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新办举行加快推进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有效支撑创新驱动发展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
来源:国新网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于2023年11月8日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请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申长雨,中央宣传部版权管理局负责人汤兆志,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副局长、战略规划司司长葛树,国家知识产权局条法司司长张鹏,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保护司司长张志成,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共服务司司长王培章介绍加快推进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有效支撑创新驱动发展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国务院新闻办新闻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邢慧娜:
邢慧娜(栾海军 摄)
女士们、先生们,大家下午好!欢迎出席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今天的吹风会我们邀请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申长雨先生,请他向大家介绍加快推进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有效支撑创新驱动发展有关情况,并回答大家关心的问题。出席今天吹风会的还有:中央宣传部版权管理局负责人汤兆志先生,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副局长、战略规划司司长葛树先生,条法司司长张鹏女士,知识产权保护司司长张志成先生,公共服务司司长王培章先生。
下面,先请申长雨先生作情况介绍。
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申长雨:
申长雨(徐想 摄)
谢谢主持人。各位新闻媒体的朋友,首先感谢大家对知识产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非常高兴今天能够在这里向大家介绍加快推进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有效支撑创新驱动发展的有关情况。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知识产权强国建设。习近平总书记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并亲自部署制定了《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从建设面向社会主义现代化的知识产权制度等六个方面,绘就了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宏伟蓝图。10月31日下午,国务院以“深入实施知识产权强国战略,有效支撑创新驱动发展”为主题,进行第四次专题学习,李强总理主持学习并作重要讲话,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强国,更好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丁薛祥副总理等国务院领导也提出明确要求。同时,近期国务院常务会议还密集审议通过了《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5年)》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修正草案)》等重要文件和法规,对有关工作作出部署,打出了一套知识产权领域的“组合拳”。
国家知识产权局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会同国家版权局等部门深入实施知识产权强国战略,有力支撑创新驱动发展。一是知识产权制度体系不断完善。新修订的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顺利实施。专利法实施细则修正草案通过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大数据、人工智能、基因技术等新领域新业态的专利审查政策标准持续完善。二是知识产权大国地位牢固确立。截至2023年9月,我国有效发明专利和商标拥有量分别达到480.5万件、4512.2万件;2022年著作权年登记量达635.3万件。PCT国际专利申请量连续4年位居世界第一。我国在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发布的《全球创新指数》报告中的排名达到第12位,拥有的全球百强科技创新集群数量首次跃居世界第一。三是知识产权转化运用持续加强。制定实施《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5年)》,专利开放许可等制度加快落地。专利密集型产业和版权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分别达到12.44% 、7.41%,有力促进了经济高质量发展。四是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不断加大。建立高标准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布局建设了103个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和快速维权中心,启动建设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五是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便利化水平明显提升。启动实施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普惠工程,专利、商标电子申请率均超99%,作品著作权登记和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实现网上办理。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机构实现省级层面全覆盖。知识产权基础数据实现“应开放尽开放”。六是知识产权国际合作交流不断深化。推动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在华设立中国办事处和上海仲裁与调解中心,合作建设101家技术与创新支持中心。持续深化“一带一路”、中美欧日韩、金砖国家、中国—东盟、中国—中亚、中非等多双边知识产权合作。推动实现244个中欧地理标志产品互认互保。完成《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知识产权相关内容履约。
