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合领社会保险金的最大化策略
夫妻合领社会保险金的最大化策略
如果夫妻都在美国工作过十年以上,可以分别领取自己的社会保险金。如果一方没有收入,或者社保金较低,可以领高的一方的配偶保金(spousal benefit)。
配偶保金最高可以拿到配偶在完全退休年龄(FRA, Full Retirement Age)的社保金额的一半。附表显示了对应不同出生年的FRA。1955年之前出生的是66岁。55之后出生的每多一年增加2个月,直到60年之后出生的稳定在67岁。
社保金可以推迟到70岁开始领取,从FRA每推迟一个月,多拿0.67%,推迟一年多拿8%。55年以前出生的人推迟到70岁可多拿32%,60岁以后出生的推迟到70岁可多拿24%。如果你不急着用钱,这相当于存了一个年利8%的基金。当然晚拿会损失一些钱,但只要时间足够,这些损失会被弥补。每个人都需要权衡自己的情况进行选择,推迟或不推迟,推迟到某一中间点,还是推迟到70岁。
下面三个问题常常有误解:
问题一:配偶保金可以在配偶没有申请社保金之前申请吗?
回答:不可以,申请配偶保金只能当配偶已经开始拿社保金后开始。
问题二:我可以在FRA以前拿自己 的社保金,以后到配偶达到FRA后,转换去拿配偶保金吗?
回答:可以,但是提早领也会让你将来的配偶保金减少。比如62岁开始领取,根据出生年份,配偶保金从最高值(配偶在FRA的社保金的一半)减少30%-35%(见附表)。
问题三:如果配偶FRA之后延迟领取社保,配偶保金会继续增长吗?
回答:不会,延迟领取,配偶自己的社保金每年增长8%,但是配偶保金不再增长,停止在FRA的社保金的50%。
如果夫妻在FRA的社保金相差不多,可以分别拿自己的社保金,互不影响。以下的最大化策略是针对夫妻的社保金相差较大的情形,即一方的社保金少于另一方的配偶保金的一半时。
夫妻中社保金少的一方(A)到FRA时,立刻开始领取自己的社保金。而高的一方(B)则推迟领取。当配偶申请社保之后,再转拿配偶保金。为什么A不在62岁就开始领取呢?因为提早领取不仅减少自己的保险金,也会减少将来的配偶保金,A推迟到FRA之后再领取也不好,因为配偶保金在达到FRA后不会再增长,而A的社保金比较低,增长有限。所以A最好的领取时间点是在FRA。那么B是否将社保推迟到70岁呢,也不尽然。因为配偶保金不再增长,推迟到70岁不一定是最好的策略。推迟到什么时间,和预期寿命有关。下面有一个公式,用于寻找B领取社保金的最佳时间点:
x={2b[f(U+T+S)+fT-1]-b+a}/4bf
a: A 在FRA时的社保金;
b: A从B可能得到的最大配偶保金,所以2b是B在FRA的社保金;
T: A和B的年龄之差,单位是月, 假设A大于B,否则T<0;
x: 待求变量,定义为从A的FRA开始后的月份数, T≤x≤T+U;
U: 从B的FRA到70岁的月份数,表中第三列的数值;
S: 预期寿命;
f=0.67%, 是延迟领取每个月社保金的增长比例。
这个公式的导出来自于A和B的社保金之和可以表达为x的二次方程,然后求极值得到的极值点。x是预期寿命的线性递增函数,随着预期寿命而增加。
例:A、B都是1955年生,A比B大三个月,A的FRA社保金$1200,B的FRA社保金$3000,预期寿命85岁,则从公式得到x=32,即A在自己的FRA领取每月$1200;B在FRA后两年零8个月(68岁零10个月)开始领取每月$3640的社保金。夫妻每月共领取$5140。如果预期寿命90岁,x=62>(U+T=49),表明B应该在70岁时领取每月$3920的社保金, 夫妻每月共领金额$5420。
再考虑一个极端情形,比较夫妻同在FRA领取和在70岁延迟领取,那么B的预期寿命多大时,后者的好处能超过前者。这个计算分两种情形:
A比B大,那么当B的预期生命S = [(3b-a)U/(2bk)+U]/12+FRA时,在70岁领取累积的钱多于在FRA时领取;
B比A大,那么当B的预期生命S = [(3b-a)U/(2bk)-T(b-a)+U]/12+FRA时,在70岁领取累积的钱多于在FRA时领取。
公式中的k是B在70岁领取,每月的社保金增加的百分比,由前面表给出。
当夫妻中收入高的一方死亡后,另一方会得到丧偶保金(survivor benefit)。如果丧偶保金高于未亡人自己的社保金或者配偶保金(spousal benefit),领取的金额会自动转为丧偶保金。丧偶保金不会因为延迟退休而增长,最大值是配偶在FRA的保险金。但如果未到FRA之前领取,会减少很多。丧偶保金的最大化考虑,是夫妻两人都要在FRA之后领取社保金。
另外一个最大化策略是社保金高的一方推迟领取,在此期间,将传统IRA(包括401K)中的钱转到ROTH IRA,减少将来社保金的交税压力。参见“个人退休账户IRA资金的分配和交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