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销社的昨天,今天和明天
文 | 新华门的卡夫卡
前段时间,供销社的“死灰复燃”经过舆论发酵,变成了一个网络热议的话题,来源是10月31日,《湖北日报》此前发布的一则“湖北基层供销社恢复重建至1373个,基本覆盖全省乡镇”的报道,经过多天发酵后登上微博热搜。在许多看热闹不嫌事儿大的自媒体误导下,不少人担心这是要回到“统购统销”的时代,进而渲染为“计划经济”云云。今天笔者顺便来说说这个事情,并给笔者未讲完的“基层治理”问题做一铺垫。
供销社的历史渊源和现状
供销社的历史渊源,要从苏区时期的物资调配和农业合作讲起。经历过物资贫乏时代的人,无论是在城市还是在农村,逛供销社都是儿时记忆中美好的一部分。琳琅满目的小商品,花花绿绿的日用品和布匹,还有散发着浓浓酱油香味的各种调料和酱菜,是回忆中恒久的印记。
但供销社是如何产生的呢?想必大家就不清楚了。供销社模式诞生于土地革命时期的鄂豫皖苏区。1929年鄂豫皖苏区得到很大的发展,随着军事的扩大,引起了国民党蒋介石的严重关注,不仅发起了四次军事围剿,还对根据地进行严密的封锁,根据地物资供应困难,油、盐、布匹等生活物资供应不足。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当时的鄂豫皖创始人、鄂豫皖苏区土地委员会主席、22岁的吴焕先,创设了“供销合作社”模式。在1929年,箭厂河苏维埃政府在箭厂河河埂上创办一个消费合作社,取名为“十美公杂货店”。合作社开始是集资入股,金额不限,每个社员发一个购买证,主要经营柴、米、油、盐、糖、烟、纸张、茶叶、布匹、豆腐、猪肉等。合作社的创立,有效的解决了人们生活问题,解决了部队的供应紧张,也给当地贫苦百姓带来了创收,得到人们的一致欢迎和赞扬。
“十美公杂货店”旧址
随着第一个合作社的成功,吴焕先将这种合作模式推广到全根据地,并深入到白区。合作社还附带情报站、税收点的功能,往往楼下卖货、楼上的房舍则为其他工作人员居住、停歇。而情报人员可以将情报信息在商店内进行交换,税务人员也可以在社里获取相关工作情况,甚至有的合作社直接负责收税工作。
随后,这种模式被推广到全国苏区,1931年11月,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确定由苏维埃共和国中央财政部管理合作社工作。次年,《合作社暂行组织条例》、《合作社工作纲要》等先后出台。1933年12月,为了发展苏区经济,统一合作社的领导,中央在瑞金叶坪组织召开了中央消费合作社第一次代表大会,成立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消费合作总社。当时消费合作社主要是通过统购统销、打击囤积居奇、疏通广大乡村的物流和供需。
回溯场景,我们需要从商业流通和农村供销的视角说起。在小农经济时期,由于男耕女织、自给自足是我国近古以来(明清以来)小农社会的基本形态,就需要集镇的存在。诸如油、盐、技术、铁器等具有技术密集特点的物资,需要在集镇中以商品的形式出现,作为小农生产的必要补充,同时集镇还会附带诸如药品、书籍、戏曲、零食糕点、南北杂货之类的“奢侈品”。缺失了盐、油、铁器和农具之类的物资,小农生产是无法维系的。
但集镇本身又是一种“小农社会的上层建筑”,当打土豪分田地摧毁了小农社会的权力基础后,不能指望其上层建筑仍可以与红军合作无间。故而广泛出现的囤积居奇是一种敌对阶级的必然报复。那么红军自然需要自己掌握物资的供销渠道,而合作社模式也是红军分田地后社会结构的自然生长。也即,合作社是基于土地革命之后自然产生的农业社会商业结构。
新中国建立后的供销社历史沿革,同样内嵌了这个历史脉络。1950年7月,中央合作事业管理局召开了中华全国合作社工作者第一届代表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作社法(草案)》、《中华全国合作社联合总社章程(草案)》等重要文件,成立了中华全国合作社联合总社,统一领导和管理全国的供销、消费、信用、生产、渔业和手工业合作社。1954年7月更名为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建立了全国统一的供销合作社系统。