下一步,知识产权相关部门将站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战略高度,进一步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强国,更好服务创新驱动发展。
一是持续完善知识产权制度体系,助力形成支持全面创新的基础制度。顺应我国知识产权快速发展需要,加快完善知识产权法律体系、管理体制和政策体系。包括加快推进商标法新一轮修订,全面落实新修改的专利法实施细则,加快完成《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办法》《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著作权法实施条例》《著作权集体管理条例》的修订,加快建立数据知识产权保护规则。
二是不断提升知识产权转化运用效益,助力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大力实施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梳理盘活高校、科研机构存量专利,打通专利转化运用的关键堵点,推动一批高价值专利实现产业化。加快推动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发展,大力培育以专利为支撑的创新型经济、以商标为支撑的品牌经济、以地理标志为支撑的特色经济和以版权为支撑的文化产业。
三是切实强化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助力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加快制定出台《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工程实施方案》,持续提高知识产权审查质量效率,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网络,加强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工作,完善跨部门跨区域执法联动与响应机制,提高知识产权保护专业化、现代化、智能化水平。
四是大力加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和国际合作,助力畅通国内国际双循环。建设全国一体化知识产权数字公共服务平台,健全利企便民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完善知识产权国际合作平台机制,筹备办好第三届“一带一路”知识产权高级别会议和第九届国际版权博览会暨2023国际版权论坛。加快建设知识产权涉外风险防控体系,健全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中心网络,妥善应对知识产权国际争端,更好利用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
下面,我们愿就有关问题回答大家的提问。谢谢。
邢慧娜:
现在请大家提问,提问前请通报所在的新闻机构。
红星新闻记者:
红星新闻记者提问(刘健 摄)
数字经济是新时代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引擎。刚才发布中提到,国家知识产权局正在加快探索数据知识产权保护规则,并开展了相关试点。请介绍一下相关情况,谢谢。
申长雨:
谢谢你的提问,我来回答你提的问题。数据被称作信息时代的“新能源”,成为与土地、资本、技术等传统要素并列的重要生产要素。我国是数据资源和数字经济大国,2022年数字经济规模已经达到50.2万亿元,占GDP的比重达到41.5%,位居全球第二。近年来,国家知识产权局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要求,在国家发展改革委的统筹下,充分发挥知识产权部门的职能优势,积极开展数据知识产权保护规则研究和试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第一,研究提出了构建数据知识产权保护规则“四个充分”的基本原则。一是充分考虑数据安全、公共利益和个人隐私;二是充分把握数据的特有属性和产权制度的客观规律;三是充分尊重数据处理者的劳动和相关投入;四是充分发挥数据对产业数字化转型和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支撑作用。
第二,研究梳理了数据知识产权保护的一系列关键问题。包括保护对象、保护主体、赋权方式、权益内容、运用模式等。例如,我们提出,数据知识产权的保护对象应符合3个条件,包括依法依规获取,经过一定规则处理,并具有实用价值的数据集合。又如,我们提出赋权方式为登记确权,由数据处理者提出登记申请,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进行要件审查,确定是否予以登记。再如,数据权利人拥有对所登记数据的持有、使用、交易和收益等权利,同时可规制他人以不正当方式获取和使用数据。这其中,数据知识产权登记证书可作为数据的权属证明。
第三,积极推动地方数据知识产权工作试点。在北京、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广东以及深圳8个省市开展了试点工作,上线数据知识产权登记平台,已累计向经营主体颁发数据知识产权登记证书超过2000份。各试点地方的数据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总额已超过11亿元。上海、广东等地方知识产权局还与法院、市场监管等部门加强协作,实现协同保护。
下一步,国家知识产权局将继续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工作协同,深化对数据知识产权保护规则的研究,积极开展数据知识产权领域的国际合作交流,推动早日出台相关政策性文件,促进数字领域技术创新、交易流通和全球治理,更好助力数字经济发展。谢谢。
新华社记者:
