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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普法发布了一个案件,获得了许多网友的关注,在社会上引起了广泛的讨论。
据了解,这个案件是广州司法局在网上搜寻的,他们根据判决情况还在文章里面设计了一些对白和情境演绎。29岁的张女士,被父母要求给已成年的弟弟买一套房,不然就找她索赔50万赡养费。吸女儿的血用来养儿子,这种情况在中国家庭,并不少见。不给弟弟买房,就索赔50万赡养费,但张女士当年是被父母抛弃的,并没有抚养她。张女士在一个重男轻女的家庭长大,从2岁起,她就被父母抛弃,丢到姑姑家居住。不仅如此,父母也一直很少联系她,就好像没有这个女儿,极其绝情。可想而知,张女士的成长过程,经历了太多与年龄不符的人情冷暖。她知道自己有爸爸妈妈,但爸爸妈妈一直在她生命中缺席,她就像一个没人要的孩子在孤独和冷漠中长大。为了回报姑姑一家对自己的养育之恩,她主动给姑姑的儿子,也就是自己的亲表弟,买了一套房子。然而就是这套房子,让多年未曾联系的亲生父母,跳起了脚。他们得知亲生女儿竟给表弟买房,于是马上找上门来,要求张女士给自己见都没有见过几次的亲弟弟买一套房。他们的逻辑很简单:你都给表弟买房子了,亲弟弟更应该买。对此,张女士明确表示拒绝,打死也不会给弟弟买房子。眼看着女儿完全没有松口的意思,恼羞成怒的父母,愤而将她告上法庭,索要50万赡养费。但张女士的父母不这样认为,他们坚定认为:子女有赡养父母的义务,不应对父母的亲疏好恶而消除,张女士有10年没有给过他们赡养费,索要50万,合情合理。她认为:姐姐对弟弟没有抚养义务,且弟弟已成年,需要对自己的人生负责。而父母健在,还有退休工资,他们提出的诉求,远远超过了她的期限。因为双方迟迟没有达成和解,从线下的司法庭闹到了网上,引发了许多网友关注。这个话题,在微博上有3.2亿关注,2.4万次讨论。有的网友说:建议姑姑找女孩父母追回2到18岁的抚养费,与赡养费同额。有的网友说:女儿真是最好的理财产品,没养过还能要赡养费,还能要她买房子给儿子?“父母没有抚养女儿,却要求女儿赡养父母甚至给弟弟买房!”“年纪轻轻就当了妈,以后别叫姐姐了,直接喊妈吧。”可以说,评论区,几乎都是骂张女士父母,支持张女士的。这件事,张女士的父母确实做得比较过分,他们并没有抚养女儿,却理直气壮地剥削女儿,挟生恩图报的嘴脸,实在让人不齿!我毫不犹豫站到张女士这边,这房子就不应该买,这50万赡养费也没有必要出。于情,小时候,父母嫌弃她是女孩,狠心将她送人,这些年,也完全没有给过她爱。现在知道女儿有能力了,就巴巴地赶上来,端起父母的架子了?更何况,他们上赶子贴上来了,也完全不是出于愧疚,而是索取。父母不曾抚养她,她又何必赡养父母,甚至是给弟弟买房?再说,她只是血缘上的姐姐又不是亲妈,哪有姐姐必须要给弟弟买房这个说法?樊胜美的父母,好歹还亲手把她养大,这样一算,张女士的父母,甚至还不如人家,行为更加可耻。张女士的亲生父母,现在看到女儿发达了,就想着去往上靠,可是你们知道她被抛弃的时候,过着什么样的日子吗?别的孩子受了委屈,可以扑进爸爸妈妈怀里,她要去和谁哭诉?别的孩子想要玩具,可以撒娇卖萌,而她只能压制自己的欲望。即便张女士说,不原谅父母,不给一分钱,我都不觉得奇怪,也无条件支持她。一对夫妇,在女儿娜娜出生几个月,就将她送人了,因为他们想要一个儿子。当初送人的时候,两家说好了不往来,也不会把孩子要回去。因为陈玲后来生的儿子,也就是娜娜的弟弟,得了白血病,急需骨髓移植。娜娜的养父不忍心看着一条小生命无助等待,答应让女儿配型。配型的结果很成功,她的生母欣喜若狂,不停说着:我儿子运气太好了!在得知捐献骨髓可能对身体造成的损伤之后,娜娜的养父很心疼女儿。二是给一笔50万的保证金,放在第三方。如果娜娜结婚前,身体没有因为捐献落下后遗症,就把钱退回去。于是,在她撒泼耍赖之下,养父将50万保证金降至10万,表示只要娜娜身体无恙,钱就退回。但他提出,让娜娜在苏州做手术。一是医疗技术更成熟,二是方便自己照顾,这样对女儿更有保障。这时,生母又不肯了,说苏州做手术贵,要回家乡做,省下来的钱要留给儿子看病。她去学校门口堵娜娜,直接将她拉上车,当着众人的面,高喊自己是她母亲,我要你的骨髓救弟弟。娜娜吓得瑟瑟发抖,到了警察局,当着警察的面,直接拒绝了捐骨髓。之后,生母印了很多传单,到处张贴,控诉娜娜的养父“敲竹杠”,不肯救人。只认钱,没有良心。一时间,学校、村里传得沸沸扬扬,娜娜是养女的身份,也公之于众。后来,她连学都不敢去上了,整个人大受打击,不说话,也不出门。当记者问娜娜的生母:“这样做会不会对女儿造成什么伤害”时,而生母却理直气壮地说,我没有考虑那么多。她满脑子都是自己患病的儿子,对从小被丢下的女儿,却没半点愧疚。从头到尾,她一直觉得,娜娜拒绝捐献骨髓,是受了养父的指使,根本没想过自己对女儿的伤害到底有多深。养父和生母的行为对比,实在太明显,养父处处为女儿考虑,而生母眼里只有儿子,一直在干着损害女儿成就儿子的行为。我记得周立波曾在节目中,逼一个从小被父母抛弃的女孩去原谅生父母,他不断渲染亲生父母有难言的苦衷,扔掉女儿是多么不得已。那一刻,我无比支持女孩的决定,也对周立波厌恶到了极点。你都不知道女孩经历了什么,你都不知道她被抛弃后是怎么过来的,凭什么就逼着人家去大度原谅?可是我想说的是:不是所有的过错都可以原谅,也不是所有的“过去”都可以过去。我们扪心自问一下:天底下所有的父母,都配称为父母吗?他们只是吸血的魔鬼,从他们身上奢求温情和爱,是永远也不可能的事。我记得《寻亲》节目组替一位美籍华裔女孩寻亲生父母。她尚在襁褓就被遗弃,后来被一对美国夫妇收养,受到良好的教育,考上耶鲁大学,拥有了幸福的家庭。当她和亲生父母连线时,与涕泗横流的父母不一样,她始终是笑眯眯的。待在原生家庭,她很可能早早辍学,打工攒钱养活哥哥和父母。所以啊,那些依然在重男轻女的泥潭中挣扎的女孩,真的可以放过自己了。原生家庭亏欠你的,你最终都要自己找回来,即使不能原谅,但也要放下,最后与自己和解。看更多走心好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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