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政府最終選擇了對大清國動武
派兵到中國,是英國議會通過激烈的辯論後才通過的,主戰派以非常非常微弱的優勢取得勝利,反戰派主要的反對理由是:首先、由於清國政府已經宣布禁菸的法令,因此進行鴉片貿易是不道德的,英國不應當支持不道德的貿易;第二、英國商人應當像尊重英國法律那樣尊重大清國的法律,從而放棄鴉片貿易。反對派的這兩個觀點的確站到了道德至高點,但他們的觀點並不能完全代表現實中的主流民意。畢竟英國議會不是道德法庭,在議會中佔主導地位的議員們更關心英國的利益和英國商人的利益。別忘了,他們背後的選票來源於英國人民,這其中自然包括那些商人們。
我要強調的是,英國是一個民主社會,存在不同的聲音是一種常態。對大清帝國的戰爭不是某位英明領袖的果斷決策,而是在議會中各種不同的黨派、不同的利益團體爭吵、妥協和權衡的結果。換言之,當年大英帝國對大清國的戰爭決定代表了彼時彼刻英國多數人的意志。當然在英國議會激烈爭吵的背後,我必須承認,不少從事鴉片貿易的英國商人,為了他們自己的私利,花費金錢、雇用說客進行了密集的遊說,甚至編造了不少的謊言,也是事實。他們最終影響了議會的決定。
在主流的華文圈中,對於當年英國議會的激烈爭吵是極少提及的。起碼我以前一直認為,英國人(當然這裡指的是英國的當權者)聽說林則徐在虎門銷煙後,便惱羞成怒,隨後擼起袖子,呼哨一聲,就把如狼似虎的英軍派到了廣州。
另外,從英國議會的激烈爭吵中,我們可以看到在英國議會中,面對英國商人在遠東地區顯而易見的違法行為,有兩種截然相反的意見。這間接證明,英國政府的確沒有直接參與對清國的鴉片走私活動。但這並不說明英國政府對英國商人在遠東地區大規模的違法行為無須承擔任何責任。我們這些後人看到的是,“貪婪”最終戰勝了道義。
誠然,我們不應當因為英國議會有反對的聲音就認為英國發動的戰爭是正義的,因為從現代國際法的角度看,清國是一個主權國家,清國政府明令禁止鴉片貿易,英國以及英國商人理應遵守當地法律,走私就是犯罪,走私毒品更是嚴重的犯罪。英國政府不可能不知道這些常識,那麼英國政府為什麼明知道義上站不住腳,卻依然選擇了戰爭這種極端方式呢?
這其中的原因其實蠻複雜的:
首先,在十九世紀,英國是一個“重商主義”盛行的資本主義國家,商業利益是他們最重要的國家利益和至高追求。為了實現這個至高追求,在全世界構建由大英帝國領導的開放並公平的國際貿易體系,成為了英國人實現理想的重要前提。
在當時,作為率先進入現代文明社會的英國,並沒有徹底擺脫中世紀舊文明的陋習,“勝者為王”的強權政治依然大行其道,作為一個新興的資本主義國家,這套嶄新的社會制度也存在大量的幼稚和偏頗。英國作為迅速膨脹起來的經濟和軍事第一強國,他們的人民和議員認為,在英國強大的皇家海軍面前,任何國家只有兩種選擇,要麼平等貿易,要麼被大英帝國征服掠奪。
第二、在一八四零年之前奉行重商主義的英國人看來,大清國做為一個人口和資源大國,擁有巨大的市場潛力,簡直就是一塊令人垂涎的寶地。大清國的皇帝和人民,出於對自身利益的考量,能接受“平等貿易”似乎是最合理的選擇。因此,英國人數次派出官方代表團前往清國,試圖通過談判,將清國納入英國人構想的國際貿易體系中。對於生活在二十一世紀的我們來說,英國人當時的想法,總體上沒有太大的不妥,因為,我們已經在經濟全球化的過程中看到了共同發展的結果。然而,在十九世紀的大清國,英國人的那一套“歪理邪說”,簡直就是癡人說夢。英國人的和平努力沒有取得任何進展。既然“平等貿易”行不通,英國人似乎只能走另一條路了。恰在此時,大清國皇帝派出的欽差林大人在廣州野蠻並暴力的禁煙行動,似乎給後一種選擇提供了令人欣慰的藉口。
