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n going eviction
我有一个已经住了六年的租客,现在正在准备上庭驱逐。她前四年还是准时交租的,但是大概两年前吧,就是她生了个小孩,然后小孩是要住ICU,又是Covid, 就有八个月都没给我交房租然后我要赶他走,他说你不要赶我走,我马上把钱都交都补上,然后呢,他的房租是2300一个月,他说他愿意给我3000块钱一个月慢慢补上,我说那可以。
然后呢,她总共欠我差不多15,000,然后他补了大半年吧,大概七八个月之后又开始不交了,而且每个月都要我反复催才勉强交,然后最近三个又不交房租了,我就请律师,现在他已经收到出庭日期了。然后她联系我,她说愿意补上过去三个月的房租,然后求我让她住到明年一月底。她说她的小孩要用呼吸机,她在外面找不到房子,像我这么大的房子,那就是新的四房两厅的房子,2000多米的房子,他说他现在用我的这个价钱在外面出一个公寓的都找不到。说让我给他点时间,最好是给他一年时间,起码也到一月份。,我看着她还是挺可怜的,我又怕那个到时候真的开庭的时候,那个法官又同情她,,他说他现在愿意跟我的律师鉴一个合约把过去欠我的钱,就是在最近的三个月欠我的租金都交上,然后每个月按时交租,一直交到一月份,然后搬走。大家说这个可以吗?律师说最好不这样子,他说还是最好是要上法庭,要法庭把他赶走。我是不想再让她住在我这里了。大家有什么主意呢?是上庭,还是撤销上庭在底下让她跟我律师签一个叫什么stipulation ?我从来没上过庭,觉得好害怕。请大家帮我出出主意。谢谢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