1958年以后,供销社系统与国营商业两次合并,后又两次分开。1982年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将商业部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和粮食部合并,组建新的商业部(后来的机构改革中变成国内贸易部——国内贸易局——最终撤销,存留职能与外经贸部整合为商务部)。所幸本次改革保留了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的牌子,设立了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理事会,保留了省以下供销合作社的独立组织系统。
1995年,从农业、农村经济发展需要出发,中央作出《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改革的决定》,恢复成立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并明确其地位、宗旨和作用,提出了支持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回溯历史,供销社的存与废,和农业生产、乡村的基层基础治理是分不开的。
从本质上来说,供销社当然是一种商业,但简单的将至与通俗意义上的“商业体系”归为一类,在机构中并给商业流通体系,是说不通的。在物资匮乏时期,商业系统还单独辟出“第二商业局”来单独管理广义食品(诸如北京二商集团等就是历史的印记),这时供销社和商业体系倒还算接近,但在后来功能和职能定位就越来越远。供销社的存在,更多的是为农业服务,购销农产品,提供农机、农具、化肥种子,乃至今天发展到土地托管、收储加工、配方施肥、电子商务、农村合作金融等。数据显示,2021年,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和全系统全年实现销售总额6.26万亿元。
供销社谣言和“叫魂”
每每出现一些“见风就是雨”的自媒体新闻,笔者朋友圈一位“仁兄”就会上纲上线,动辄附会到“体制性反思”上去。譬如本次关于供销社的谣言即是这样。这些人动辄“以句读”方式解读大会报告中的只言片语,但完全无视“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市场在资源配置过程中起决定性作用”等相关论述,然后拿地方媒体一个事实性新闻来渲染、编故事。
说起来也奇怪,这些朋友动辄以美国著名汉学家孔飞力的名作“叫魂”来“反思”,甚至这个圈子还有逐年内卷的倾向,如2020年在武汉封城期间著名的“对本次疫情的结构性反思:谣言、官僚和国家主义”一文。
然而,这些朋友自己却没有思考过,有许多谣言本身就是各路媒体人和自媒体人所发表的。如果从理性人假设出发,谣言的发表者是为了政治/经济/社会利益/文化利益,那么以“计划经济还魂”“统购统销卷土重来”来出发系统性编造关于供销社的谣言,演变为恐吓资本逃离中国,其利益着眼点不问可知。
说到底,供销社的存在和新生是一个事实,而其与新时代擘画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是父与子的关系。这种将事实虚构出子虚乌有的关系的行为, 也就是俗称的“七分真三分假,但这三分假最要命”。
笔者很喜欢孔飞力先生的相关学术,包括《叫魂》一书,笔者认为是现代社会科学对中国国家治理研究入门的先声。然而这一动辄“附会”叫魂,属于是玷污学术来实现他们肮脏的经济目的,真的让笔者满肚子火气。
新时代的供销社
从性质上说,新中国建立后的城市商业体系,经历了两个时期,计划经济时期的主要作用是提供城市居民的生活供给,市场经济时期的作用则是提供居民的生活供给的同时还要担负全社会的物资特别是轻工业品、原材料的调配;而农村社会的商业体系,在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中都需要首先担负将农产品集中起来、供给个食品工业的职能。
其次,广阔的农村社会,其商品销售、库存等诸多商业逻辑也和城市中的商业逻辑并不相同。但将商业体系简单归并后,由于经济价值驱动,自然产生了农村社会商业体系凋敝的结果。
当四三方案成套引进的工业设备极大地促进了新中国化学工业的发展后,化肥的全面普及加上如丁颖、袁隆平、李振声等科研人员的育种科技,终于不再需要统购统销来汲取农产品。从头到尾,供销社体系并不是因为简单的市场价值而产生,而其在1982年的消失也是因为“统购统销”政策不再执行。
而随后,乡村的彻底衰败和基层治理崩坏成为了八十年代末至九十年代的主题,社会存在就在那里,缩减治理成本的必然结果是失序和酝酿出奇怪的东西(指车匪路霸之类的,新乡贤1.0),这也就是九十年代中后期开始到2005年取消农业税,这一系列重新加强农村基层建设的缘故。
