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伊斯兰教对“叛教”(即改变信仰)的仇视看其与“宗教自由”理念的不兼容性
伊斯兰教,最大的问题是没有经历过宗教改革,所以和现代社会格格不入。且不说现代的“政教分离”在一些伊斯兰国家尚无法执行,就连“宗教信仰自由“这一现代社会的基本理念,都是无法与之调和的。
宗教信仰自由,其中应有之义就是你可以改变信仰,皈依其他宗教或者退出一切宗教,而不受到任何处罚。
但是根据伊斯兰法,直到今天,脱离伊斯兰教(即所谓“叛教”)仍然是大罪一桩。根据维基提供的信息:
https://zh.wikipedia.org/wiki/%E5%8F%9B%E6%95%99_(%E4%BC%8A%E6%96%AF%E8%98%AD%E6%95%99)
”在伊斯蘭法(沙里亞法),共識是男性叛教者必須被處死,除非他有精神病或是非自願情況的叛教,例如性命受到迫切威脅。根據遜尼派的沙斐儀派、馬立克派及罕百里派教法學說,女性叛教者必須被處死,而根據遜尼派的哈乃斐派學說及什葉派學者的說法,女性叛教者須被囚禁,直至她重新信仰伊斯蘭教為止。[19]“
“時至今日,在沙地阿拉伯、索馬里、卡塔爾、也門、伊朗、蘇丹、巴基斯坦、阿富汗及毛里塔尼亞犯叛教罪可被判死刑。”
如果您以为生活在西方自由世界的穆斯林对此的看法会完全不同,那您就太乐观了。
“2007年的一個調查指受訪的英國16至24歲穆斯林有36%認為改信另一宗教的穆斯林應該被處死,而55歲以上的人有19%支持處死。[53]同年英國聖公會一位主教表示擔心在英國改變信仰的前穆斯林的人身安全。[54]在英國的退教者被當地穆斯林不斷滋擾的事件也有發生過,[55]而一些英國年輕退教者在告知親人自己不再信仰伊斯蘭教後遭受恐嚇、排斥甚至人身傷害[56]。”
尤其值得警惕的是,在英国,年轻的穆斯林反而更加遵循原教旨。这让我们不能不反思:西方社会在帮助他们接受自己的价值观上到底做了些什么??穆斯林当街砍人的事件,难道纯属偶然么?
我们应当用先进的文明去改造落后的,而不是以“自由”的神圣名义对其听之任之,让他们把我们带回中世纪,最终失去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