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梅赛德斯-奔驰(中国)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奔驰汽车有限公司根据《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和《机动车排放召回管理规定》的要求,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备案了召回计划,自2022年10月14日起召回以下车辆。
一、梅赛德斯-奔驰(中国)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召回生产日期在2019年1月31日至2020年7月28日期间的部分进口A级、B级、CLA汽车,共计54辆。
二、北京奔驰汽车有限公司
召回生产日期在2018年7月18日至2020年2月19日期间的部分国产A级汽车,共计772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