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签字就插管了,算不算麻醉?
作者:Dr.W
最近几天,几乎所有年轻同事都在闲聊之余探讨双十一买点什么东西,唯独麻醉科的张医生闷闷不乐,似乎有很多心事。
知道内情的人知道,他是在担心被患者起诉。说起原因,确实挺让人伤心,也有愤怒。同时,也有很多思考。
主要原因在于,他认为是在救人,但患者家属认为他的麻醉操作有问题。
这一切的源头,主要归因于这个患者没有抢救过来。确切的说,是术后结果不太好,手术之后没多久就走了。
患者是一个急诊车祸伤者,送来的时候没有家属。由于是绿色通道进入手术室的,当天负责值班的张医生只能先接诊患者,再想办法找患者家属签字。
按照医院规定,如果是急诊患者没有家属的情况,可以由院里领导签字,但偏偏赶上是夜间,医院领导恰好在医院另一个病区组织抢救。
就这样一耽搁,导致张医生孤立无援,只能根据当时情况先接诊患者。
如果是普通急诊,张医生也有按流程处置时间,比如先签字。但是,他看到患者的时候,患者呼吸已经十分不畅,喉咙里的分泌物或者血液随时都有堵住气道的可能。
使劲拍拍患者的肩膀,也没有明确的反应。接好血氧饱和度,只有60%多,这说明患者随时都会因为乏氧出现呼吸心跳骤停。
面对即将消逝的生命,张医生没有犹豫,他迅速面罩为患者吸氧,心里祈祷患者的血氧赶快上来。但是,由于患者颅脑受伤,断断续续的呼吸似乎不支持他的这个一厢情愿。
显然,面罩已经不能起到效果了。于是他迅速拿起一个喉罩,轻轻掰开下颌就塞了进去。
手术室内不能造假,他顺手就把插入喉罩的时间记录到电脑上的“手麻系统”里面了。
然而,就是这个麻醉过程中再正常不过的操作却给他带来了麻烦。
当确认患者呼吸的问题安全了以后,他赶紧拿着《麻醉知情同意书》找患者家属签字。
此时,患者家属恰好赶到。简单的向家属说明患者很严重,正在手术室抢救,需要上全麻等情况后,患者签了字。
然而,患者终因颅脑损伤严重术后进入了ICU,并且不到24小时就走了。
本以为就此过去,但家属不仅把肇事司机告了,也把医院给告了。确切的说,告的是医院的麻醉科、神经外科和ICU。
家属认为,一种情况是患者当时确实很严重,另外一种可能是患者当时可能没那么严重。总之,必须有人为此负责。说到底,主要是因为家里失去了正值壮年的劳动力,又加上巨额的医药费。
可能家属里面有略懂医的朋友,居然在他们拿到的病历资料里面发现气管插管的时间在家属签字之前了。
他们认为,麻醉医师未经患者家属同意就麻醉了。张医生解释只是控制气道,但家属认为气管插管是全麻的一部分。
面对家属的质疑,张医生显得很无助。尽管院里安慰他,说和家属走司法程序,但事情一天不结束,他也闹心呐,最主要是寒心。
那么,你在临床工作中是否遇到过类似情况?你对这件事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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