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篇小说《玻璃缸里的孙凤 》(24)
想到这里,孙琳不禁欣喜若狂,她倚在大门框上,心急火燎地等母亲回来,好问个清楚心里才踏实。
不一会儿,就见周蕙笑得见牙不见眼,脚步轻快地仿佛踩了祥云一般飘上坡来。孙琳忙远远地喊她:“妈,你快点,啥贵客嘛?不就是坡下的赵婶,怎么还送到坡下去了。”
周蕙笑眯眯地看着大女儿,提住一口真气,走近了才开口说道:“可不是?绝对是大贵客,哎呀妈呀,做梦都能把你妈我笑死,咱们家可算是要时来运转喽。”
孙琳转身跟在后面,听周蕙这样说,更是心如稻浪,柔柔地荡漾起来,不由自主地摆出一副娇羞的样子,“妈,你快说嘛,到底是咋回事?”
周蕙回头看了女儿一眼,直看得孙琳小鹿乱撞,几乎就要羞红了脸,却听母亲说道:“进屋再说,先去把你妹妹叫来。”
孙琳登时愣住,心里立刻便有了不好的感觉,叫妹妹来?“哪个?”她声音里多了些锐利。
周蕙抬腿上了炕,翻了孙琳一眼,“当然是孙凤啊,孙梅还那么小。”
这回孙琳彻底不淡定了,她站着没动,有点急赤白脸地催周蕙,“妈,你就不能跟我先说明白,到底咋回事?问一句说半句,你是想急死我?”
人逢喜事,脾气不由自主地变好。周蕙无视大女儿的小情绪,依然满脸笑容,“要说我这个二丫头,还真是个有福报的,真是真是,咱全家以后真要得着她的好了。你说,你弟带她去了趟县城,怎么就认识了镇长儿子?这已经是天大的造化了,没想到还一下子就被人家相中了,这不,大老远的让媒人来提亲。你说这不是轰隆一声响,一个大天雷咔嚓给咱家炸出来一座金山?”
要多尴尬有多尴尬,尴尬他妈给尴尬开门,尴尬到家了。真的不是自己,而是孙凤那个野孩子!孙琳心里一下子着了火,“妈,不能吧,孙凤才十五,啥事也不懂,个头还没长起来呢。人家怎么会看上她?会不会是搞错了?”
“错不了,人家刘婶说得清清楚楚。”周蕙的脸上满园春色,红肥绿瘦。
孙琳还不死心,“人家镇长哪能看上咱家,那小子别不是个瘸的瞎的,或者丑得吓人。”
周蕙脸上的笑容无论如何也下不去,以至于两腮有些酸胀,她用手掌先使劲搓了搓脸,然后才说道:“算了,你也别叫孙凤来了,也先别告诉她,让她好好歇着吧,这些日子又考学又跨山越岭地去体检,可是累坏了。等你爸你弟下了班,晚饭时一家人齐了后再说,到时候保准把他们都高兴疯了。”
孙琳回到自己房间,见榆木疙瘩孙梅已经没了踪影,只剩下躺在炕柜上蒙着被子死气沉沉的孙凤。这么一会儿功夫,心情由峰巅到谷底,让孙琳心里非常不是滋味。看着蜷在被子下面的孙凤,更是酸苦难耐,心说这兔崽子事事好运,样样有福。而自己本以为中了个大奖,结果人家说念错名了。孙琳很想上去把孙凤揪下来揍一顿出出气,但转念一想,不行,等她将来嫁到镇长家,要是记仇报复我怎么办,保不齐从现在开始,我还得巴结她。孙琳越想越觉得不平又不愤,心里污糟糟的就像稻子割去后的田野,只剩下一地高低不平的烂草茬。
她心里憋屈,但现在又不敢出手打孙凤发泄,于是就在那里拿个枕头摔打着出气。但孙凤已是心如死灰,对她弄出来的动静毫不理会。孙琳苍蝇采花蜜,装了一会儿蜂,却没见着一点儿效果,全是无用功,无奈只得一梗鹭鸶脖子,扭着沙漏腰,叉着筷子腿,恨恨地走了出去。
站在院子里,孙琳忽然就觉得浑身软塌塌的,平时一睁开眼睛就在全身乱窜的那股戾气竟然一瞬间不见了踪影。而那股戾气,是她灵魂的载体,戾气没了,她的精神便没着没落地蔫了。
一对泪珠,从她漂亮的眼睛里滑出,滚过星星点点的雀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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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县上回来后,齐啸就丢了魂。他的魂造了他的反,非要留在县一中,陪着那女孩儿体检。她要跑步吗?她会不会崴了脚?她是不是还没有吃早饭?她会不会体检不过关?乱七八糟,操不完的心。
早晨时跟他一起抽烟聊天的那个小伙儿,问:“这么快就回来了?干什么去了这是?”
