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国250.丢、增衣物,太叫真了
白衫在哪
由于换锁、半夜不睡觉盯着、恢复出去跳舞等,他们做爱地点变了。我当时不知道。后来发生了下面的事引起我注意:
我女儿送给司一件乳白色套头衫,非常合身,穿上显得人很精神,帅气,成了他的礼服。只要有重要活动一定穿它。
马克舞场的新年舞会是我俩最爱,每次必穿这件,但这天他穿一件深蓝色的套头衫,我问为什么穿这件?这件显得很旧,还是白衫好。说着我到他的抽屉中寻找。
翻遍所有地方,包括地下室,三楼办公室、床铺、沙发、椅子等一切可摆东西的地方都没有。我问他放什么地方了。他说我洗衣,收衣服,为什么问他!我说如果我收,那就好找,说明他穿出去了,所以不在原位。
他这次气得满脸通红,说就在家里。我让他找,他说他眼睛不好,看不见。他强词夺理地说我故意找茬不想让他去跳舞。所以拿这件衣服说事。我说真找不到,当然可穿这件去,但为什么衣服会丟呢?他说没丢,是我没找到,我让他和我一起再找一遍,他就是不去。我明白他知道衣服在什么地方,但就是要说我没找到。
他的表现让我马上明白衣服在妓女家。我开始又一次和他严肃谈话。我说,我和他都知道衣服在什么地方。去人家为什么会脱衬衫?一般只脱外衣,不会要脱到这个程度吧。还不想承认这个妓女的存在吗?
他仍然那句话是我的想象,我说是我把这件衣服想丟了?他说我故意找茬,把衣服藏在哪了!我说,为了去跳舞穿得好一点才找衣服的?为什么我要找茬?
我又重复允许他和她是性伴,但要注意他们家的目的是抢房子,不要把自己的钱财为了一根棍(阴茎)丟光了。
这次他几乎要举手打我了,突然他明白不能打我,马上说他不去跳舞了。这一大吵,我也被吵得没有去跳舞的兴趣,过年的舞会由此耽误了。
事后很后悔,明明知道他不会承认,还说什么?!应当按美国两位女士、和律师说的做。
接着又发现褐色大毛巾、小毛巾等物不见了。
经过一段时间,这些东西又都陆续出现。特别是这件白衬衫,连续五天给他铺床时,仔细搜索,都没回来。我直接和破山要,请务必送回。换洗床单时发现藏在被单里。司又说是我没找到,我说是我向破山要回来的。
几十顶新帽、谁的衣物
司只有两三顶很旧的纽约棒球队的鸭舌帽,但有这个妓女后这个帽子有三十多顶,都是新的。我问司原来一顶帽子用几十年,现在一顶就用一两次,而且不都是纽约棒球帽。他说他有钱,想怎样花就怎样花。
我明白是妓女为不让邻居感觉她是“常客“,所以不停换帽子,进、出用不同帽子和装束。
她经常穿和我同色的衣服。例如我有一套天蓝色西服,她也有一套。冬天我穿黑晴纶棉大衣和红帽子,她也穿成这样,尽量让邻居觉得只有我一个女人出出进进。
在给司叠衣服后看见几件和司一样的汗背心,但尺寸极小。我故意递给他穿,他气愤地把他塞在抽屉的最下面,我问这是谁的?谁在这里脱掉这件衣服?他不说话了。
在地下室放他大衣的柜子里,有一件没见过的短夹克,司是穿不进去的。二儿回来,问是他的吗?他说不是。我让他看了这么多小衣物、帽子,他一句不说。说明他承认父亲有外遇,但不能支持我。
在放包装纸的柜子里,由于我不用,这十年就是我来之前打开的那三四盒,这时柜子放满了各式各样的。有打开用过一两次的,有的没打开。说明我不在家他们做饭有剩就打包回家,不让我看见。
我吃饭的两个专用塑料碗碟,不见了。我问他,他不说话。大概是端饭回家拿走不还了。
更有意思的是妓女和他不做爱显得很无聊,玩他固定在窗台上的削铅笔机器,削了一大把,我拿给他看。他不说话。过了一会说是他削了好几天。我说没有人用,为什么做这无用功?他说削了就会用。其实一直放在那里没人用。
看来他们两个常出去玩。一次他说我拿走他的钥匙。我说我有自己的为什么拿他的?并质问他是否给妓女了?他一听觉得这样不妥,让我去看他的大衣兜。跑到地下室翻他所有大衣的兜,在他当礼服用那件兜里。我拿回来给他,问什么都看不见,还能穿这样漂亮的衣服出去?!怎样出去的?和谁上什么地方了?他哑口无言。
DNA检查
每次给他铺床得到的黑长头发拿给他看,他一声不吭,有时会说是我的。我让他看长度不同,和我头发的手感不同,他不回答。
有一次我进入厕所,一股极臭的味道喷出来,马桶干净,发现在澡盆外边沾着一大坨脏东西,我用手纸把它捡起,仔细一看这是妇女的白带,但它的颜色是黑色夹杂红黄血丝,恶臭,我拿给司闻,让他拿,他甩手不去碰它,说明他知道这个东西。这是他弄到那里的。我分析,他眼睛不好,在清理自己阴茎时清不掉,甩到澡盆外侧。他看不到,所以没有扔掉,这时被我发现。
我去看妇科医生时说起,医生说至少她有严重阴道炎。才会如此恶臭和颜色。
展示给他如此之多的实物,他都不承认,这说明,他就是耍赖、不可能坐下来好好谈谈了。我的第一个设想失败。
我曾去找DNA 的检查单位。他们说如果是测亲子关系,要有申请信,要见到需确定关系的两个人。批准后可测。如果要查妓女,不能像我这样拿给他们查,而是需要法院、律师的申请报告,双方律师认可,才会做。
我收集实物只能证明这个家除我和他两人外,还有其他人,但不能说明是谁,和来干嘛?也就是说只能进一步证明给自己看,没有任何法律效力。
为什么我总想抓出来呢?因为我周围的中国人,包括我的家人都不相信他玩妓女,我不仅要让司承认还要让我的朋友,家人认为如此。
现在来看这实在是浪费精力和时间。为什么非要大家承认呢?
后来才懂得,不承认的人有不同的原因。一种是认为司没有玩妓女。一种是让我不要总去钻牛角尖证明此事,重要的是自己过好自己生活。第三种认为家里出事,不要让大家都知道。他们说没有,就是想事情不要再扩大了。但我这个叫真的性格,决不罢休,非要证明个水落石出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