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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新加坡如果你买了公寓或者在工商大楼里买了店铺或办公室,那你就成了小区或大楼的附属业主(subsidiary proprietor或SP)。在业主管委会里的这些年,我遇到的趣事一箩筐。在这里分享一件印象深刻的事,供各位看官茶余饭后消遣。 物业服务的项目不算多,但很杂,主要包括会计和协助管委会处理居民、设施的问题,以及监管外包服务、组织会议等。对物业的首要要求自然是熟悉BMSMA及与各项外包服务有关的法律执照行业实践,给管委会提供专业意见。奇怪的是,有些在这行打拼多年的资深员工还对关键法律不求甚解。因为要跟三教九流打交道,物业员工的情商要高,特别跟管委会成员能建立信任。规模大的物业有相对正规的程序和培训,在处理矛盾时也可以调动员工。但公司本身变动时(如老板或高层换人),对具体项目的冲击仍然很大。而且间接费用也反映在其报价上,与小公司相比可能贵很多。小公司的创始人如果够专业又亲自监督,还能跟管委会建立信任,则是相当不错的选择。不过在我个人的经历中,这样的安排都没能坚持长久。大概是内部资源有限,一旦遇到突发状况,与管委会或外包服务公司的矛盾就变得不可调和。总之,要维持好小区或大楼的正常运作,管委会不能过于依赖物业而当甩手掌柜。小区需要定期维持的设施种类很多,其中有些项目需要专业的公司甚至有专业执照的员工才能进行。定期检测维护、临时维修、翻新改造的服务都由物业找几家报价,管委会决定外包给哪家。大型项目、添加或改造设施,则需业主大会先批准单项预算。为我们小区服务几年后,物业建议将几项定期服务(如清洁、园景、虫害防治等)交给他们统一外包。这样统一多家的服务合约让物业有更大的议价权,而服务公司面对客户群也会提供更优质的服务。物业将统一外包的合约总价定得比现在的单项价格之和低,并每年减少一、两个百分点。管委会看到这样省钱又省心(不必评估每项报价和公司资质)的建议,便欣然接受,并且作为节省开支的成绩在当年业主大会上报告。两年后,有居民发现虫害防治的次数减少了。仔细检查统一合约内所有的项目后,发现还有其它的服务次数或质量打了折扣。管委会立即找新的服务公司按减少后的标准报价,发现单价之和低于现在的统一总价。在物业没有给出满意的解释后,管委会终止了统一合约。从此管委会又回到了过去评估每个项目的报价和公司资质的作法。 (图文来自新加坡眼APP网友孙林;欢迎点击文末“阅读原文”与他进行更多交流)— EN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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