新华社记者提问(刘健 摄)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产权保护特别是知识产权保护是塑造良好营商环境的重要方面,强调要强化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请问这些方面我们开展了哪些工作?取得了哪些成效?
申长雨:
谢谢你的提问,我来回答你提的问题。知识产权保护是一个系统工程,覆盖领域广、涉及方面多,需要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技术、社会治理等多种手段,从审查授权、行政执法、司法保护、仲裁调解、行业自律、公民诚信等环节完善保护体系。国家知识产权局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强化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不断强化系统思维,加强协调联动,推动全链条发力,提升知识产权整体保护效能。
一是持续加强立法修法,强化法治保障。及时修订完善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填补知识产权立法空白,细化各项制度规定。特别是加快建立面向新领域新业态的知识产权保护规则,为开辟产业发展新赛道奠定坚实制度基础。
二是提升审查质量效率,加强源头保护。提升知识产权授权的及时性和权利的稳定性,夯实知识产权保护的源头基础。目前,我们已经形成一支2万多人的审查员队伍,建成了国际先进的智能审查和检索系统,构建了多种审查模式,专利商标审查周期达到相同审查制度下的国际先进水平,审查质量稳步提升。
三是促进工作衔接配合,加强协同保护。加强行政保护与司法保护的衔接,促进行政执法标准和司法裁判标准执行一致,完善诉调对接机制,既发挥好行政保护便捷、高效、低成本的优势,又发挥好司法保护权威性、终局性作用。目前国家知识产权局与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公安部等均建立了协同保护机制,形成了工作合力。
四是压实各方保护责任,强化社会共治。引导行业和企业认真履行知识产权保护社会责任,推动知识产权领域诚信体系建设,加强对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联合惩戒。开展形式多样的知识产权普法宣传,增强全社会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
五是适应侵权新的特点,加强技术支撑。加强知识产权信息化、智能化基础设施建设,强化互联网、人工智能、大数据等信息技术在知识产权审查和保护领域的应用,推动知识产权保护线上线下融合发展、一体推进。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国际合作,推动国内国外同等保护。
目前,围绕加强全链条保护,国家知识产权局还在会同相关部门加快制定《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工程实施方案》,从知识产权保护全链条、全过程、全要素出发,强化整体设计,完善大保护工作格局,进一步织牢织密知识产权保护网,助力营造更好的创新环境和营商环境。谢谢。
人民日报记者:
人民日报记者提问(刘健 摄)
版权产业已经成为我国创新发展的新引擎,请介绍国家版权局在实施知识产权强国战略,推动创新发展方面将采取哪些措施?谢谢。
中央宣传部版权管理局负责人汤兆志:
汤兆志(徐想 摄)
当前包括版权在内的知识产权,作为国家发展战略性资源和国际竞争力核心要素的作用日益凸显。版权产业高质量发展,是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必然要求,也是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客观要求。据统计,2021年我国版权产业的行业增加值为8.48万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2.92%,占GDP的比重为7.41%,版权产业已经成为我国创新发展的新引擎。
下一步,我们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落实全国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会议精神,会同相关部门积极采取措施,推进版权产业高质量发展。
一是优化版权社会服务。进一步完善著作权登记、著作权集体管理等领域的法规和制度,提升版权登记质量和效率,加强对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的指导和监管,进一步优化版权营商环境。
二是深化版权示范创建工作。目前已授予全国版权示范城市18个、全国版权示范单位304个、全国版权示范园区(基地)85个。我们将持续推进创建工作,指导并推动各地区和部门制定出台支持版权示范创建的政策举措。
三是探索国家版权创新发展基地建设。目前已在深圳前海、上海浦东和四川天府新区设立国家版权创新发展基地。我们将融合国家战略决策、地区发展特点、版权激励创新属性,继续开展国家版权创新发展基地建设。
四是继续打造以中国国际版权博览会为龙头的全国版权展会授权交易体系。国家版权局将于本月23日至25日在四川省成都市举办第九届中国国际版权博览会,充分展示我国版权业取得的丰硕成果,让更多中国优质版权产品走向国际。
五是指导国家版权交易中心(贸易基地)专业化建设。进一步规范版权评估、版权交易、版权融资、监测维权、版权咨询等活动。
六是研究制定推动版权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性文件。通过政策引导,着力推动版权产业与文化产业和文化事业深度融合发展,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谢谢。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央视记者: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央视记者提问(刘健 摄)
当前我国数字经济快速发展,请介绍一下我国数字经济核心产业的创新情况,请从专利数据方面做一个分析?谢谢。
申长雨:
谢谢你的提问,这个问题请分管相关工作的专利局副局长葛树来回答。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副局长、战略规划司司长葛树:
葛树(徐想 摄)
谢谢你的提问。随着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深入发展,数字资源、数字经济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性作用愈发凸显。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数字经济发展,对促进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助力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作出明确部署。数字经济创新发展步伐不断加快,专利创造与储备持续加强。统计显示,截至2022年底,国内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发明专利有效量为127.3万件,主要呈现以下特点:
