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小平在起落中如何使用汪东兴
邓小平在起落中如何使用汪东兴
汪东兴是谁?不重要!重要的是邓小平在《落》的时期可以使用汪东兴来传话、带信、办事。而且还一定能办成。没有汪东兴在这个职位上,还有李东兴、张东兴存在。邓小平就不会使用汪东兴了。这是重要的。
先看一段走资派邓小平在《起》后的时代先逼走华国锋,邓小平篡权成功后刚上台,有一次在中央政治局召开生活会的时候,邓小平对汪东兴就破口大骂:“汪东兴几乎每一次开会都要出来唱唱反调,已经充当了我们中心工作转移和平反冤假错案的绊脚石了。对任何问题都要说三道四,好像你汪东兴什么事情都知道似的…”。汪东兴在这个职位上,所见所闻可不是什么事情都知道一点吗,只是己经判变投降的汪东兴在会上发表一些不同意见而已。然而在邓小平眼里己经是绊脚石了。不久之后汪东兴被邓小平连骂带逼地下台了。想当初帮助邓小平的事刚过。却不知走资派邓小平是个实用主义者、机会主义者、利己主义者。想使用你的时候不择手段,没有使用价值了就翻脸不认人。即使是对邓小平有恩之人,一旦伤到邓小平利益时,邓小平是一个必定会将你致以死地而后快之徒。
在四川省广安市邓小平故居陈列馆首次向公众展出了邓小平1970年10月17日、1971年2月3日致汪东兴的两封信。一封是请求将被迫害致残的儿子邓朴方留在医院继续治疗,一封是请求将邓朴方接到江西护理。
邓小平在其中一封信中写道:“东兴同志:又为我的大儿子邓朴方的事麻烦你。邓朴方现在的情形,我的妹妹邓先群最近去看了他,把情形写信告诉了我们。现将她的来信附上,不赘。我上次给你写信,希望邓朴方能够继续治疗。现在既然无法继续治疗,清河疗养院的条件又是如此,我们做父母的,在情感上不能丢去不理。所以我和卓琳再三考虑,觉得还是把邓朴方接到我们住地,同我们一块生活较好。当然,把他接回来,我们三个老人在护理上是有困难的,因为他上下床都要人帮助搬动的。如果组织上能批准我们,有一个人帮助我们买买东西,做些什务,同时护理一下邓朴方,那我们是非常感激的。如果组织上认为这个要求不合理,那我们夫妇也愿意自己料理邓朴方,因为这是我们不应回避的事情。不管领导上是否批准有一人帮助我们,我们决心请求组织上照上次的决定,派人把邓朴方送来南昌,恳请领导批准。如果领导上批准,请早点告诉我们,好做准备,免得临时仓猝。静候你的指示。”
邓小平给汪东兴的另一封信:“东兴同志,好久没写信了。由于主席的关怀和你的帮助,我的两个最小的孩子毛毛和飞飞上大学的事已经解决了,毛毛进南昌医科大学,飞飞进南理工科大学,学无线电专业,学校选拔通知二十天前就收到了……两个孩子得到这样的照顾,我们只能对主席和党表示由衷的感激!我们的情形一切照旧,不过我的继母三天后就要去天津帮助我的妹妹生产和带小孩,她七十几岁了,身体一年不如一年,几年来,在我们家里很劳累,所以我们劝她去天津住一时期。她走后,两个孩子上学了,家里就剩下我和卓琳,照护一个残废大儿子,因此,我暂不能去工厂劳动,必得在家做事(卓琳身体也不好)。我们想请一个人做做饭,特别帮助照顾残疾人,已向领导提出。据说找人不易,工资较高(三十元以上),且看找的结果如何。没有别的,就怕我和卓琳万一有一个人生病就难办了。我的大儿子邓朴方接过来近一年了。一年来的观察,他的腰身以下虽然完全没有知觉(大、小便也不自由),但机能似乎并未完全消失。据说,在医院诊断时也对此存疑,并曾有施行大手术、打开看看的拟议,后因送到救济院而未果。
我们总希望还能有一次医治的机会,如果有可能再送回医院治疗,或施行手术。对此,我实在不好意思向党提出请求。至于我自己,我仍然静候主席的指示,使我能再做几年工作。在生活上,我希望能在北方了此余年,这里的夏天,对我们都太不习惯了……。“
1970年2月9日,邓小平在给汪东兴的信中写道:“12月上旬,我的小女儿毛毛回来了。1月初,我的小儿子飞飞也回来了(他们即将回到劳动的地方去)。我们同他们两年多不见,一旦相聚,其乐可知。本来,我们曾希望两个大的孩子(邓林和邓楠)也回来聚一下,她们没有请准假。好在她们回来的机会是有的。”
“我的大女儿邓林来信说,他们学校即将分配工作,她已向领导请求改行(即不做美术方面的事,因她本人搞美术是不行的),要求分配到一个工厂中工作。我们对她也是这样希望。加之她已有28岁,本身条件差,至今还没有对象,本人一身是病,所以在农村是很困难的,即使在工厂顶班劳动八小时,也似有困难。如能分配一个技术性的工作,如收发、文书、保管之类,对她的身体比较合适。这件事,在北京时曾向你说过,如有可能,恳请予以帮助,至为感激!
