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孩子的老师有艾滋病,你乐意吗?”教育2023-12-04 14:12编者按12月1日是世界艾滋病日,主创蓝方几年前曾在在北京协和医学院“aid for AIDS”主题论坛上分享如何用理性对抗艾滋污名化。本文为现场演讲实录的修订版。和大家谈谈:艾滋病=道德有问题?这条逻辑链有什么漏洞?公司拒绝录用艾滋病毒携带者合理吗?面对偏见我们能做些什么?艾滋病=道德有问题?我最早接触到艾滋反歧视的议题,是在2010年。当时,在公益组织益仁平的推动下,出了艾滋反歧视的第一案、第二案。这两个案子的当事人,都是报考教师岗位,在入职体检时查出HIV阳性,被拒绝录用。/NYT/拒绝录用艾滋病毒携带者,并非“无法无天”。《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第十八条里有六个大字:艾滋病,不合格。这条标准,公益组织打了很多年啊,一直没有打掉。有的地方事业单位的录取参照公务员的体检标准,也因为这条,拒绝录用艾滋病人和病毒携带者。第二个歧视性的标准,是2000年6月22日教育部颁布的《〈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该办法第八条要求教师需“无传染性疾病”,各省均遵循这一规定,在地方的招考标准中将艾滋感染者排除在外。这两个规定,和上位法是冲突的。无论《传染病防治法》《就业促进法》还是《艾滋病防治条例》都明确规定,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享有的就业权利受法律保护。除由法律法规规定禁止传染病人从事的、易使该传染病扩散的工作,用人单位不得以是传染病病原携带者为由拒绝录用。在益仁平的帮助下,当事人起诉地方教育局、人社局。希望通过影响性诉讼,或通过司法实践,或通过舆论影响,打掉这两个歧视性的规定。我当时写了一系列报道。报道中自然也是旗帜鲜明的,强调艾滋病人和病毒携带者的平等就业权。报道发出去后不久,我收到一封读者邮件,言辞激烈的把我骂了一通。基本的意思就是质问我:如果你孩子的老师有艾滋病,你乐意吗?这让我想起我小学一年级的班主任。她是一个乙肝病毒携带者。我妈妈对这个事情非常介意,再三叮嘱我,不要正对着和这个老师说话,尽量减少跟她的接触,注意不要喝她喝过的水,不要和她一起吃饭,等等等等。这么些年,乙肝反歧视取得了非常大的进展。就业就学中对乙肝病毒携带者的限制性规定都已经打破;“乙肝病毒在日常交往和生活中不会传播”也逐渐成为一个常识而深入人心。如果我的孩子,她的班主任也是乙肝病毒携带者,我想我是不会介意的。但艾滋病呢?早些年,艾滋反歧视,用的是和乙肝反歧视一样的宣传路径。通过各种科普,强调艾滋病在日常生活中不会传染。包括各级领导人,一到国际艾滋病日,就和艾滋病人握手、吃饭、谈笑风声。但是,就算家长们都知道了,艾滋病和乙肝是一样的——日常接触中不会传染。他们面对一个携带乙肝病毒的老师,和携带艾滋病病毒的老师,态度会是一样的吗?不传染,能够打消他们的担忧和恐惧吗?我们今天谈论如何对抗艾滋的污名化,第一步要做的,其实是要理解这些家长,理解公众,理解那些将艾滋污名化的人,究竟恐惧的是什么。人们担忧的是什么?这是我从两个反歧视的案例里截出来的两段话。第一段话的关键词是:艾滋病=搞多了女人、嫖多了娼=道德不行。第二段话,有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背景。2013年,广东在修订《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时,删除了“艾滋病,不合格”这几个字。一家倡导平权的公益机构,“天下公”,便向其他省市教育厅发出呼吁,希望他们效仿广东,在文件里也删掉对艾滋病人的歧视性规定。