一是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发明专利增长迅速。2022年国内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发明专利授权量达到29.6万件,占国内发明专利授权总量的42.6%。自2016年起,年均增速为22.6%,是同期国内发明专利授权总量年均增速的1.5倍,专利创新呈现蓬勃发展态势。
二是领军企业发挥创新龙头带动作用。截至2022年底,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发明专利有效量中,排名前10的国内企业有效量合计占国内有效量的比重达到10.8%,占十分之一强,在领军企业带动下,国内企业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发明专利有效量占比超过7成,已占据创新主体地位。
三是数字经济创新集群发展态势显著。截至2022年底,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和京津冀地区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发明专利有效量占国内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发明专利有效量的71.3%,呈现“三强鼎立”的态势,东部地区加速培育数字经济产业集群,构筑数字经济发展区域新优势。
此外,来华申请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发明专利的国外企业数量稳步提升,由 2016 年的6418 家增长至 2022 年的7613 家。截至2022年底,来自全球95个国家(地区)的权利人在华拥有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发明专利32.7万件,反映出国外相关企业对我国数字经济市场的高度重视。
在数字技术创新带动下,今年前三季度,我国国内发明专利授权量达到62.0万件,同比增长16.4%,发展态势持续向好。下一步,国家知识产权局将围绕产业转型升级,不断构建完善与新技术相适应的知识产权规则体系,持续提升知识产权转化运用效益,为经济社会数字化转型提供更为有力支撑。谢谢。
香港紫荆杂志记者:
香港紫荆杂志记者提问(刘健 摄)
建设全国一体化数字公共服务平台,是健全便企利民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的重要手段。请问,在这方面已经开展了哪些工作?下一步有何考虑?谢谢。
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共服务司司长王培章:
王培章(徐想 摄)
谢谢你的提问。近年来,国家知识产权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知识产权信息化、智能化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智慧高效”的工作目标,加快对各类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系统的整合、优化、升级,持续推动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产品供给多元化、服务智能化。
一是面向社会公众提供一系列智慧便捷的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产品。基本建成以国家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网为枢纽,专利检索及分析系统、外观设计专利检索公共服务系统、重点产业专利信息服务平台、知识产权数据资源公共服务系统、专利业务办理系统、欧盟商标查询系统和商标网上服务系统等为主要载体的“1+N”模式信息公共服务产品。截至目前,公共服务网访问量累计已达1110万次。
二是持续提升知识产权信息查询服务便利化水平。在国务院客户端、国家政务服务平台上线“知识产权”主题服务,实现专利公布公告、商标公告、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机构等信息“掌上查”,累计提供服务170万次。
三是顺利完成国家知识产权保护信息平台立项工作。坚持用户思维和目标导向,不断丰富国家知识产权保护信息平台业务场景,完善功能设计。今年6月,平台初步设计方案获得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复,立项工作圆满完成,为加快建立知识产权数据的汇聚中枢和共享枢纽,更好发挥知识产权数据价值奠定了良好基础。
四是统筹指导地方集约化建设知识产权数字公共服务平台。坚持“全国一盘棋”理念,结合主题教育专项调研活动,全面了解27个省市地方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和数据库建设现状,指导有关地方聚焦创新发展需求和产业发展需要,建设差异化、特色化知识产权专题数据库,集约化建设知识产权数字公共服务平台。
下一步,国家知识产权局将加快建设全国一体化知识产权数字公共服务平台,持续加大对地方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和数据库建设的指导力度,加大对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产品的宣传推广力度,推动实现各级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和数据库互联互通、数据共享,推动创新成果更好惠及人民。谢谢。
封面新闻记者:
封面新闻记者提问(刘健 摄)
民营企业是推动制造业发展和助力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的重要力量,请问促进民营制造业投资方面有哪些措施,下一步又将如何加强?谢谢。
申长雨:
谢谢你的提问,我来回答你的问题。制造业是国家的支柱产业,民营企业是推动制造业发展的重要力量。近年来,国家知识产权局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围绕知识产权赋能民营制造业发展,采取了一系列有针对性的措施,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不断增强民营企业的创新活力和发展动力,促进扩大民营制造业领域投资,助力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促进实体经济发展。
