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再混淆視聽了:嚴格的一胎化由陳雲提出;反而“胡耀邦、趙紫陽曾批示把生育政策放寬鬆一些"
中華人民共和國計劃生育[編輯] 6 種語言 條目 討論 香港繁體 閱讀 編輯 檢視歷史 工具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本頁描述中華人民共和國進行人口控制的計劃生育政策。其他類似概念請參見人口控制、計劃生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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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劃生育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人口控制政策,屬於基本國策[1]。具體的政策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歷史的不同時期並不完全相同,現行的計劃生育政策以控制中國大陸人口數量為目的,提倡適齡婚育、優生優育,實行人口長期均衡發展的生育政策[1][2][3]。在世界範圍內,計劃生育運動早在19世紀以及20世紀初就開始發展,其中英國學者托馬斯·羅伯特·馬爾薩斯的《人口論》以及馬爾薩斯聯盟、美國學者山額夫人創立的美國計劃生育聯盟(後更名為美國計劃生育聯合會)較有影響力[4][5][6][7]。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初期,中國大陸曾鼓勵生育,並效仿蘇聯給予生育多的婦女以「英雄母親」、「光榮母親」的榮譽稱號[8][9][10][11]。1953年,在時任北京大學校長、人口學家馬寅初等人的提議下,中國大陸開展了第一次全國人口普查,結果顯示中國大陸總人口突破6億,比1949年增長超過1億多人口、人口自然增長率超過20‰[9][10][12][13][14]。馬寅初等人隨即帶隊進行調查研究,並多次向中共中央和中央人民政府提出要進行「計劃生育」、「控制人口」,獲得劉少奇、周恩來等領導人的認可,但隨後受到毛澤東、康生、陳伯達等人的反對(此前毛澤東曾對節育表達過一定支持),而1957年「反右運動」起馬寅初逐漸遭到全國範圍的批判,並於1960年被迫辭去北大校長職務,隨後遭到軟禁[12][13][15][16][17][18]。期間,毛澤東等人於1958年發起的「大躍進」直接造成三年困難時期,據各方估計有數千萬人非正常死亡,1962年後即出現嬰兒潮[11][19]。因此,在1970年以前,各種因素導致中國大陸的計劃生育並未廣泛實行;截止1964年,第二次全國人口普查顯示中國大陸總人口達7.23億,而截至1969年中國大陸總人口超過8億[8][9][10][20][21]。
1970年代初期,毛澤東等人的態度發生轉變,中國大陸開始實行計劃生育,在第四個五年計劃中提出「一個不少,兩個正好,三個多了」的口號[8][22][23]。1973年,第一次全國計劃生育彙報會中提出「晚、稀、少」的政策,要求晚婚、一對夫婦兩次生育間隔3年以上、生育不超過兩個孩子[23]。1976年毛澤東逝世,中國大陸人口數量到達9.3億[24]。1978年底,鄧小平成為中國大陸第二代最高領導人,主導撥亂反正、馬寅初等人被平反[12][25],而在鄧小平、陳雲、華國鋒、李先念等人的推動下,自1980年起中共中央在全國範圍內普遍提倡「一對夫婦只生育一個孩子」[8][23][26][27][28]。1982年7月,第三次全國人口普查數據顯示中國大陸人口數量突破10億;1982年底,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將計劃生育定為基本國策[8][23][29][30][31]。1995年起,中國大陸進一步提倡「晚婚晚育、少生優生」[8][32]。1990年-2010年,全國人口普查顯示中國大陸總人口從11.3億增長到13.4億,人口總數位居世界第一、生育率低於世界平均水平[33][34][35];截止2019年底,中國大陸總人口達到14億[36]。根據中國大陸於2007年、2013年的官方估計,計劃生育政策使得中國大陸少出生4億多人、使世界60億人口日推遲4年到來[37][38],而21世紀以來,中國大陸80年代初期的計劃生育所取得的成果得到包括聯合國人口基金會在內的肯定[3][39][40][41],但其中的部分強制性舉措(譬如強制引產、結紮、強制上環、查環[42]以及公開節育措施[43])和公民的人權受損也遭致諸多批評[26][44][45][46][47][48]。