但在他们寄发公开呼吁信时,却遭到网友反对。网友反对的关键词是:艾滋病=性侵、乱搞=道德不行。如果用一个三段论来概括这两段话背后的逻辑,那么是这样的:大前提:艾滋病=道德有问题。小前提:招聘教师、公务员,不应该招聘道德上有问题的人。结论:招聘教师公务员,不应该招聘艾滋病人。 这个逻辑链条上的坑在哪里?小前提,教师、公务员这样一些行业,有没有特殊性?为人师表,或者为人父母官,道德上应该有更高的要求吗?我们希望孩子的老师,正直、诚恳、勤勉,给孩子做出好的示范;也希望用纳税人的钱聘用的公务员诚实、清廉、有担当。那艾滋病怎么就等同于不正直、不诚恳、缺乏担当了呢?大前提的这个等号,到底是怎么画上去的?如果我们仔细分析很多评论,会发现这个逻辑链条上还会有一个关键词:不安全性行为。艾滋病=不安全性行为=道德缺陷艾滋病=不安全性行为吗?尽管我是个资深文科生,但凭借初中的健康课常识,还是能背出艾滋病传染的三大渠道:母婴、血液、性传播。母婴传播感染上艾滋病的人,人们会在道德上给他一个负面评价吗?恐怕不会。尽管有一些极端个案,但一说起艾滋孤儿、艾滋儿童,人们大多数时候是充满同情的,是可怜他们的。那血液传播呢?人们会第一时间想到河南血灾,穷苦的、被蒙蔽的、走投无路的农民,也是充满了同情。可能再多想一下,会想到瘾君子、吸毒的,对这群人,目前社会主流会做出一个负面评价。最后是性传播。不安全性行为,导致艾滋病。这些年的一个传播趋势正是这样:同性传播的比例大幅度增加,异性传播也居高不下。艾滋病和不安全性行为之间,肯定无法直接划等号。但性传播的比例,却已经占到了92%以上。艾滋病不等于不安全性行为,但当一个人修正一下他的论断,从“艾滋病都是不安全性行为导致的”,变成“艾滋病多半由不安全性行为导致”时,你是无法反驳的。你不能简单地说这是公众的愚昧无知,刻板成见。那,不安全的性行为=道德缺陷吗?不安全的性行为,就是一种乱搞吗?一种淫乱,一种滥交?本身就是不道德的吗?我们换一个角度来问这个问题:一个人为什么会进行不安全的性行为?不知。不能。不愿。第一种可能,不知。根本不知道什么是安全什么是不安全。或者不了解不安全性行为的危害。因为不知,有了不安全性行为——我们要给他一个负面的道德上的评判吗?无知是不是不道德的?那我们还要追问,为什么无知。是知识的传递出了问题吗?例如,性教育的缺失。是知识传递的方式出了问题吗?例如,学校发了健康教育教材,但从来不正式上课;公益组织在社区里发一些健康知识小册子,但从来没人看。或者是性教育做的无趣、无味,没有人想学。还有可能是知识接受端的问题?当事人太笨?或者没有上进心,甘于无知和愚蠢?那一个人为什么会没有进取心,没有求知欲?是个人的堕落?还是家庭社会环境的影响?不同的情况下,因为无知而发生不安全性行为,人们给予的道德评价是一样的吗?第二种可能,不能。知道不安全的性行为很危险,却没办法采取安全的性行为。例如,被强奸。又例如,性工作者,在一种明显的权力不对等的情况下,没法要求自己的客户使用安全套,或者没法选择性交的方式。我们要从道德上谴责被强奸的人吗?或者谴责性工作者吗——谁叫你去贱卖自己的尊严?如果这种出卖是一种不得已,一种被迫,道德评价还是一样的吗?再说第三种,不愿。知道不安全的性行为很危险,也有能力采取安全的性行为,却不愿意。为什么?我其实也跟很多朋友聊到过这个话题哈。每一个个案背后的原因,实在是太复杂了。一种是双方自愿不采取防护措施。他们可能是出于爱和信任。建立在充分的信息和意思自治的情况下,双方充分了解对方的情况,不管对方有没有感染,不想两个人之间有隔阂、有猜疑,所以不采取任何防护措施。也有可能一方对另一方有欺瞒、欺骗,利用对方的爱和信任,让对方自愿不采取防护措施。还有可能只是出于欲望。不管对方是不是感染者,也不管自己是不是感染者,爽就好了,所以不采取任何防护措施。第二种情况,一方自愿,一方被迫。一方提出来要使用安全套,另一方利用两人权力地位的不对等,使用精神强迫甚至暴力强迫,拒绝采取防护措施。