“送个人去县上体检。”
“体检?就早晨那个乡下小伙子?”
齐啸莫名地发了火,“咋那么多话?问这问那的,跟你有关系吗?”
小伙并没有尴尬或者发火,仿佛习惯了这样的齐啸。他掏出烟盒,晃出一支烟,递了过去。
齐啸接过烟,眼神空空地把烟在指尖转了几个圈,然后叼在嘴里。对面的小伙笑弯了腰。齐啸不明所以,拢了一会儿神才意识到嘴里有些苦哈哈,原来烟的过滤嘴朝外。
有人来叫齐啸去打麻将,这是他每天最愿意干的事。可是一圈牌还没有抓完,一阵莫名的失落忽然袭来,他兴致全无,木蹬蹬地站起来,无精打采地朝外面走去。
留下三个牌友在那里兀自莫名其妙。
父亲齐赫是一镇之长,虽然编制不高,但辖地甚广,又地处边疆,天高皇帝远,因此也算得上一方小诸侯。齐啸作为小镇上的贵公子,所以不愁吃不愁穿,不愁工作不愁婚姻,甚至不愁陪他打发人生的恭维巴结提鞋捧壶之辈。过于安逸的生活无惊也无喜,让他的钝感远远超过他的年纪,因此他是打着手电筒走夜路,走一步看一步。名义上是在镇政府上班,实际上每天睁开眼就是瞎混日子,抽烟喝酒聊天打麻将是主业,唯一的正经事就是给镇长父亲开车和刻木头,唯一的刺激就是跟人打架,暴力的那种。
一见倾心,是最不讲理的事,是极致的主观。
那日朝阳下,映入齐啸眼里的孙凤,清新如百合,灵动如泉水,鲜嫩如朝露,美丽如晨曦。那一刻,他心底那份十九年才等来的悸动,象春泥下的嫩芽,势不可挡地破土而出。她那么美好,连带着空气都泛着粉红。雄性的本能让齐啸的钝感顷刻间土崩瓦解,狼一般露出尖牙利爪,跃跃欲试要将心之所喜据为己有。他一路上边开车边动着心思,却被两个长辈的你一言我一语,渐渐压下了锐气。
离岭镇从来就没有出过一个大学生,无论是本土的,还是嫁接的,甚至空降过来的,都没有。因此大学对于齐啸来讲,是天边的星辰,虽然亮眼,但离自己太远,不要说去摘,就是让他遥望一下,他都没有那个念头,那根本就不是自己生命里的事情。而后座那个漂亮女孩,却要进入他连听都没有听过的全省最好高中,号称大学预科的江市一中去上学。她注定要去上大学的,她是一只已经初现羽翼的凤凰,而自己是大山万千褶皱中的一匹狼。狼与凤凰,无论如何也不是一个世界的。
于是,最初的冲动逐渐式微,等到了县一中,理智已经彻底回归。在将吉普车熄火的同时,他把男人对女人的那最后一点欲念也强行掐灭了。
他并没有下车,也没有看她。那个时候他很平静。等到父亲与楚科长与那兄妹两个寒暄结束,拉开车门纷纷上了车,他启动了车子。但是在踩油门离去的一瞬间,他的心突然揭竿而起。他拗不过,不得不败下阵来,抬眼看向了她。
原来世界上真有会勾人魂魄的妖精。这再一次的回眸,他把自己彻彻底底地弄丢了。这一眼之后,她给他注射了真空疫苗,让他的心田除她以外寸草不生。