具體政策上,2013年以前中國大陸對計劃生育態度仍很堅定,並打算繼續推行以獨生子女政策(一孩政策)為主,農村夫妻只有一個女孩、夫妻雙方為獨生子女、自治區和一些省的少數民族(壯族、滿族除外)等幾種情況可以生育兩個子女[49]的方針;其中,新疆少數民族農牧民、青海少數民族牧民可以生育三個子女[50],而西藏自治區對藏族實行自願計劃生育政策,但提倡已有三個孩子的夫婦不再生育。根據國際法,計劃生育必須以自願為前提,以保障生育權為目標。另一方面,近年來中國大陸人口的結構問題凸顯,總和生育率接近世界最低水平、老齡化嚴重、兒童性別比極高[51][52];此外,計劃生育的目標(原本預定僅執行20餘年左右,已經超過年限)和理論依據(計劃未充分考慮各性別、民族的人口失衡)也開始受到質疑,尤其在2013年推行單獨二孩政策大大低於估算後,中國大陸因錯判形勢而受到批評[24][53]。
2015年10月26日到29日,中共中央在十八屆五中全會宣佈加速開展全面二胎,在中國大陸實行30餘年的一胎化政策正式走入歷史[54][55]。但提前將全面生育急速放開的背景下,除2016年受70年代女性反響,出生少量增加之外並沒有釋放更多的人口,年輕女性的懷胎率持續出現創歷史新低的下跌現象,經歷連續三年減少[56],2020年已經降至約1000萬人,除較預期嚴重之外,其中部分地區陷入失衡,甚至損失了32%的新生兒[57],再創下1949年中國大陸在戰後新低,學者指出東北人口在早期出現生育率警訊的時候,並沒有獲得全國範圍內的重視[58]。為進一步解決人口增長急速下降的問題,應對人口老齡化,中共中央政治局又於2021年5月31日宣佈實施三孩政策並開始提供促生配套措施[59]。2023年中國退出了人口第一多的國家的地位,雖然當局幾年前決定加快實施生育改革,人口政策總體仍以提前9年左右的成績,進入到人口下行期[60]。
歷史沿革[編輯] 主條目:中華人民共和國計劃生育史 1970年前:人口激增[編輯] 參見: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一次全國人口普查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二次全國人口普查
馬寅初
1949年9月,毛澤東認為:「中國人口眾多是一件極大的好事...…西方資產階級經濟學家如象馬爾薩斯之流所謂食物增加趕不上人口增加的一套謬論,不但被馬克思主義者早己從理論上駁斥得乾乾淨淨,而且已被革命後的蘇聯和中國解放區的事實所完全駁倒。...…. 在共產黨領導下,只要有了人,什麼人間奇蹟也可以造出來。」[8][61]中國人民共和國成立初期,中國政府曾鼓勵生育,並效仿蘇聯給予生育多的婦女以「英雄母親」、「光榮母親」的稱謂,同時頒佈各項政策對避孕、節育和人工流產做出限制或直接禁止[8][11][62]。
1953年,在人口學家馬寅初等人的提議下,中國政府進行了第一次全國人口普查,7月1日最終結果顯示中國總人口突破6億,比1949年增長超過1億多人口、人口自然增長率超過20‰[9][10][12][13][14][61]。1953年8月,時任國務院副總理鄧小平指示衛生部改正限制節育的政策,要求儘快頒佈《避孕及人工流產辦法》[61]。時任北京大學校長的馬寅初也帶隊進行了調查研究,並多次向中共中央和中國政府提出要進行「計劃生育」、「控制人口」,獲得劉少奇、周恩來等領導人的認可[12][13]。1954年12月,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劉少奇召集國務院多個單位的負責人舉行了節制生育問題的座談[63]。1955年3月,中共中央在批示中表示「贊成適當地節制生育」[64]。1957年7月,馬寅初發表了《新人口論》,提倡控制人口數量[65]。
1958年,毛澤東等人發起了「大躍進」,馬寅初的觀點隨後遭到了毛澤東、康生、陳伯達等人的強烈反對,雖然在此之前毛澤東對計劃生育還持有過一些支持立場[12][13][15][16][17]。1957年「反右運動」起,馬寅初逐漸遭到了全國範圍的批判,1960年他被迫辭去北大校長職務,並遭到軟禁,隨後又被免去全國人大常委的職務[12][13][17][18]。1958年4月,毛澤東在《介紹一個合作社》一文中提出了「人多力量大」的觀點,他認為:「除了黨的領導之外,六億人口是一個決定的因素。人多議論多,熱氣高,幹勁大。」[66] 他還讓人向馬寅初放話:「馬寅初先生不服輸,不投降,可以繼續寫文章,向我們作戰嘛!他是個很好的反面教員嘛!」[12][13] 而1950年代,中國大陸的總和生育率高達5.9[9][10]。
大躍進直接造成了三年困難時期,據各方估計有數千萬人因此非正常死亡,1960年首次出現了不正常的人口負增長、計劃生育被擱置[19][20]。三年困難時期過後,1962年中國出現了補償性人口生育高峰(嬰兒潮),1962年12月中共中央、國務院隨即發出《關於認真提倡計劃生育的指示》,提出「在城市和人口稠密的農村提倡節制生育」[11][20]。儘管如此,在1970年以前,中國的計劃生育並未得到切實推廣,截止1964年,中國第二次全國人口普查顯示中國總人口高達7.23億,而截止1969年中國總人口超過8億[8][9][10][20][21]。
1970年-1978年:最多兩個[編輯] 參見:第四個五年計劃 (中國)
| 維基文庫中相關的原始文獻:國務院轉發衛生部軍管會、商業部、燃料化學工業部「關於做好計劃生育工作的報告」 |
人類要控制自己,做到有計劃地增長[67]。 毛澤東