一是加强技术赋能,帮助民营企业找到好的投资项目。推动高校、科研机构与民营企业精准对接,加强专利技术供给,帮助企业开发新的产品,增强在制造业领域投资的信心。去年以来,我们组织22个省份开展专利开放许可试点,已达成许可近万项。目前还在进一步组织高校和科研机构盘活存量专利,并通过大数据、人工智能技术,按照制造业产业细分领域向民营企业匹配推送专利技术,促成专利技术供需对接和转移转化。
二是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让民营企业敢于投资。面向民营企业建立从技术研发,到产品制造,再到市场经营的全链条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切实保护民营企业的知识产权,让民营企业敢于投资、安心经营。持续完善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体系和维权援助网络,为民营企业提供便捷、高效、低成本的维权渠道。目前,我们已在全国布局建设了103家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和快速维权中心,涵盖高端装备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等多个制造业领域,备案企业超过12万家。
三是加大融资支持力度,助力解决民营企业融资难题。与国有大型银行密切合作,协调推出知识产权金融产品,切实加大对民营制造业企业的知识产权融资支持力度。今年前三季度,全国专利商标质押融资额达4950.3亿元,同比增长52.9%。其中,融资金额1000万元以下的普惠性质押项目占71.6%,惠及中小企业1.8万家,同比增长41.7%。
下一步,国家知识产权局将以开展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为契机,会同相关部门进一步完善政策、强化保护、优化服务,特别是以专利产业化促进中小企业成长,培育推广专利密集型产品,促进民营制造业领域投资,更好助力实体经济发展。谢谢。
界面新闻记者:
界面新闻记者提问(刘健 摄)
近期,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新修改的专利法实施细则,得到社会各界高度关注,请问此次细则修改主要涉及哪些方面?谢谢。
国家知识产权局条法司司长张鹏:
张鹏(徐想 摄)
谢谢你的提问。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要加强知识产权法治保障,形成支持全面创新的基础制度。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近年来国家知识产权局配合立法部门,围绕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的修改完善开展了一系列工作。其中,专利法实施细则作为保障新修改的专利法有效实施、确保各项新增制度顺利落地的重要配套行政法规,其修改工作一直得到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在专利法实施细则修改过程中,我们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指示论述为指引,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坚持开门立法、问计于民,通过公开征求意见、召开座谈会、赴企业调研等多种方式,累计听取修改意见建议1180条,将相关建议方案吸收到实施细则修改条文中。
这次的修改有三个方面特点:一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提升我国专利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水平。二是依照修改后的专利法细化、完善相关制度,维护专利制度的一致性、稳定性。三是与加入的相关国际条约做好衔接,积极落实国际条约义务、进一步融入国际规则。
具体而言,修改主要涉及五个方面:一是完善专利申请制度,便利申请人和创新主体;二是完善专利审查制度,提高专利审查质量;三是加强专利行政保护,维护专利权人合法权益;四是加强专利公共服务,促进专利转化运用;五是新增外观设计国际申请特别规定,加强与海牙协定的衔接。
此次专利法实施细则修改,对于进一步提高知识产权工作法治化水平具有重要意义,有利于进一步发挥专利法在促进科技创新和新产业新赛道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有利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谢谢。
南方都市报记者:
南方都市报记者提问(刘健 摄)
目前,网络视频、网络文学、电商平台等领域的版权问题业界广泛关注,请问国家版权局在加强新业态版权整治方面有什么举措,成效如何?谢谢。
汤兆志:
谢谢你的提问。侵权盗版不仅损害了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也严重制约了数字文化产业的健康发展。为此,国家版权局会同相关部门积极采取措施,持续加强数字领域新业态版权保护工作。
一是推动完善著作权法律体系。落实著作权法修改要求,积极推进著作权法配套法规规章的修改工作,推动著作权法律体系更好地适应网络环境下新技术快速发展形势需要,更好地发挥版权法律制度对新业态发展的规范、引导和保障作用。
二是强化重点领域专项整治。我们会同相关部门相继组织开展了院线电影版权保护专项行动、青少年版权保护季行动、打击网络侵权盗版“剑网”行动和“清朗·杭州亚运会和亚残运会网络环境整治”等专项整治行动,对群众反映强烈、产业界持续关注、侵权盗版多发的重点领域加大整治力度,加强对网络视频、音乐、文学等重点领域和直播、电商等传播平台的版权重点监管,推动版权保护激发文化创新创造活力,为版权产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环境。今年以来,各级版权行政执法部门删除网络侵权链接25万余条、处置侵权账号4万余个,推动建立新业态保护版权良好秩序。
三是压实网站平台主体责任。加强对重点网站的版权监管监测,加大重点作品版权预警力度,2019年以来,国家版权局先后发布45批次371部版权保护重点作品名单,推动建立健全网络版权保护综合治理体系,进一步规范网络平台版权义务、落实平台主体责任,推动树牢平台共治共建清朗网络版权空间理念,促进网络版权产业合规稳健发展。
四是不断推动社会共治。积极推动网站平台与权利人组织、维权联盟开展版权合作,建立版权保护绿色通道,提升维权效果,积极支持相关行业协会、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充分发挥集体维权作用,加大版权保护宣传力度,着力营造全社会尊重版权的良好氛围。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深化版权执法监管工作,对社会关注、群众关心的重点领域和重点问题开展深入治理,不断净化网络版权环境,为创新驱动发展营造良好的版权营商环境。谢谢。
