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国285.无效协议、巧妙轰我
从上面的故事反映二儿已在司面前失宠,不再处处保护他,想着他。因为血缘关系,当然比对我要好得多,但已经大大失掉在司心目中的地位。
为何大儿出现?
司带妓女走,我总想她应当照顾司一辈子,这个房子不应当马上给破山。她应在那边干几年之后再给。这个房价只是个数字不决定要干多少年。我对形势判断错了。
2012年六月一日大儿开车来纽约,住二儿处,开车来看我,约定第二天和我聊天。
这一天我俩主要是互相交换意见及他给我讲上帝。
我问他对破蒂的看法。他说不知谁是破蒂。我说司已经告诉我带破蒂去,不许告他。为什么不承认?他硬说父亲没有带任何人来。我问他来纽约这段时间谁在照顾司?他说他的大儿照顾。因为其夫人去看她自己的父亲。我问他大儿会做饭?他说不做,去买。反正没有几天。
真不知为什么两个儿子都不承认有妓女?是否父亲玩妓女,子女没面子?
我把和司住在一起后发生的事情大致做了介绍。把他父亲有玩女人的嗜好,不满意我的性器官和我的性生活,我只好允许他去找其他女人。
大儿说这是我的最大错误,不应当允许他有其他女人,这使他没有任何约束。我说实在无力约束他,因为他对我的性无兴趣,多次谈话不起作用,他成人之后的五十多年长期玩女人的嗜好,我个人是没法纠正的。他的医生也不愿提醒,只能随他去。
司乱伦,曾想把二儿媳当做性伴。大儿听后一句不说。这就是他们的爹。可能其母也会说一些。
由于其父的这个坏毛病,和破山看中了这个大房子,破山要用妓女身体来换大房。
他听后说:不知谁是破山,没有这回事。就是其父身体不好,接他去,愿意照顾他终生。
我心想说得多么好听,拿到100万美元多带劲!就是不承认要马上给破山腾房。
我是司的合法夫妻,绝不离婚。希望他能帮助。
他同意我们不离婚,他们哥俩也不会同意其父离婚后再结婚。
我说:这时房市低迷,我住在这里,升值后再卖。
他同意住在这里到升值好价钱再卖。
似乎谈得很友好,直率。但我明白他在给其父洗清问题,不能说其父违反基督教义,所以必须坚决否认有妓女这回事,更不能承认为那一根棍把大房子玩丢了。
关于不离婚这正是他需要的。因为将来我的生活费来自别人不能拿的其父的全部社安金,不用考虑我将来的生活。
另外我很傻,不和他们争财产?如果离婚,他父亲又自由了,可以和任何女人结婚,他是否还可以这样掌握其父的所有财产?
最后突然问我知道一个人名吗?我说没听过。他就不再说了。
大儿主动说给我两千美元的月生活费。用其父的社安费和伤残费的部分来支付。由于这个钱在两人联合帐号上,我可以自己拿到,不用他每月寄来。
我要求写下来,签合同。他同意。当时看对我安排不错。心里很安定。这个房子可以继续住下去一段时间,如果没有这个房子住,这个数目也可以租个房子住,不用住地下室了,还能有钱花,又不用伺候有什么不好。
但不久,几个房地产公司找我,要求让他们公司来卖这个房子。我说不卖呀。他们说正在谈价钱,他们可以卖到55万美元。但这时他们正在谈的价钱是四十五万。
开始我都不信,因为两个儿子都同意我住在这里到房价涨起来。怎么不到一个月就要卖?马上打电话问大儿。
大儿说这是其父的要求。虽然房主名是他们两人,但财产是其父的,一切要按他的意愿做。我问卖谁?多少钱?他又重复那次说的人名。卖价是四十五万。由于破山只给三十五万,这时涨了十万。司的阿Q 精神认为赚了,马上要卖。我说几个房地产公司都保证可卖五十五万,为什么不能再等一下,他说他父亲不能等了。
后来我到房屋管理处去查,发现大儿就是为卖房子签字而来的。早已订好。他只字不提,就是故意骗我,糊弄我。怕我提我今后住房问题,很生气。讲了那么多的上帝,怎不按上帝旨意办事?!他是假信徒!做牧师是挣钱的手段。
这时我才明白那些找我的房地产公司,早就知道这个买卖正在进行,只是想从我这里争取卖房的可能性罢了。
孙子透真情,取走贵重东西
大儿走后不久司的大孙子来了。他说是祖父让他来拿东西。我夸奖他能照顾祖父,他说只是偶尔陪他散步,我说在父母不在家时还给他做饭,他说他不管,是司带来的女人照顾。这个孙子马上说漏了,承认司带妓女去的。
他首先把一盒银餐具取走,这套东西我从不用,因为银器难伺候。拿走饭厅大吊灯。我让他把地下室的另一个也拿走。带走几个成套的餐具、漂亮的茶具等全部有点价值的东西。司的照片,和墙上挂的照片、装饰物件等。
最后我指定一些地方,让他随意拿,因为其姐已成家,他将来也成家。把能用的都拿走。所以走时高兴地装满一整车的物件。
对我的最大收获是证实妓女在那里。
私人协议,一纸空文,不接传票、不上法庭
我让大儿把已口头保证月生活费写成协议。要签字、公证。他迟迟不做。不久二儿通知我房子卖给了妓女的姐夫。我猜这是怕我告,不敢用破山家人的名字。
我对二儿说必须签协议才会走 ! 二儿说签和不签都一样,还不是司说了算。我说有个文件总有个说头。
拖了很久才寄来。最大的问题是没有有效期,我要求管到我或司其一死亡。大儿勉强同意,我和二儿去银行盖了公证章。经过一个多月的努力,这个协议才困难地出炉,说明它只是为轰我走,保证顺利地给破山腾房子,不会执行多少年。
告诉老人中心的负责人后,她说它没有任何法律效力。不能保证给我钱。我又到地区家庭法院去咨询。法院让我写申请、发传票、开庭来确定这个协议。
我照做了。据说他们不接传票、开庭那天就我自己,他们不参加。我也不想花时间斗了。这样斗身心很累,对身体不好,爱给多少就是多少吧。
每月政府发钱那天,一早急匆匆地跑到银行取钱。开始一年不错。每月两千。我在年节和他生日时都写信或寄卡片问候,但每次做后,给我的生活费就减少,似乎我的问候成了提醒他我的存在。
他们给我生活费的情况是两千美元只一年,然后降到一千五,一千元,最后是五百元。不停地减少,只给五百美元的几年,房租都要自己垫上。生活很是拮据。9年总共是十万美元,正是2007年大儿对我说拿十万美元走人的数字,也是2008年律师咨询的数目。如果那时不忍,就这点钱怎样生活?
大儿掌管其父的所有钱,不想动用他能掌握的钱。平时的花销都是用司的社安金、伤残费,司离开时每月这两笔钱的总数只是2000美元多一点,他去世时涨到总共2200美元,需要做的事情,除付我赡养费外,用它付每月妓女往返机票、车马费,请当地的保姆等。所以赡养协议只执行一年,轰我走已经完成任务。不执行我能做什么?!钱是人家的,只能被人摆布。
当朋友知道他们不执行协议后对我说,上网来抢钱,我和他大儿谁先拿,就是谁的。我否认了,钱是他的,最多做一次,他让政府寄到另一帐号,我就分文没有了。
每次都是他先拿,剩多少是多少。就这样忍了九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