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文研】家习俗(下)
在中国经常有一种现象。比如一家人如果日子过得好,混得发达,会有一些穷亲戚前来求助或者沾光。曾经听说过有位农村出身的知名艺人被全村老乡认为该分钱给村里的相邻。而且这种话说的理直气壮,那个价钱也要得离谱。似乎艺人的钱是自己印出来的一样。但是如果追究这种无理要求的理论根基,其实是一种家习俗的折射。
想想前几代你们村儿是不是跟临村儿打过冤家?是不是全村能干仗的都豁着头破血流也要见个输赢?不少自然村都是以同族为基础,或者几个姓常年混居也都是姻亲。这种基于家族利益的共同流血牺牲就是现在这些乡民提出这种貌似非分要求的法理依据。
历史上的那些夷灭N族,某人在外当官风光的时候这些穷亲戚沾不到光。可是等到倒霉的时候可往往不止他一人倒霉。经常是这些穷亲戚也都跟着吃瓜烙儿。有了这些历史文化风俗积淀,是不是可以理解一点为什么只要是沾亲带故的就会依着权势在手赶紧的沾光?而且同一个家族如果有多头同时兴旺,那么自然也会是东方不亮西方亮。比起只有一人得势的还不可同日而语,比如红楼梦里的四大家族。
有了这层因果,一个人经常会被亲戚评头论足,被指点江山似的直接面刺私人生活问题也变得合情合理。因为你的事并不是你自己的事,而是一个家族的事。在家民俗里自古以来就是这样。
中国的文化里家其实重于国。在封建社会,因为你们是血亲,你们的命运一定程度上就被绑定在一起。你很难摆脱这种约定俗成。所以既然是在同一条贼船上,那么最好的办法就是同舟共济。这也就形成了很多家族的因私废公,公器私用,徇私枉法等社会不良现象。可以说为了家族共同利益,破坏社会的公平正义是毫无心理障碍的。人们大肆歌颂包拯海瑞的秉公执法铁面无私。可是包拯有家族吗?他自幼父母双亡,哥哥也死了,靠寡嫂抚养大。然后在把唯一的亲侄子处死以后他还有亲人吗?海瑞上只有一个老娘,下只有一个女儿。后来老娘和女儿都死了。这历史上唯二的青天大老爷,他们的家庭构成,难道是巧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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