香港中评社记者:
香港中评社记者提问(刘健 摄)
重大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制度是一项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保障专利权人和社会公众利益的重要制度设计。请问,自制度实施以来,取得了哪些工作进展?未来将如何更好地发挥此项制度的作用?谢谢。
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保护司司长张志成:
张志成(徐想 摄)
谢谢。2018年12月31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健全行政裁决制度加强行政裁决工作的意见》,明确要求“要重点做好知识产权侵权纠纷和补偿争议等方面的行政裁决工作”。第四次专利法修改增加了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处理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专利侵权纠纷的有关规定。2021年6月,国家知识产权局印发《重大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办法》以及案件受理事项公告,正式启动重大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工作。重大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制度的建立为快速制止侵权行为、及时保护专利权人和社会公众的合法权益提供了有力保障,也体现了我国政府对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的一贯重视。
截至目前,国家知识产权局共受理并审结两批12件重大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案件。2021年,我局针对受理的首批2件涉及药品领域的案件,围绕药品挂网等焦点争议进行审理,最终认定侵权行为成立,责令被请求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相关涉案侵权产品在全国范围下架,有效保障了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和行业的健康发展,在业内引起普遍积极反响,为广大致力于创新的企业带来更多信心。今年,我局针对受理的第二批10件涉及信息通信领域标准必要专利的案件,依法依规开展审理,最终涉案双方达成专利交叉许可协议,案件依法结案。这种通过行政途径推动当事人在尊重知识产权的基础上达成专利交叉许可的处置方式,高效定纷止争,促进互惠共赢,为相关行业解决专利纠纷提供了新思路和新途径。
下一步,国家知识产权局将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决策部署,加强行政裁决体制机制创新,完善行政裁决程序标准,强化行政裁决能力建设,让行政裁决高效、专业、便捷的优势更加显现,丰富知识产权纠纷解决渠道,更好服务创新驱动发展。谢谢。
邢慧娜:
最后一个问题。
中国知识产权报记者:
中国知识产权报记者提问(刘健 摄)
良好的知识产权环境是吸引外商投资的重要因素,请问在知识产权促进外商投资方面都开展了哪些工作?下一步有何部署?
申长雨:
谢谢你的提问,我来回答这个问题。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资是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的重要内容。正在举办的第六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吸引了全球154个国家、地区和国际组织的代表参会,3400多家企业参展,盛况空前。这是中国坚定不移扩大开放、更大规模吸引外商投资的重大举措。近年来,国家知识产权局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积极回应和解决外资企业在知识产权方面的关切与诉求,依法严格保护外资企业知识产权,助力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推动我国成为全球企业投资的优选地、前沿技术的首推地和创新产品的首发地。
一是持续完善知识产权国际合作交流平台机制。深度参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框架下的多边事务,主动对接高标准国际经贸规则,全面履行国际条约义务。持续推动“一带一路”知识产权合作高质量发展。与80多个国家和地区及国际组织建立了知识产权合作关系。与美国、英国、法国、德国、日本等32个国家建立专利审查高速路(PPH)。深度参与中美欧日韩、金砖国家、中国—东盟、中国—中亚、中非等知识产权部门合作机制,构建起多边、周边、小多边、双边“四边联动、协调推进”的知识产权国际合作新格局。
二是积极回应解决外资企业知识产权方面的关切和诉求。今年以来,我们多次召开外资企业知识产权座谈会,与美中贸易全国委员会、国际商标协会、中国欧盟商会等机构代表,以及杜比实验室、特斯拉公司、雀巢集团、耐克公司、高通公司等企业负责人进行面对面深入交流,听取并回应解决他们在药品专利纠纷早期解决机制、专利恶意无效和商标恶意抢注、网络侵权等方面的关切与诉求。
三是依法严格保护外资企业知识产权。坚持对内外资企业的知识产权一视同仁、同等保护,严厉打击侵犯外商投资企业知识产权行为,对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侵权案件依法加快办理。今年以来,相继妥善处理涉及美国、德国、法国、意大利、泰国、丹麦等国家相关企业的多起知识产权纠纷,办结多起重大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案件,得到勃林格殷格翰制药公司等外资企业的高度评价。同时,在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和快速维权中心备案的外资与合资企业超过4600家。调查显示,这些年外资企业对中国知识产权保护的满意度稳步上升,去年达到了79.11分。
下一步,国家知识产权局将进一步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国际合作,完善与外资企业的常态化沟通交流机制,继续为外资企业提供更好的知识产权保护和服务,吸引更多外资企业来华投资兴业,分享中国发展红利和超大规模市场。谢谢。
邢慧娜:
今天的吹风会就到这里,感谢几位发布人,也感谢各位媒体朋友,大家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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