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半程马拉松:指兔为马(续)
前文讲到有兔子赢了比赛的。现在说几个例子。
1981年在挪威的奥斯陆举行的Bislett Games 1500米比赛,参赛者中明星云集。其中Steve Ovett是夺冠热门。而Tom Byers则是兔子。开赛后众明星并没有跟随兔子Byers,而是各怀鬼胎,勾心斗角,祭出track比赛常用的“sit and kick”招法,就是自己不领先,而是跟随,让别人破风,占便宜。因为大家都不想领先,被别人占便宜,所以整体都满了下来,兔子Byers独自在前面,领先越来越多。直到最后一圈,此时Byers已经完成了兔子任务,可以退出比赛了。但是规则并不要求兔子一定要退出。Byers此时发现自己领先很多,决定要发力赢得比赛。当Ovett意识到问题严重性时为时已晚。尽管他最后一圈狂追了十秒,依然败给了大幅领先的Byers,以几米之差屈居亚军。这次比赛的戏剧性结局也说明了兔子的一个作用,就是防止选手们搞无聊的"sit and kick",降低比赛水准。
1994年洛杉矶马拉松,“老将”Paul Pilkington受雇做兔子。众精英没能跟上Pilkington的高配速,Pilkington完成兔子任务后没有退出,而是坚持完成了比赛,并且夺冠。他赢得了$27,000的奖金和一辆作为奖品的奔驰。因为那一年的洛杉矶马拉松同时也是全国锦标赛,所以他就成了美国全国冠军。
2000年柏林马拉松,作为兔子出场的Simon Biwott夺冠。
2003年,又是柏林马拉松,肯尼亚的Paul Tergat夺冠并破世界纪录。兔子Sammy Korir以一秒之差屈居亚军。而他此前在21.5英里时一度试图加速甩下Terggat,但未果。
以上例子都是来自Wikipedia。
回到北半
官方给出的调查结果是特步推荐了几名非洲选手做兔子,但是提交名单时忘记了注明他们是兔子,因此造成主办方误解,给了他们特邀参赛者的号码布,而不是兔子的号码布。如果这个属实,那么这次事件并不存在造假,而是只是人为错误造成的误解。
我认为大众对这件事的反应过于激烈,与这件事的实际严重程度不符,其实是一种误会。这件事在北美的一个英语跑步论坛,letsrun.com里面有一些讨论。可以看到,在美国的那些精英跑者看来,这事根本就不算事。
为什么大众会有这个误会?是因为几个方面的认知偏差。
首先,对兔子的规则缺乏了解
我前面说过,兔子在路跑比赛众司空见惯。兔子也是参赛者。因此说三位非洲选手戴普通特招选手号码布,而不是兔子的特殊号码布,是为了冒充参赛者,制造输给何杰的指控是不成立的。因为从业内人士的角度,即使带了兔子的号码布,他们也是参赛者。也会拿名次。不存在故意错戴号码布的动机。
2023年的柏林马拉松,埃塞俄比亚的Tigst Assefa打破了女子马拉松世界纪录。而她差不多一路都有私兔Girmay Birhanu Gebru陪跑,直到终点,在她身后冲线。这个例子说明像柏林马拉松这样的大赛,也不禁止选手用私兔。也不要求私兔佩戴特殊号码布,也不要求有着普通参赛者身份的私兔不可以故意让别人先冲线。
其次,对于国内的人,“为国争光”是一根紧绷的神经
在国际大赛上打败外国人夺冠,一直是爱国主义的极致表现。所以在许多项目上,打败外国人夺冠,为国争光有着至高无上的价值。正因为价值高,所以也就有了必须货真价实的要求。如果有造假,必然会引起公众的愤怒。
和其它体育项目相比,长跑有所不同。“夺冠”,包括打败外国人夺冠的价值不一定有其它体育项目那么高。一些项目,比如球类,搏击等等,评价高低的主要标准就是输赢。但长跑除了名次,还有完赛时间。这时一个非常可比的指标。如果一个选手以一个平庸的成绩夺冠,哪怕是战胜了外国人,这个胜利的含金量明眼人一看既知。所以即使靠造假赢了外国人夺冠,成绩的平庸依然无法掩盖。