而随着时间演变的社会结构,乡村一直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短板,从脱贫攻坚、全面小康到如今的乡村振兴,一以贯之的主线是确保农村的发展不至于拖后腿。2013年以来顶层持续关注的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正是因为已经看到了城乡社会结构脱轨的潜在危险。
随着乡村振兴向深处发展,必然要引入现代商业逻辑。从目前来看,供销社体系有望发展为农业和农村社会中的辛迪加,而非现在混杂了行政机构、商业机构和社会机构的混合体。供销总社现有内设机构14个,监事会内设机构1个,下辖15个直属事业单位、14家主管社团和中国供销集团,中国供销集团管理有全资和控股子公司11家。其所拥有的企业已经体系化、平台化。
农资:中国农业生产资料集团公司;加工:中国供销惠农服务有限公司;交易:北京全国棉花交易市场集团有限公司;批发零售:中国供销农产品批发市场控股有限公司、新合作商贸连锁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供销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仓储物流冷链:中国供销冷链物流有限公司;金融资本:供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新供销产业发展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农业生产必须对社会生活和生产起到支撑作用,而中美脱钩、世界贸易体系萎缩的潜在风险让我们不能不重视粮食安全。二十大所提出的“高标准农田”是十八亿亩耕地基本线在新时期的演变,那么支撑粮食安全也需要适应高标准、现代化农业体系的供销社体系的服务和配合。
同时,我们知道,地方政府长期以来重视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制造业,有所谓“无农不稳、无工不富”之说。但工业制造业,特别是推进智能化和工业化4.0后,制造业所能产生的就业岗位是相对有限的,更多的工作岗位还需要面向社会需求产生。而疫情长期化产生的服务业萎缩,也在压缩文娱行业的就业情况。丰富和深化广大乡村的生产和生活需求则是一条可行的出路。供销社体系深耕全国城乡社会,供销社系统作为全国的商业用房、仓储用房大地主+6万亿GMV的超级辛迪加,其资源储量不可限量。
我们以水果为例,我国水果产量极大,但质量差、利润低,高利润、品牌美誉度高的水果往往是进口产品,如智利车厘子、新西兰奇异果等,这其中一个重要的因素是国内果农是“小农生产模式”,逐底式竞争,这种竞争是没有底线的,往往为了价格低廉不断的降低品质,减少技术改进的投资,也不愿意投资新农科技术,而这种现实与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这一发展逻辑深刻矛盾,这就需要将农业产业组织起来。就更不必说乡村振兴等问题了。
当下,农业产业链的利润主要集中在加工、销售等非农环节,农产品不好卖、优质产品价格贵等问题客观存在。与此同时,在仓储物流、农业金融等问题上,一些资本力量又存在着因盈利难而畏首畏尾的问题,这些问题是单纯的商业资本无法解决的,因为它需要扎根农村、服务农民的初心。
而这些,恰恰是供销社的优势所在。供销社借助行政力量和社会基础,点多、线长、面广,具有连接生产、销售两端的双向机制,能最大限度降低服务成本、缩短供应链条,促进农产品的生产与流通。
因为市场化改革而新生,面向未来,供销社仍要在市场竞争中谋求发展,获取更大的竞争力,面向市场、企业化运作不是向前看,现在许多企业化经营的供销社有声有色,但一些问题也不容忽视。有些供销社既不“联合”也不“合作”,实际上是企业“挂羊头”;有些供销社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有些供销社内部管理制度不规范,存在腐败风险;还有的供销系统,其子公司业务大头都在非农板块,甚至存在房地产类的业务是支柱产业的情况……这些缺陷,都需要进一步深化改革去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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