再,如能将她分配到同我们靠近些(如果我们长期在南昌的话),则更是我和卓琳的最大奢望了。”
“从今年1月份起,中央给我们的生活费是每月205元。1月份,曾请省革委会负责同志向你请示,这个数目是否是我们今后长期的固定的生活费用,未见复示。前几天,又收到2月份的,还是205元,我们当即了解这是新的规定。我们当照此规定,重新安排自己的生活。当然坦率地说,这个数目对于我们这个九口人之家(我们夫妻,我的继母,五个孩子,还有一个卓琳姐姐的孩子也是我们供给的)是不无困难的,因为除邓林已有工资外(她本人病多,最多只能自给),我的大儿子邓朴方在医院每月需要35元左右(吃饭25元是医院规定的,抽烟及零用约10元),两个大学生每月30元左右,三人即需约90至100元。我们在南昌的三个人,只有100元开支。此外,我的小女儿毛毛、小儿子飞飞在公社劳动所得,只够吃饭,其他需用也要适当补助。再者,我们还得积点钱作为孩子们回家的路费(路远,每人来往约需100元左右)和回来时的伙食费(回家来总要改善一点伙食),以及每年总要补充一点衣物、日用品。这样算来,当然是紧的。但是,党既然作了这样统一的规定,我们没有理由提出额外的请求,自当从我们自己用的100元中,每月节约二三十元,积起来作为他们每年回家一次的路费。新的生活总会习惯的。”
“小孩子回来一次花钱太多,也很不容易。将来希望能先将毛毛调到能够靠近我们一些的地方。”
1970年9月13日,邓小平在给汪东兴的信中,又一次提到了儿女们的事:“我和卓琳的情形,同过去告诉你的完全一样,每天上午到工厂劳动,下午晚上,读书、学习、看报、听广播,还做些家务劳动。除了去工厂外,未出院门一步。每天上工厂,有干部黄同志跟同。我们的生活日用,由黄同志和一战士帮助,所以没有什么困难。劳动成了我们最大的一种需要,虽然在盛暑,我们也坚持到工厂。在自己院里,还种了点菜蔬。我们对外没有别的来往,只同几个小孩通信。在医院的大儿子邓朴方,据说治疗方面有一点进步,过去非用人工挤掏,不能大小便,现在能自己小便,勉强能大便了。这使我们很高兴。他的生活由中央办公厅直接照顾(据说每月30元,伙食25元外还有5元零用,很好了)。大女儿邓林仍在河北宣化,他们学校还在搞运动,不知什么时候才能分配。如果分配工作的时候,我们夫妇仍希望你能给以帮助(上次信提及此事)。其他几个孩子,都在农村劳动,一个在山西忻县,一个在陕北富县,一个在汉中宁强县。”
1970年9月,邓小平突然接到通知,说组织上认为邓朴方病情有所好转,决定出院,由一护理人员送来南昌同他们一块儿生活。
这个消息对他来说,太突然了。儿子病情究竟好转到什么程度、是否还需要继续治疗?在这种情况下,邓小平没有别的办法,只有写信给汪东兴。
1970年10月17日,邓小平给汪东兴的信:“从邓林那里得知,邓朴方治疗确有进步,已可以自己小便,虽还很困难,但勉强可以自己大便。但是据我们揣想,他下半身还是完全瘫痪的,一切行动还要人搬动,不会好得这样快。如果邓朴方还是瘫痪的,行动必须有人帮助,来到我们这里,我们又有什么办法呢?我们现在是三个老人,我的继母七十几岁了,我67岁了。卓琳虽只有55岁,病很多,身体还不如我们,高血压较严重(最近低压又由100上升到116,高压180),心脏病也在发展。我们是没有能力照顾他(朴方)的。更严重的是,我们深切地期望,邓朴方能够治好。现在病情既有好转,如可继续治疗下去,必能渐见大效。所以,我们恳切地希望他能在现在的医院里继续治疗下去。以我们现在的条件,不知如何是好,只能要求你的帮助,要求党的帮助。”
