欺人与欺天:论言论自由的边界
言论自由是一种自由。既然是一种自由,就要符合自由的边界限定:在不伤害别人,不危害整体的前提下的自由。
比如行为上,人人都有打自己嘴巴的自由,但没有打别人嘴巴的自由。
言论上,人人都有吹牛的自由,但是没有诈骗的自由。
有人说言论自由包括撒谎的自由。不知道这是哪本西方经典或者法典里的说法,反正在人类自由的标杆国度,美丽坚挺国,俺没听说过。对警察,俺听说你有沉默的权利,却没听说过撒谎的权利。在国会,俺听说过伪证罪,却没有听说过伪证自由。
也就是说,在美国,撒谎,不是一定被保障的自由。
麦当劳发免费食物,你要说家里人多要领吃两百个汉堡半吨可乐,俺不知道你这个自由能不能得到保障。
但在海关,法庭,FBI,你要故意隐瞒或者误导执法人员,俺确定这个自由没有保障。
所以,鼓吹“言论自由包括撒谎自由”的朋友,准备好至少一半的脸来欢迎自己的巴掌吧:
左脸:美国言论自由。
右脸:美国法律不容许谎言。
巴掌:撒谎自由是言论自由的一部分。
如果你鼓吹的是对的,那么美国是没有言论自由呢,还是美国的法律违背了言论自由呢?
事实上,撒谎不是美国保障的自由,也不是任何正常的制度保障的自由。
西方媒体撒谎是有条件的,那就是对没有能力反抗的对手撒谎,或者编织散布打击对手的谎言。
你要不信,编造或者散布一个对创总有杀伤力的谣,或者是对马斯克的股票有杀伤力的谣,看看他们给不给你这个自由。或者,他们乐意忽略你,你可以造。但思维正常的朋友都可以想象一下:美国法律会保障他们不受谣言侵害的权利,还是会保障你造了谣而不被追究的权利?
鼓吹谎言是言论自由的朋友,俺猜是把自己逼上绝境了:一方面,他们坚信美国的制度不能错,美国的媒体的行为不能错,另一方面,他们也知道美国的媒体撒谎成性。知道撒谎又不能说错,怎么办?只能拿撒谎是自由的一部分来打圆场了。
只不过,这个圆场打得太草率,忘了美国只允许对别人撒谎,不允许别人对自己撒谎了。
如果放下维护偶象的压力,稍微活动一下正常思维,就可以明白:言论与行为的自由的边界都是一样的:不能伤害别人。这是最简单的准则,也是最抽象最高级的准则。无论是对自己,对周围的人,对司法系统,这个原则是一贯的。
你不敢对FBI撒谎,因为你害怕严厉的惩罚。
但你却敢对网友撒谎,对身边的人撒谎,因为小谎无伤大雅或者因为他们没有办法施加惩罚。
这说明你根本不知道自由是什么,就别再咬文嚼字谈自由了。
因为最后的审判来自良心,天或者上帝定下的标准。
真正的自由是诚实无私,是面对良心的诘问时坦荡光明。
真正的惩罚与奖励来自自己的良知。
自由与反自由,最终的裁判不是法庭决定,而是自己的道德与良知。
不敢冒犯人间的权威,却敢于、乐于欺骗良心。这不是颠倒、悖谬吗?
颠倒悖谬的思维,害怕的不过是权势,对良知没有一点儿认知也没有一点儿敬畏。
这样的状态,他们追求的,能是什么呢?
这样的心思,能有什么思想,什么自由呢?
所以,对良知负责的人,对执法者不撒谎,对普通人也不撒谎。因为他们不是根据权势来决定,而是根据先天在心的道德律令。
这才是真正的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