1971年,全國總人口達8.52億,人口出生率和自然增長率分別高達30.7‰和23.4‰[22]。1970年代初期,毛澤東等人的態度發生轉變,中國政府開始切實推行計劃生育,在第四個五年計劃中提出了「一個不少,兩個正好,三個多了」的口號[8][9][10][20][22][23]。1971年7月8日,中國國務院轉發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部等《關於做好計劃生育工作的報告》。1973年7月16日,國務院成立計劃生育領導小組,在計劃生育宣傳教育上提出「晚、稀、少」的口號[68]。1973年,第一次全國計劃生育匯報會中提出了「晚、稀、少」的政策,要求晚婚、一對夫婦兩次生育間隔3年以上、生育不超過兩個孩子[23]。1976年9月,毛澤東逝世,同年中國總人口數量到達9.3億,生育率從1970年的4.8降至3.2、依然高於世界平均水平[24][69]。
1978年2月26日,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召開。中共中央主席、國務院總理華國鋒在《政府工作報告》中說:「計劃生育很重要。有計劃地控制人口增長,有利於國民經濟的有計劃發展,有利於保護母親和兒童的健康,有利於廣大群眾的生產、工作和學習。必須繼續認真抓好,爭取在三年內把我國人口自然增長率降到百分之一以下」。1978年3月5日,新憲法第五十三條規定「國家提倡和推行計劃生育」[70]。
1979年-1990年:一胎化[編輯] 參見: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三次全國人口普查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四次全國人口普查
江西省九江市德安縣塘山鄉的一個宣傳牌
1978年底,鄧小平成為中國第二代最高領導人,主導了撥亂反正,馬寅初等人獲得平反[12][25]。1979年1月,「全國計劃生育辦公室主任會議」召開,提倡今後每對夫婦生育子女數最好一個、最多兩個、間隔三年以上,並討論了如何在1980年把中國人口自然增長率降到百分之一以下的具體措施[28][71][72]。此後,鄧小平、陳雲、華國鋒、李先念等人均表示支持計劃生育政策[73]。其中,1979年6月初,陳雲等人率先提出嚴格的「一孩政策」,他提到:「先念同志對我說,實行『最好一個,最多兩個』。我說再強硬些,明確規定『只准一個』。準備人家罵斷子絕孫。不這樣,將來不得了。」[27][28][74][75] 很快,在陳雲、陳慕華等人的要求下,計劃生育政策又變為要求一對夫婦只生一胎[27][28]。
1979年下半年起,多地又按照「一胎化」的要求修改計劃生育規定[28]。1979年10月,鄧小平在會見英國客人時說,「人口問題是一個重要問題。現在,我們正在把計劃生育、降低人口增長率作為一個戰略任務。我們提倡一對夫婦生一個孩子。凡是保證只生一個孩子的,我們給予物質獎勵。」[27][76][77] 1979年一年裏,全國29個省區市有27個出台了本省的計劃生育條例,明確規定用經濟的、行政的和法律的手段控制生育;除部分少數民族外,一胎化在全國城鄉全面實行,僅雲南、青海、寧夏、新疆農村可生育兩孩[28]。1979年12月15日-20日,國務院計劃生育領導辦公室在四川成都召開了各省、市、自治區計劃生育辦公室主任會議,為確保1980年和1981年的人口自然增長率降到9.5‰和8‰的目標,提出「目前當務之急是儘快把計劃生育工作的重點轉移到提倡和獎勵一對夫婦只生一個孩子的工作上來,逐年提高生一胎的比例,限制多胎生育。」[72]
1980年2月2日,國務院計劃生育領導辦公室召開的婚姻、家庭、計劃生育新風尚座談會上提出:「只有逐步做到城市95%、農村90%的育齡夫婦只生一個孩子,到本世紀末,我國總人口才能控制在12億左右。」[28] 1980年,全國總人口達9.87億,人口出生率和自然增長率分別為18.2‰和11.9‰[22]。1981年3月,國家計劃生育委員會成立,副總理陳慕華兼任首任國家計生委主任。
1982年7月,第三次全國人口普查數據顯示中國大陸人口總數突破10億,至1982年底,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將計劃生育定為基本國策[8][23][29][30][31]。1982年5月,錢信忠任國家計劃生育委員會主任,他提出了「一胎上環,二胎絕育」的強制上環政策,1983年創下上環、絕育、人工流產手術數量的多項記錄[28]。1983年12月錢信忠被免職。
此後,時任中共中央總書記胡耀邦、時任中國國務院總理趙紫陽曾批示把生育政策放寬鬆一些[28][73]。1984年起,計劃生育政策有所調整[28][73]。各地陸續實施夫妻雙方均為獨生子女可以生育兩個孩子的政策(雙獨兩孩),僅四省區實施較晚:湖北、甘肅、內蒙古(2002至2003年)、河南(2011年);多數省份對滿足一定條件的農戶實行只有一個女孩可以生育第二胎的政策(一孩半)。但胡耀邦、趙紫陽關於普遍實行「二胎化」的批示得不到計生部門的貫徹執行,甚至出現抵制,1985年僅在山西省翼城縣進行了「二胎」試點[28][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