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日将尽》(The Remains of the Day)
几乎每本书都获奖/提名,终至诺奖 - 石黑一雄的了不起之处,更在于作为移民,并不用母国的文化情境写作,而是始终探讨共通的人性和意义。若读过那种反复以母国文化背景为题的书(no offence),会感谢这种写作的真正质量。《长日将尽》93年拍了电影,Anthony Hopkins和Emma Thompson分饰男女主角,获得8项金像奖提名。先看过电影才读的书,令人惊讶地,发现电影居然完美忠实地拍出了原著的各条故事线、情感微澜、甚至细节。
书以第一人称叙述,达林顿宅邸的主管Stevens毕生追求成为伟大主管。他认为自己的阶层永远不可能攀升到有资格理解世界大事的地位,所以他的理念是通过全心服侍一位为人类福祉而奋斗的主人-而达成这种终极的伟大。他相信达林顿爵爷正是这样一位体现了他所认定的一切高贵可敬品德的人物 - 这位爵爷,怀着美好愿景,致力于用自己的地位和号召力影响当时(二站前后)欧洲各国政要,从而影响国家政策向自己认为的正确方向靠拢。Stevens严守信念,宁可缺席父亲临死这样的时刻,在专业素养的边界与宅邸的女管家Kenton小姐建立起似有若无的情谊。Kenton在与Stevens克制的交流中,偶尔流露出女性的感性和柔和,但在暗示无望后接受了旧部的求婚,踏上不甘的人生分叉。多年后Stevens回想Kenton小姐做决定的那个时刻,觉得这也是文学史上最动人的时刻之一 - 隔着门和走廊,虽然看不见听不到,他却从心底知道,Kenton小姐在门后哭泣。
但是,那些赋予生命意义的事物,在时光面前会褪色吗?爵爷奈何美好初衷,却被纳粹利用,声败名裂而逝,庄园的时代也逐渐淡出历史舞台,上了年纪的Stevens怀着Kenton小姐可能重回庄园就职的小心思,休假6日驾车去探她,整个行程思绪万千,每日成书一章。书是1989出版,算下来当时石黑一雄才35岁,那么年轻的作家,却仿佛用了一颗古老的心来处理时间和生命的沉重主题,读起来让人心惊,我们每个人生命所依的又是什么,谁的长日不将尽?而将尽之时,我们如何确信,爬了半辈子的梯子,没有搭错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