第三、十九世紀的英國與清國擁有完全不同的國家體制,在英國施行的是君主立憲制,國王在現實中不再是國家的擁有者,決定英國應當走向哪裡的不是國王,當然也不是首相或某位官員。在英國,國會控制著政府的預算和財政支出,也就是說英國國會控制著政府的每一個英鎊,因此,無論是國王或首相,要想發動戰爭,都必須得到國會的支持,除非國王或首相自掏腰包對外發動戰爭。
英國國會又分上下兩院,上院議員由傳統貴族擔任,它們幾乎沒有任何實際的權力。下院則通過全民選舉產生。在法理上國王擁有最終的否決權,但是自十八世紀以後,英國國王便再也沒有使用過這個權力,不是不想而是不能。下議院議員的權力,來自於每一位選民的授權,當然,這個授權是通過選票實現的。換言之,這些議員並不需要對國王或國家負責,他們必須對自己的選民負責。由此我們知道,當年,英國決定對清國動武,不是某個人的決定,而是當時英國民意的象徵。也就是說,當時多數英國人主張對清國採取武力行動。對於這一點,當年的清國皇帝、清國大臣和清國百姓是完全無法理解的,直到今天,很多生活在東亞大陸的人依然理解不了。
英國議會對大清國動武的決定中有商人們的影響嗎?當然有!但是,大家一定要清楚,商人們雖然會想盡辦法影響國會的決定,但是最終決定戰爭與否的並不全是那些商人,如果沒有民意的支持,英國國會幾乎不可能通過那項決議。在工業革命後的英國,無論是城市居民、產業工人、農夫,都從工業化中獲得了利益,對外擴張和擴大貿易是多數英國人的選擇。
在這裡,我要告訴大家,中文世界所流行的說法是,鴉片戰爭由當時的英國駐清國商務總監義律策劃,並由港腳大商人顛地所鼓動,於是英國政府悍然對清國發動了侵略戰爭。這些說法並不符合當時英國對外戰爭的基本議事流程,更重要的是,這種說法是在故意扭曲當時英國的民意。之所以有這些說法,是因為,在極權社會,他們的議事流程和戰爭決定就是那個樣子的。具體說,他們認為欽差大臣林則徐能做的事情,貿易總監義律也能做;清國官員坦然接受商人的賄賂,英國官員也必然如此;中文世界對鴉片戰爭中英國的那種描述,正是出於極權理論在英吉利身上的臆想。如果親愛的讀者以前也是這樣想的,那我必須告訴你,用這套極權理論看待現代民主制度或分析現代文明社會往往會有極大的偏差。
第四、在英國這種民主體制下,幾乎沒有哪件事會出現“萬眾一心”的局面,鴉片戰爭的決定也不例外,國會中依照慣例一定會出現激烈的爭吵,從史料中,大家可以看到當時的場面。反對戰爭的一方指出,鴉片走私是不道德的,是違法的,是令英國蒙羞的。這些觀點應當能讓清國人非常舒適,但是令清國人遺憾的是這些反戰的意見並不是站在清國的視角,他們是從英國利益的角度出發,主張堅持用和平的手段,慢慢感化清國早已僵化的體制。而主戰一方的意見也很清楚,就是英國必須維護自由貿易的原則、必須懲罰對自由貿易發起挑戰的清國、必須保障外國商人在清國的基本權利等。在他們看來,只有武力才能讓破壞平等貿易的一方懂得遵守秩序的必要。在英國國會,這兩種意見旗鼓相當,最後,主戰方以微弱的優勢獲勝。大家應當知道,英國人並不是大家想像中的那麼好戰或野蠻,他們最終選擇戰爭經過了相當的掙扎。
當然,英國最終選擇戰爭,並沒有我說的這麼簡單,執政黨與反對黨的爭鬥,國王在其中起到的微妙作用,都會影響英國的最後決定,但是,所有這些決定,都要經過人民的最終考驗,因為英國人民手中的選票不是每個政客所能左右的。
我在這裡,並不想說英國的決定是對是錯,我更想告訴大家,當年的戰爭決定是如何做出的,以及面對如何看待歷史事件的問題時,應充分考慮不同的國家、不同的制度、不同的文化背景等因素造成的影響。這樣做,便可以大大減少我們在歷史畫卷面前的很多困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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