被强迫那一方,就属于我们上面说的不能。那自愿的这一方呢?他有可能是自己是感染者,想伤害对方,或者根本不在意对方的权利;他可能也不知道自己是不是感染者,也不在意对方是不是感染者——爽就好了。这么多可能性,我们究竟会给哪种情况负面的评价?人们负面评价的,究竟是什么?我想,很可能还是两点:欺瞒、强迫——这是对他人权利的伤害;自我放纵——为了性享受,不顾自己和他人的安全,这是对自己和他人的不负责。关于纵欲的问题,其实又有很多值得讨论的。性是美好的,值得享受的吗?本身就是羞耻的、肮脏的?满足性欲望,到什么程度是一种美好的享受,到什么程度又成了一种纵欲?当一个人为了性享受,已完全不顾自己和他人的安全时——人们可能可以评价他为“放纵”。所以,人们恐艾,污名化艾滋,污名和担忧的是什么?是担心一个不忠诚的人,担心一个不知节制自己生理欲望的人,成为孩子的老师、成为一个城市地区的管理者。这种恐惧和担忧,是合理的吗?我们反污名化,不是为一种不忠诚、不节制的生活方式辩护,而是要打破“艾滋”和“道德有问题””二者之间简单的等号。我们不能一见到一个抗拒艾滋病人做老师、做朋友、做公务员的人,就指责他是保守的,落后的,不包容的,阻拦中国平权事业的坏人。我们需要理解人们的逻辑,看到这条逻辑链上,到底哪一环是关键,改变哪一环,才能改变公众的看法。一方面,我们打破等号,需要更多的科普。需要让社群被看见。感染艾滋,并不都是因为不忠诚、不节制,原因是非常复杂的。电影,戏剧,小说,非虚构写作,我们有很多不同的路径,去呈现这种复杂性。避免让人们简单的在艾滋和不道德之间,划上等号。另一方面,我们要看到这种标签产生的原因。是因为确实有很多人,因为不忠的、放纵的、不安全的性行为,而感染艾滋。适当节制的,忠于伴侣的,安全的性行为,就应该成为倡导的另一个关键点。其实也就是艾滋病防治里面提的ABC原则:Abstinence,Be faithful,Condom。怎么让社群接受ABC原则?不是简单的在12月1号做一些宣讲,在社群里免费发点小册子、放点安全套就足够的。做这些很重要,但我们还要做更多。我们要去理解这个社群的行为逻辑,就像我们刚才做的一样,追问他们这种行为方式背后更深层次的原因。例如为什么有的人很难建立彼此坦诚的亲密关系?内因是什么?外因是什么?说到内因,我们至少可以谈到他的认知、能力、价值取向等角度来分析。有一些人,不管异性恋还是同性恋,完全不相信世间有真爱,约炮第一,安全、忠诚等价值一律往后放。什么影响和决定了一个人的认知,一个人的爱情观?是原生家庭里糟糕的亲子关系、夫妻关系,让孩子对爱和长期稳定的亲密关系失去信心?学校教育中性教育的缺失?媒体环境的误导?社群文化的影响?那我们可以改变的是什么?又例如外因,谈到LGBT群体时,人们经常都会说因为社会支持不够,这个社群的人很难在一个阳光、友好的环境下,公开的交友,公开建立一段稳定的亲密关系。那我们要做什么?我们要消除的,不仅仅是对艾滋的污名化,还有对LGBT群体的污名化和歧视。要提供更多的LGBT友好的家庭环境、社会环境、学校环境、政治环境。我们就需要再次深入到另一个议题,去了解对LGBT的污名化和歧视,究竟是怎么产生的,逻辑链条上到底哪里出了问题。只有当我们层层追问,找到问题背后深层次的原因时,才能对症下药的找到干预和倡导的策略。总之,理性分析,果断行动。反对偏见、歧视、污名化,还有漫长的路要走。我们在座各位,从不同的领域发力。愿我们都能见到一个更加平等,更加包容的未来。最新课程C计划思辨阅读课,可以引领孩子从阅读、思辨中逐渐掌握思考工具,拥有思辨能力,让他们能更好应对未来的挑战。如果想让孩子——懂阅读,爱思考,善沟通,会选择,负责任可点击下方图片体验我们课程欢迎扫码咨询回复[独立思考]还可领取礼包微信扫码关注该文公众号作者戳这里提交新闻线索和高质量文章给我们。来源: qq点击查看作者最近其他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