从信中可以看出邓小平当时焦虑的心情。如果儿子真来江西,不但他们三位老人无力照顾,儿子唯一获得治疗的权利也将丧失。
几个月后,邓朴方还是被赶出三〇一医院,送进北京社会救济院。得知此消息后,邓小平再次给汪东兴写信。
“东兴同志,又为我的大儿子邓朴方的事麻烦你。邓朴方现在的情形,我的妹妹邓先群最近去看了他,把情形写信告诉了我们。现将她的来信附上,不赘。我们上次给你写信,希望邓朴方能够继续治疗。现在既然无法继续治疗,清河疗养院的条件又是如此,我们做父母的,在情感上不能丢下不理。所以我和卓琳再三考虑,觉得还是把邓朴方接到我们住地,同我们一块生活较好。当然,把他接回来,我们三个老人在护理上是有困难的,因为他上床下床都要人帮助搬动的。如果组织上能批准我们,有一个人帮助我们买买东西,做些杂务,同时护理一下邓朴方,那我们是非常感激的。如果组织上认为这个要求不合理,那我们夫妇也愿意自己照料邓朴方,因为这是我们不应回避的事情。不管领导上是否批准有一人帮助我们,我们决心请求组织上照上次的决定,派人把邓朴方送来南昌,恳请领导批准。如果领导上批准,请早点告诉我们,以便我们好作准备,免得临时仓促。静候你的指示。”
1971年夏天,邓朴方获准到了江西。1972年,邓小平的小女儿毛毛和小儿子飞飞被分别安排进江西医科大学和江西理工大学学习(原文如此),令邓小平和家人喜出望外。4月22日,他再次提笔给汪东兴写了一封信。
“东兴同志:好久没有写信了。由于主席和你的帮助,毛毛和飞飞进学校的事情已经解决了,毛毛进南京医科大学,飞飞进南昌理工科大学(学无线电专业),学校选拔通知二十天前就到了……两个孩子得到这样的照顾,我们只能对主席和党表示由衷的感激!我们的情形一切照旧,不过我的继母三天后就要去天津帮助我的妹妹生产和带小孩,她七十几了,身体一年不如一年。几年来,在我们家里很劳累,所以我们劝她去天津一时期,比较松动一点。她走后,两个孩子上学了,家里就剩下我和卓琳,照顾一个残废的大儿子。因此,我暂时不能去工厂劳动,必得在家里做事(卓琳身体也不好)。我们想请一个人来帮助做做饭,特别帮助照顾残废人,已向领导提出,据说找人不易,工资较高(30元以上),且看找的结果如何。没有别的,就怕我和卓琳有一人生病就难办了。我的大儿子邓朴方,接回近一年了。一年来的观察,他的腰身以下虽然完全没有知觉(大小便也不自由),但机能似乎并未完全消失。据说,在医院诊断时也对此存疑,并曾有施行大手术、打开看看的拟议,后因送到救济院而未果。我们总希望还能有一次医治的机会,如果有可能再送回医院治疗,或施行手术。对此,我实在不好意思向党提出。”
1976年后,邓小平对卓琳说:“因为我们的事连累了孩子们,今后我们要对他们好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