由于长跑的上述特殊性,在马拉松比赛中,战胜肯尼亚人夺冠这个名头,在懂行的人看来不一定有很大的价值。因此也就没有那么大的,去造假获得这个名誉的动力。打个比方。谁家的亲戚从国内来美国探亲。某一天受雇的工人来后院割草。亲戚可能以为是盗贼私闯行窃。看到割草工人把割下的碎草收走,更是认为他们是来偷草的。这里的误解,是因为两个认知偏差。其一是割草工人不请示屋主进后院割草,这在美国是管理。其二是割下来的草没什么价值,没人会偷。亲戚不明白这两点,所以造成误解。在北半的事情上,其一是就是找兔子,不管是公兔还是私兔都很平常,不算个事。其二是“打败肯尼亚人夺冠”的价值有限,不值得冒天下之大不韪去获得。何杰的1:03的北半成绩,尽管对于我们大众跑者是神级别的,放在国际精英里面说是平庸并不算苛刻。一个附带着这样的平庸成绩的“打败肯尼亚人夺冠”不是多耀眼的荣誉。
官方的调查报告里说,特步给何杰找兔子是为了破全国纪录,这个是比较可信的。这有点模仿吉普乔格的“破二”项目,相比策划者以为会给特步制造热点。其实这个想法不是很值得恭维。吉普乔格找众多兔子,是因为他是站在马拉松的世界之巅。所有给他当兔子的人都不如他。而何杰必须面对的尴尬境地是他的兔子,尽管在肯尼亚,埃塞俄比亚都不算一流,却很可能比他跑的快。这样就迫使特步大概率在合同里要求兔子们不要赢了何杰。这个要求,尽管不一定违规,多少是上不了台面的。因此这个策划的水平有限。
下面回答一下网友的主要指控。
为什么何杰,或是三位非洲选手,发现号码布不对后不去更正?
其实我们并不清楚他们有没有试图更正。
何杰的号码布没错。纠正非洲选手的号码布并不是他的职责。不应该他来承担这个道德负担。一个按规则办事的社会不会因此惩罚何杰。
非洲选手也许是有语言障碍,也许就是心理上惰性,其实许多人都有。
况且如我前面所说,业内人士对兔子司空见惯,也明白兔子同样是参赛者。因此他们可能不觉得是什么大问题,可以说他们可能“觉悟不高”,没有一根随时紧绷的道德神经。
花钱请人故意输掉比赛是造假
确实花钱了,情人了,但是不是为了“故意输掉比赛”制造假象?那就只是猜测了。请人做兔子的解释更简单也更可信,兔子故意让选手先冲线也是有先例。这是根据大家常听到的“奥卡姆剃刀”原理。相信何杰是“请人表演故意输掉比赛”,就需要解释为什么请来的人完全没有表演,而是生怕别人不知道他们是兔子?为什么冒这么风险去追逐“击败非洲人夺冠”,这样一个如我前面解释,实际上并没有多少含金量的“荣誉”?当一个猜测需要客服很多逻辑困难才能成立时,它就成了阴谋论。在理性的认知理,大家一般避开阴谋论。
一个简单的,符合已知信息的解释,在这个解释中没有人是邪恶的。
另一个并无证据,只是猜测的复杂的解释,它认为所有参与者都是邪恶的。
这两个中哪个更可信呢?
既然兔子可以赢得比赛,那么他们为什么不赢,而是“礼让”呢?
我前面说路跑惯例是兔子可以赢比赛,主要是讲,三名非洲选手即使戴了兔子的特殊号码布,也可以拿名次,因此并不存在故意错戴号码布的动机。兔子如果有能力可以赢比赛,但也许他们有不去赢比赛的原因。比如也许合同里面说如果他们赢了就没有报酬。不管你怎么看待这个,一般惯例并不惩罚,因为没有可执行性。如果有这样的规则,兔子只要在后半程退出就得了,不需要多少“演技”。这样的做法也司空见惯。如果以前的都没有罚,那这次罚何杰就不公平。
不管怎样,故意输就是造假我不是在看WWE
那每位做私兔的大众跑者都在造假。路跑比赛给了大众跑者一个和精英同场竞技的机会。既然是同场竞技,那规则应该是一套。精英跑者不许让,那大众跑者同样不许让。
实际上跑步比赛有特殊性,不是像搏击那样的一对一的比赛。最重要的是它有一个可以横向比较的标准:完赛时间。故意输可以造就冠军,却不能造就一个无人能及的完赛时间。因此“故意输”的兔子不会把路跑比赛变成WWE。
特步责任大,但何杰也不无辜
我用很多篇幅讲“兔子”在路跑比赛中很平常。用兔子不是什么罪。甚至用兔子都不一定是何杰的要求。赏罚应该讲规则,而不是讲“道德”,规则执行的不公平,不按规则的惩罚,不失为一种不道德。
大众一大部分是大家对官方和大机构没有信任感
其实据我了解,公众的愤怒很大是针对何杰。即使对官方和机构没有信任感,也不应该攻击无辜的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