睁开眼是她,闭上眼是她。那天清晨的一幕,一遍一遍地在脑海中闪回,一遍比一遍更清晰,一遍比一遍更深刻。可是理智告诉他,狼与凤凰的邂逅,注定是一场有始无终的事故。然而他的心不干,思念如阳光下的藤蔓,生机勃勃地滋长到心里的每个角落,煎熬撕扯着给他苦头吃。齐啸像变了个人。有人觉得他稳重了,有人觉得他生病了,有人觉得他碰到坎儿了。只有他的母亲看出他有心事了。
世界上的母亲最喜欢在饭桌上教育孩子,也最喜欢在饭桌上窥探孩子的内心。几天后的晚饭,齐母就在饭桌上问出了儿子的心事。
受不了母亲的追问,齐啸将心一横,站起来说道:“爸,妈,有件大事,事关我一生幸福,需要你们出面帮我,而且一定要帮我办成。”
少见儿子如此郑重,齐氏夫妇不禁满脸疑惑。
齐赫问:“什么事?你坐下说。只要不违法乱纪就行。”
齐啸并不坐下,而是接着说道:“我看上个姑娘,请爸妈找媒人到人家去提亲。”
齐氏夫妇立刻喜笑颜开。齐母暗忖,我这儿子可算是走正道了。打一上高中,这上门提亲的就没有断过,差点把门槛子都踩烂了。那暗送秋波的姑娘就更没数了。可这个五大三粗的儿子心里就是没有那根成家立业的弦儿,就连镇上最漂亮的姑娘林芙都不能让他动心,成天跟一帮小子东串西混,正经事一点儿不干。哎呀,不容易啊不容易。想到这里,齐母忙不迭问儿子:“哪家姑娘?是那个小林吗?”
齐啸看一眼父亲,“我爸前几天见过,还送她去县城体检。”
齐赫脑子一过,不由得心里一紧,“是那个叫孙凤的小姑娘?”
齐啸脸上有些泛红,但还是坚定地看着父母,“对。”
齐赫没了笑意,不动声色地又问:“你喜欢她什么?”
齐啸憋红了脸,“说不清楚,反正一搭眼就喜欢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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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赵婶和媒人刘婶走了之后,周蕙整个下午都处在极度亢奋之中。那件天大的喜事被她母鱼孵卵一样,小心翼翼地含在嘴里,生怕自己一个不留神,就溜出去只字片语,她不想让自己苦心巴力孕育的惊喜效果打折扣。
孙家的饭桌是个正方形,每个边可以挤着坐两人。而平时吃饭的位置,基本上按照家中的地位固定下来。坐在后窗前主位的,是周蕙和孙惕,坐在副位----也就是挨着周蕙和孙惕的位置的,分别是孙赞和孙琳,孙梅则挨着孙赞坐在炕沿。每顿饭拿个筷子递个碗,盛饭盛汤的跑腿活,是孙凤做,所以她不能上炕稳稳当当地盘坐,而是双腿垂地,斜坐在孙琳身侧的炕沿上。
但今天晚饭时饭桌刚一摆上,碗筷还没往上拿,周蕙就拍着自己身边的位置,语气温柔得象变了种,“凤,你别动了,让你姐姐妹妹去端菜,用了一天脑子,肯定累坏了。来,上妈这里来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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