是什么样的、在武术班上学会了拳击和鹰爪拳、在德育课上塑造价值观、社会实践活动还会组织大家到上海的工读学校和监狱考察参观。在陈杉中的印象中,辅导员天天和学生在一起,当同学遇到困难时,第一时间便会找辅导员寻求解决问题的方法。毕业后仍与年级办老师、任课老师及留校任教同学保持联系,与母校情谊不减。
学习法律,受益一生
陈杉中认为法律涵盖所有的社会规范底线,运用广泛,深入到每个人的一生。陈杉中最初从事法律专业工作,后来转型为企业管理者,但是每一个事业的过程、人生的过程、生活的过程、工作的过程都会用到法律,所以他认为学法受益一生。
陈杉中毕业时分配在中级法院,后来一个国际信托公司需要法学专业学生,便把陈杉中调过去,工作了多年。1992年,邓小平南巡讲话以后,国家进一步改革开放。当时浙江有的干部下海,而时任经济师和兼职律师的陈杉中也对经商感兴趣。乘着改革开放的春风,响应时代的召唤,陈杉中于1996年创办宁波富田集团。现富田集团已成为以手套产业起家,集工业、房地产和投资为一体的综合型企业集团,是国家计委和外汇管理局批准,并由世界银行组织及中国农业银行国际商贷扶持的外向型民营企业。
立志于打造法律文化产业
富田集团是法律学子企业,陈杉中下海经商二十多年,在做好工业实业和特色产业园产业的同时,长期赞助捐资法治教育和法律文化事业。他多次向母校捐赠,并以富田集团的名义捐赠冠名了松江校区体育馆。
陈杉中立志于打造法律文化产业的项目,结合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要求,打造【世界法学论坛永久会址、建设中国法律文化产业城】项目。陈杉中的理念目标是让法律来沟通世界,让法律规范未来。他认为中国的法治有自己的特色,要让中国的法治建设为全球的法治贡献智慧。陈杉中有着浓厚的法律情结,他一方面管理运营企业,一方面兼任一些法学会的名誉会长和高校法学院的教授,希望能将这个法律文化产业项目打造完成。长期以来,他都身体力行地为中国法治事业添砖加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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