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和累进制选举
最近的两个国际事件,进一步显示了联合国已经近乎名存实亡。一个是G7会议的大放光芒。一个是台湾加入世卫努力的再次失败。
联合国的一国一票制和五常的一票否决权,在二战后倒不失为一种不错的妥协。毕竟两大阵营当时也算得上旗鼓相当。互相拆台也影响有限。毕竟真正起作用的是华约和北约各自内部的谈判。联合国是两大之间的斗争与妥协的地方。本质上各有一票罢了。
冷战以后,一方压倒了另一方,反而使得联合国更难有所作为。因为弱势的一方基本没用希望成事,但是足以坏事。所以没用了双方交换成事的条件,只剩下了想成事的和想坏事的。而坏事容易得多。结果联合国越发一事无成,成为混饭吃的官僚机构。
这其中的主要问题就是联合国的投票权分配十分不公平,没有和各国的实际贡献和影响力挂钩。所以解决问题的方向应该是按照世界联合政府的方向改进。
小国一票,中大国则按照人口地域经济规模等划分为若干省州地区,一个地区一众议员票。另外主要拨款国按照拨款的比例,获得相应数目的参议院票。这些票可以以大国或者国家联盟为单位代持。一般议案半数通过,重大议案要三分之二通过。这样可以保证有深刻分歧的议题,依然有事实上的否决权。但是又不能一意孤行阻挡大势。
同样,一人一票的所谓先天平等也是违背事实的。个人贡献和影响力也是应该考虑的。即所谓不纳税无代表权的双向原则。个人有基础一票的投票权,然后再加上过去两年缴税的累进税率所伴随的附加投票权,再加上对社会特殊贡献的功勋投票权。这样的选举才能真正反映社会的指向,才有可能真正公平和减少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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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文学城-大号蚂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